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银行公司治理运作情形及其与银行业公司治理实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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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灣銀行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銀行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項 目運 作 情情 形與銀行業公公司治理理實務守守則差異異情形一、 銀行股權結結構及股股東權益益(一)銀行行處理股股東建議議或爭議議等事項項之方式式本行目前尚尚未經主主管機關關核定為為股票公公開發行行公司,僅僅有公股股法人股股東一人人,迄今今尚無發發生股東東爭議情情事。無(二)銀行行建立與與關係企企業風險險控管機機制及防防火牆情情形主管機關有有關規定定及本行行內控規規章辦理理對於關關係企業業之授信信,均遵遵照銀行行法及。無二、董事會會之組成成及職責責(一)銀行行設置獨獨立董事事之情形形本行董事計計十五席席,悉由由財政部部指派具具備專業

2、業知識或或經驗人人士擔任任公股代代表。均均秉持獨獨立、客客觀、專專業原則則行使職職權、執執行職務務。一、 實務守則第第三十一一條規定定銀行業業得視其其經營規規模及業務需需要,設設置適當當獨立董董事席次次,由股股東推薦薦符合證證券主管管機關規規定資格格之自然然人,由由股東會會選舉產產生。二、 本行十五席席董事為為公司法法第二十十七條所所定之法法人代表表人。(二)定期期評估簽簽證會計計師獨立立性之情情形本行會計師師係依政政府採購購法以公公開招標標方式遴遴選,所所遴選的的會計師師須具備備業界信信譽、服服務水準準、專業業能力及及國際知知名度等等資格,且且該會計計師事務務所非為為本行關關係企業業。 實務

3、守則第第三十八八條規定定銀行業業應(定定期至少少一年一一次)評評估會計計師獨立立性之情情形三、監察人人之組成成及職責責(一)銀行行設置獨獨立監察察人之情情形本行監察人人計五席席,悉由由財政部部指派具具備專業業知識或或經驗人人士擔任任公股代代表,均秉持持獨立、客客觀、專專業原則則行使職職權、執執行職務務。一、 實務守則第第五十四條規定定銀行業業得視其其經營規規模及業務需需要,設設置適當當獨立監監察人席席次,由由股東推推薦符合合證券主主管機關關規定資資格之自自然人,由由股東會會選舉產產生。二、 本行五席監監察人為為公司法法第二十十七條所所定之法法人代表表人。(二)監察察人與銀銀行員工工及股東東溝通

4、情情形可經由電話話、書面面文件或或面對面面方式為為溝通管管道。無四、資訊公公開銀行採行其其他資訊訊揭露之之方式(一) 架設英文網網站本行網站早早已建置置英文網網頁,提提供銀行行財務業業務相關關資訊及及銀行治治理資訊訊,資料料有異動動時即時時更新。無公開。(二)指定定專人負負責公司司資訊之之蒐集及及揭露依分工方式式由各業業務主管管單位辦辦理資訊訊蒐集及及揭露。無(三)落實實發言人人制度本行為加強強與新聞聞媒體之之聯繫及及溝通,適適時正確確報導本本行有關關重大政政策、業業務措施施與服務務訊息,訂定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聞發布及新聞聯繫作業要點,並指定發言人對外統一發言。無(四)上市市上櫃銀銀行法人

5、人說明會會過程放放置網站站本行目前尚尚未經主主管機關關核定為為股票公公開發行行公司,僅僅有公股股法人股股東一人人,非屬屬上市上上櫃公司司。本行如經主主管機關關核定為為股票公公開發行行公司,並並經釋股股為上市市上櫃公公司後,為為達資訊訊透明化化,有關關本行法法人說明明會將適適時放置置本行全全球資訊訊網網站站,以保保障股東東權益及及知的權權利。五、銀行設設置審計計委員會會等功能能委員會會之運作作情形一、 本行目前尚尚未設置置審計委委員會。二、 有關本守則則第三十十六條所所列審計計委員會會職責事事項,有有關內部部稽核部部分,設設有稽核核室及業業務專責責單位辦辦理;外外部亦有有中央審審計機關關及主計計

6、機關監監督執行行。實務守則第第三十六六條規定定銀行業業得設置置審計委委員會六、其他有有助於瞭瞭解公司司治理運運作情形形之重要要資訊(一) 董事及監察察人進修修之情形形一、 林監察人嬋嬋娟及李李董事金金桐參加加台灣金金融研訓訓院九十十三年四四月十六六日舉辦辦之金融融業公司司治理高高峰會。二、 本行十八位位董監事事已完成成公務人人員行政政中立訓訓練。實務守則第第五十條條規定,董董監事須須於新任任時或任任期中持持續參加加涵蓋公公司治理理主題相相關之法法律、財財務或會會計專業業知識進進修課程程。(二) 董事出席及及監察人人列席董董事會狀狀況一、 本行董監事事均依本行董董事會組組織規程程規定定出席董董事

7、(常常務董事事)會議議。二、 又財政部訂訂有財財政部派派兼公民民營事業業或財團團法人董董監事人人員績效效考核要要點作作為考核核公股董董監事執執行職務務情形之之規範,並並每年定定期考評評,其結結果作為為是否繼繼續派任任之參考考。三、 自九十二年年七月一一日(第第一屆第第一次)至至九十三三年三月月十九日日(第一一屆第十十二次)董事及監察人列席董事會情形詳附件。無(三) 董事對利害害關係議議案迴避避之執行行情形一、 本公司章程程第三十十條、董董事會組組織規程程第九條條均規範範董事對對有利害害關係之之議案,應應即迴避避。二、 董事須填報報依銀行行法第三三十三條條之一有利害害關係者者資料料表,由由審查部

