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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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关于转发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现将沈阳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心制定的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沈阳市中小企业局2005年1月13日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实施方案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和“工业立市”战略,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推动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根据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人

2、才振兴行动纲要(沈委办发200430号,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为方向,坚持行政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为我市实现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和“工业年”建设目标提供人才保障。二、 工作目标根据纲要的规定,我市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质认证评价体系,对经营管理人员资质开展评定工作,逐步推行企业经理人持证上岗制度。从2005年开始,沈阳市国有及国

3、有控股企业新聘任的经营管理者必须通过任职资格认证。企业原有的经营管理者也必须通过任职资格培训,在2006年6月前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的方可继续上岗。到2007年,全市通过资质认证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要达到5000人,到2010年,全市职业经理人要达到1万人,从而形成一支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的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三、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一) 领导机构成立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认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人事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工商联、市人才工作办公室、沈阳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心。

4、其主要职能是:1、 负责全面领导和推进任职资格认证工作;2、 负责任职资格认证工作方案及其实施细则的最终审定;3、 负责对任职资格认证工作机构、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4、 负责对任职资格认证标准的最终审定;5、 负责对任职资格认证工作的效果进行最终评估;6、 负责决定任职资格认证工作其它重大事项。(二) 工作机构成立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认证工作办公室),以沈阳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心为主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选派一名有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企业情况的部门领导参加人证办公室工作。其主要职能是:1、 负责制定任职资格认证工作方案及实施

5、细则;2、 负责任职资格认证标准的制定和选定;3、 负责任职资格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4、 负责起草和制定任职资格认证工作的配套政策;5、 负责任职资格认证工作的市场化宣传及推广工作;6、 负责制定任职资格认证工作计划;7、 负责任职资格认证培训和评价工作的日常组织与管理;8、 负责沈阳地区其它认证机构和认证活动的协调与管理;9、 负责与认证工作有关的其它事务性工作。(三) 任职资格认证评审委员会成立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评审委由以下几方面人员组成:1、市委、市政府组织、人事、国有资产管理及经济管理部门及其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深人员;2、大专院校、研究机

6、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学专家;3、资深企业家、高级经营管理人员;4、大型企业和其它组织中的人力资源管理资深负责人;5、专业人才测评师;6、引进外地专业人才(含柔性引进)。评审委的主要职能是:1、 负责对认证标准进行论证和审查;2、 负责对选定的认证标准进行本地化完善;3、 负责对参加认证人员进行业绩和能力评价;4、 负责对认证培训教材进行适用性编修;5、 负责对认证培训的理论考试进行阅卷评分;6、 负责认证工作其它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四)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培训机构是由认证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管理专业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具备固定的教学场所和满足认证培训需要的设施;同

7、时应具备5人以上具有承担认证培训资格的师资队伍。认证培训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认证教学大纲和认证培训指定教材组织培训。四、认证标准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采用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建立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CPMQ)标准作为参考标准。中国企联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全国性经济类社会团体。其认证标准是在对国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国内著名企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制定的。CPMQ是通过对参加认证人员进行企业管理知识培训和能力训练后,通过考试、业绩考核和能力评价,对参加认证人员的资质做出评定,授予不同等级的证书,以证明其执业水平。目前,C

8、PMQ在国内其它各省市建立了较完备的认证分支机构,这将有利于职业经理人资格在全国范围通用,从而促进经营管理人才的流动。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标准的制定将在CPMQ认证标准基础之上,根据经济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总体要求,由认证工作办公室和评审委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前提下,对采用的认证蓝本进行本地化完善,制定不同级别经营管理者的任职标准,对经营管理者的资质进行认证。五、认证对象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认证对象为沈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的高、中级经营管理者及重点培养的后备人员。有意从事企业经营管理职业的其他人员,符合条件者也可报名参加认证。沈阳市国

