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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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沙棚改安顿补贴对象 可在中心城区自主购房10月日09:21红网微博我有话说收藏本文 红网长沙1月15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刘李 杨湘徽)民生优先,长沙正强力推动新一轮棚改善程。 申请安顿补贴的对象必须具有什么条件?申请了经适房货补还能再申请棚户区改造安顿补贴吗?若本次征收的房屋是使用经适房货币补贴购买且产权为经适货补房的该如何操作? 这些疑问,都能在10月5日起正式实行的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顿补贴审批操作细则中得到解答。 申请15万安顿补贴需满足四条件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有关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的有关精神,0月13日,长沙市安居棚改办、市住房保障局制定出台了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顿

2、补贴审批操作细则(简称细则)。 其中明确:内五区范畴内棚户区改造和其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中她处无住房同步未申请住房保障的被征收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合同的,可以申请棚户区改造安顿补贴。 申请安顿补贴的对象必须同步具有四个条件:一是内五区范畴内棚户区改造和其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征收项目;二是她处无住房;三是未申请住房保障的;四是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合同,具体对象涉及: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公房承租人(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单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及被征收房屋关系人(被征收房屋产权人及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的父母、子女中的已婚家庭或达到晚婚年龄的独身人士)。 细

3、则规定:被征收对象申请棚改安顿补贴原则均为5万元,没有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区别。不能反复申请享有5万或8万的经济合用住房货币补贴。 自主选购房屋建筑面积不高于(含)20平方米经批准获得长沙市棚户区改造安顿补贴凭证的被征收对象,可在长沙市中心城区范畴内自主选购房屋建筑面积不高于(含)120平方米的成套一般商品住房(不含经济合用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原标题:长沙棚改安顿补贴对象 可在中心城区自主购房)棚户区改造文献07月14日来源:楼盘网提纲: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国家棚户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统一规划、分步实行

4、,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政府主导、多元融资,依法改造、保证稳定的原则。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国家棚户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统一规划、分步实行,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政府主导、多元融资,依法改造、保证稳定的原则。国家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1、建立规划管理绿色通道,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控规调节按简易程序办理,调节论证与规划方案审查同步进行。规划审批时可根据项目实际状况合适提高项目容积率指标,争取实现项目总体收支平衡。2、在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按规划需要砍伐树木,调节绿地,挖掘道路,拆除公厕、垃圾站,迁移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杆线的,免收补偿费,由项目业主单位按规划规定重建或恢复。公厕、垃圾站拆除后规划

5、没有重建恢复规定的,仍按规定予以补偿3、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内配套的经营性设施,按照“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建设,其社区外大配套管网分别由邮政、电业、电信、广播电视、燃气、自来水等部门同步建设。社区内用电、用气、用水容量的增容费只收缴新增部分。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的公司,不能反复提留水电分离改造费用,在这些方面上楼盘网做的较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尽最大努力为国家做奉献!国家棚户区改造核心对策: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解决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获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补偿。充足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顿被拆搬家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2

6、、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顿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回迁安顿房屋的建设质量,避免因质量问题引起矛盾纠纷。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棚改拆迁中对都市低收入家庭的优惠政策享有都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的私有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合同且她处无房的,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不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补偿安顿。CSCR-0003长沙市人民政府有关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长政发38号各区县(市)人

7、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快全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国务院有关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5号)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规定和目的任务(一)总体规定。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提质历史文化街区、打通都市交通节点、改造危旧房屋、完善基本设施配套,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都市品质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和不断提高,加快长沙现代化进程。(二)目的任务。从开始,五年之内城区实行棚户区改造.万户、50万平方米,基本完毕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8、。其中:实行.38万户、41万平方米,实行3万户、34万平方米,实行2.27万户、2万平方米,实行165万户、14万平方米。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发明优美宜居环境。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拟定和安顿补偿方案的制定,要充足尊重群众意愿,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持就近、就地实物安顿为主,鼓励货币安顿。(二)科学规划,分步实行。坚持规划先行,树立以人为本、品质至上、文化铸魂、长远发展理念,将棚户区改造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运用规划、都市总体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历史街区保护专项规划相衔接,与积极稳妥推动城乡化和都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与产业

9、构造调节、基本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相协调,科学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筹划,统筹推动,稳步实行。(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充足发挥政府统筹主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改造工作责任主体,市直有关部门和市级投融资平台要支持、参与、服务棚户区改造。充足调动投资商、公司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棚户区改造。(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棚户区改造要因地制宜地采用拆旧建新、改建(扩建、翻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实行,保持并维护都市空间形态和老式风貌特色,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以及不可

