成品交付送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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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交付送货管理制度1、根据业务决定工作时间,坚持正常上班,有事必须写请假条,一天由送货负责人批准,两天由生产部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没有请假条、或未批准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20元。三、打包时,一定要按照业务单位要求去办,打包时不准混打,每包书数要准,标签不准乱贴,如果因打包不合格,业务单位要求返工,把书退回厂,一切经济损失由自己负责。打好包贴好标签,整齐堆放在拖板上,每层数字要准;每天任务完成后,把自己位置打扫干净,余下标签捆好,打包纸和绳拿到原处放好,不准乱放,违者罚款5元。四、每天按时上班,上班时要服从分配,根据业务单位供货时间要求,及时送货,如不服从按旷工处理。五、送货根据本厂需要,没有讨价还价的理由,送货在外,要团结,注意影响,大忙季节加班送书,给予加班时间。六、送书必须由成品库发货员清点数量确认后开送书单,必须和发货员校对数量相互签字确认;每个品种累计数要准确,并记录多书和缺书及时和财务及生产部联系,便于缺数安排生产;每个品种送书结束及时拿回业务单位签字盖章的送书单原件以备结帐。七、送书单数量少于发货数量追究送货经办人的经济责任及按少书数量乘定价的30%罚款;若发货数量少于送书单数量造成补数追究发货经办人的经济责任及按补数书数量乘定价的30%罚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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