8、部電腦建建檔控管管。無(四) 銀行為獨立立董事及及監察人人與保險險業訂立立責任保保險契約約之情形形目前尚未替替獨立董董事及監監察人購購買責任任保險。實務守則第第四十九九條、六六十二條條銀行業業得為獨獨立董事事及獨立立監察人人就其執執行業務務範圍內內依法應應負之賠賠償責任任,與保保險業訂訂定責任任保險契契約。(五) 風險管理政政策及執執行情形形本行風險管管理現況況簡述如如下:一、營運方方針:本行為健全全銀行經經營體質質及財務務結構,訂訂定本行行營運方方針,規規範本行行應依業業務成長長情形,充實自有資本,維持適當資本適足性比率,以健全財務結構。二、資產負負債管理理委員會會本行為維持持穩健經經營,強

9、強化資產產負債管管理,健健全資產產負債結結構,除除已建置置資產產負債管管理資訊訊系統外,並並依臺臺灣銀行行資產負負債管理理委員會會設置辦辦法,設設置本行行資產負負債管理理委員會會,由總總經理兼兼任主任任委員,下下設綜合合管理規規劃小組組、經濟濟金融分分析小組組及資金金小組,負負責全行行各項市市場風險險監控指指標及風風險限度度、流動動性部位位及其風風險管理理分析、利利率風險險分析及及存放款款結構等等審議事事項。無三、信用風風險管理理方面:在信用風險險管理方方面,本本行採行行之措施施包括(一)授授信額度度之控管管及信用用風險分分散(二二)授信信定價(三)授授信事後後管理(四)國國際信用用卡之風風險

10、管理理(五)辦理票票券簽証証之風險險管理(六)票票券承銷銷額度管管理(七七)短期期票券買買賣之額額度、限限額及授授權(八八)買賣賣新臺幣幣債券之之管理(九)新新臺幣拆拆放之授授信程序序核定及及期限等等。四、市場風風險管理理方面(一)新臺臺幣資金金風險管管理本行為加強強流動性性及利率率風險管管理,維維持適當當流動性性及利率率敏感性性,以提提高資金金運用效效益及健健全銀行行業務經經營,訂訂有流流動性及及利率風風險管理理政策,明訂訂利率敏敏感性資資負比率率及利率率敏感性性缺口與與業主權權益比率率。(二)外幣幣資金風風險管理理由於本行承承做之外外匯業務務係以美美元、港港幣、日日幣及歐歐元等四四種幣別別

11、為主,在在本行訂訂定之流動性性及利率率風險管管理政策策中,訂訂定上述述四種主主要外幣幣之利率率重訂價價期差部部位(利利率敏感感性資金金缺口)比比率。五、作業風風險管理理方面(一)內部部控制與與稽核制制度為確保本行行健全經經營,以以達成促促進銀行行營運效效率、維維護銀行行資產安安全、確確保財務務及管理理資訊可可靠性與與完整性性,本行行已依據據財政部部銀行行內部控控制及稽稽核制度度實施辦辦法及中央央銀行金融機機構營業業單位自自行查核核要點等,本本行訂定定行務務稽核準準則及及業務務單位自自行查核核工作要要點等等,作為為內部控控制與稽稽核之規規範。(二)法規規遵循方方面依據財政部部銀行行內部控控制及稽

12、稽核制度度實施辦辦法第第六條規規定,銀銀行應建建立遵守守法令主主管制度度,由銀銀行業務務單位及及管理單單位指定定之遵守守法令主主管,適適切檢測測各業務務經辦人人員執行行業務是是否切實實遵守法法令。六、推動設設立風險險管理中中心為強化本行行風險控控管能力力及因應應新版巴巴塞爾協協定之規規定,成成立風險險管理委委員會及及風險管管理中心心,專責責辦理本本行風險險管理組組織之建建置與日日常風控控業務,長長期深化化本行風風險控管管工作。(六) 消費者保護護之執行行情形一、 本行承作消消費者貸貸款與客客戶所簽簽訂之放放款借據據,均係係遵照財財政部金金融局依依據消費費者保護護法相關關法令制制訂之個人購購車及

13、購購屋貸款款定型化化契約應應記載及及不得記記載事項項暨範本本及相相關法律律規定,完完成相關關個人貸貸款契約約之修訂訂,以維維消費者者相關權權益。二、 消費者申辦辦各項消消費者貸貸款,於於簽訂放放款借據據均有記記載申訴訴專線電電話,俾俾利消費費者事後後投訴,另另為擴及及服務對對象,落落實服務務導向之之經營理理念,本本行近期期將成立立客戶服服務中心心,提供供全年無無休之金金融服務務,以應應答客戶戶詢問、解解決客戶戶投訴與與疑難。三、 信用卡部份份本行已已訂定國際信信用卡遺遺失被竊竊風險免免責標準準、國際信信用卡遭遭偽冒交交易損失失轉銷處處理要點點之相相關規定定,以執執行保護護消費者者權益。四、 有關信用卡卡部份,目目前設置置有二十十四小時時服務專專線,接接受信用用卡客戶戶申訴。五、 於本行國際際信用卡卡契約書書中明訂訂:(一一)帳戶戶疑義之之處理程程序及(二二)信用用卡費用用之計算算方式。無(七) 經理人之職職責本行經理人人均依法法令、董董監事會會議決議議、本行行章程及內內部規章章行使職職權。無註:董事及及監察人人進修情情形,參參考證交交所發布布之上上市上櫃櫃公司董董事、監監察人進進修推行行要點參參考範例例之規規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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