10、移动文物,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同步,按照“四增两减”(增长公共绿地、公共空间、配套设施、支路网密度,减少居住人口密度,减少开发强度)的规定,增强中心城区的承载能力。(五)完善配套,同步建设。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原则,组织好安顿用房的市政基本设施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证居民安居乐业。对于列入市政府年度棚户区改造筹划的项目(含棚改安顿房),其红线外道路、排水工程列入当年市(区)主导投资的重大项目筹划,优先组织安排。三、改造对象和重点改造对象为都市规划区范畴内简易构造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区域和国有工矿棚户区。重点改造都市集

11、中成片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城中村、城乡老旧住宅区及零星棚屋。(一)都市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加快都市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以南湖片区、新开铺片区、滨江新城片区、朝阳片区、黄兴北路片区、火车北站片区、德雅路片区、白果园片区等为重点,优先改造规模大、住房条件差、危旧房屋多、都市重要交通节点和群众规定迫切的项目。做好历史文化街区的提质保护,重点推动都正街、潮宗街、太平街等棚户区改造项目。(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共同推动”,充足调动公司、个人、市场和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监督指引和协调服务。重点做好长沙5712飞机工业公司、长沙重型机器厂、坪

12、塘老工业基地等工矿公司棚户区改造项目。(三)城中村改造。优先改造都市建成区内、已无农村户口和集体用地、撤销了乡村行政建制、实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乡管理的区域,稳步改造都市规划区范畴内、土地已被所有或部分征用、原农村居民已所有或部分转变为城乡户口、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自然村,有序改造都市规划区范畴内其她自然村。重点做好九峰片区、雅塘片区、朝正垸、火炬村、友谊村等城中村改造。(四)城乡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和零星棚屋改造。加快城乡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重要涉及拆除旧住宅区内违章建(构)筑物和D级危房、改建消防通道、整修道路围墙、补植和增辟绿地、治理环境卫生等环境综合整治;旧住宅区内房屋主体构造加固、房

13、屋部分构件修缮更新、屋面整修改造、外墙及楼道粉饰、房屋内部老旧管线更新改造等房屋维修养护;旧住宅区内配套设施设备补建、市政公用设施和其她都市基本设施健全等配套设施完善。稳步实行零星棚屋改造,重点做好临江、临街、临景、临站等都市重要节点的零星棚屋改造。(五)垦区、林区等其她棚户区改造。大力推动国有林区(林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优化垦区危房改造布局,以便生产生活,增进产业发展和小城乡建设。四、实行程序(一)立项审批。各区按照棚户区改造规划,制定棚户区改造项目(含棚改安顿房)年度改造筹划,并纳入市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筹划;市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下简称市安居棚改

14、办)组织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项目联审,综合意见后报市安居棚改领导小组;市安居棚改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下达立项批复,明确项目改造范畴、规模、类型;各区政府组织做好棚改项目的征收安顿方案、“四增两减”方案及资金测算方案。各县(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本地人民政府审批,报市安居棚改办备案。(二)组织实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都市总体规划和批复的项目改造筹划组织实行棚户区改造,做好征收安顿、质量监督与安全维稳等有关工作。(三)验收结算。项目改造完毕后,市安居棚改办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保障

15、局、市征收办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市财政局与各区进行资金结算。五、支持政策(一)用地政策。1.棚户区内的开发用地。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开发公司拥有使用权的地块,按如下方式解决:(1)经认定属于闲置土地且符合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定条件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闲置土地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征收并依法补偿,或由开发公司以土地补偿款参与合伙改造。2棚户区内的国有工矿、改制公司用地。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的国有工矿、改制公司用地,按如下方式解决:()公司改制中已移送给属地人民政府的非经营性用地,依法划拨给属地政府棚改公司进行改造;经营性用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征收。(2)属地政府接受的改制公司棚改项目用地,由属地政府提出改造方案并向规划部门提出规划调节意见。对需要变化土地性质的,市规划部门提出控规调节意见,按“一事一议”原则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3零星棚屋用地。项目周边不具有单独改造条件的零星棚屋和级危房,由规划部门在下达规划条件时提出整合项目周边零星用地意见,在土地挂牌前整合到位。对于已出让地周边零星棚户区的整合,由区县(市)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依法征收整合。4.安顿房用地。由区政府组织集中建设的棚改安顿房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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