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私自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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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可编辑离婚后私自同居不受法律保护问: 1997年3月,李某与郁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不久,双方都感到懊悔,随后公开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女。最近,因郁某与别人有不轨行为,李某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请 问: 1997年3月,李某与郁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不久,双方都感到懊悔,随后公开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女。最近,因郁某与别人有不轨行为,李某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请问,离婚后,对双方又私自同居的应如何处理?答: 我国经修改后的新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展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离婚的当事人恢

2、复夫妻关系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这说明男女双方履行婚姻登记是一种确认合法婚姻的必要程序。李某与郁某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已不复存在。假如两人想重归于好,就必须按照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而李某与郁某未按规定办理复婚手续即私自同居生活,是非法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李某在与郁某非法同居期间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也是不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假设干意见第四条规定:“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此外,在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诸如非婚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或债权债务等事宜,人民法院应一并作出处理。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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