9、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所属独立法人企业)中,担任董事长、经理(厂长)、副董事长、副经理(副厂长)、总师、总监及被列入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培养对象的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认证。沈阳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及其它非国有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者自愿参加认证。六、申报(一)沈阳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由企业出资人代表管理机构根据企业工作情况作出计划,统一组织、汇总到认证办公室报名。(二)沈阳地区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申报人员可由企业或本人直接到认证办公室报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任职资格:1. 取得有效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满两年,经认证办公室组织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10、,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2.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已被列为中层干部后备人选的人员。(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1. 取得有效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满十年,具备三年以上从事企业中层以上(含中层副职)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办公室组织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2. 取得初级任职资格,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满八年,具备两年以上从事企业中层以上(含中层副职)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办公室组织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3. 取得有效MBA学位或经营管理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满五年,具备三年以上从事企业中层以

11、上(含中层副职)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办公室组织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1. 取得有效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满十五年,具备五年以上从事规模企业经理(厂长)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办公室组织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2. 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满十年,具备三年以上从事规模企业经理(厂长)经营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经认证办公室组织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认证培训合格证书。七、资格审查(一)凡报名申请各级任职资格认证的人员,须填写企业经营管理

12、人员任职资格认证申请表,其学历由认证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其工作经历由所在企业的法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予以证实,经认证办公室审查后方可申报。(二)经营管理业绩作为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认证的附加条件,申报初级任职资格认证无经营管理业绩要求;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要求其本人在企业任职期间有突出的经营管理业绩。八、培训(一)申请任职资格认证评审考试前,须经任职资格认证培训。任职资格认证培训由认证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安排,由认证培训机构负责实施,申请参加认证培训的学员需向认证工作办公室报名,并填写资格认证培训学员登记表,按标准缴纳培训费、教材费等费用。认证培训教师由经认证工作办公室专门进行训练

13、并考试合格被认定具有认证培训资格的教师担任。(二)认证培训使用认证工作办公室提供的中国企业联合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教学大纲、教材及评审委制订的经营管理能力训练方法开展培训。(三)认证培训结束后,由评审委根据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认证工作办公室颁发资格认证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报任职资格认证评审考试的依据之一。(四)对参加过MBA课程及相关的工商管理知识培训并能够出具合法有效证明的经营管理者,经认证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免修相同课程的培训,直接参加认证考试。九、评审考试(一)认证评审内容分为以下四个方面(具体考试评审办法另行制定):1. 职业道德审查;2. 经营管

14、理业绩审核;3. 经营管理基本能力测评;4. 经营管理基础知识考试。(二)各项考核指标权重表:内容权重级别职业道德经营管理知识经营管理能力经营管理业绩总计初级任职资格(准职业经理)104050100中级任职资格(职业经理)10204030100高级任职资格(高级职业经理)10203040100(三)申请参加认证评审人员需向认证工作办公室报名,并填写资格认证申请表,提供照片四张及身份证、最高学历、最高职称复印件,提供与申请认证级别相一致的资格认证培训证书,经认证工作办公室审查合格,按标准缴纳考试评审费等费用后,可参加认证考试评审。(四)认证评审每年进行两次,即每年的五月和十一月各一次。培训报名时

15、间为每年的一月和六月,由认证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十、颁证评审委根据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审查结果、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结果、经营管理能力测评结果、经营管理基础知识考试结果及其它条件进行全面评价,作出是否通过认证的结论,经认证办公室复核后,颁发沈阳市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证书和中企联相应等级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证。十一、管理与服务(一)沈阳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独立法人企业聘任董事长、经理(厂长)、副董事长、副经理(副厂长)、总师、总监等经营管理者,应将沈阳市经营管理者任职资格证书和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作为任职必备条件之一;民营、外资及其它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议使用。(二)认证工作办公室将为取得两证的经营管理者建立业绩管理档案,并将档案信息存入沈阳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沈阳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中心将根据本人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择优推荐其到合适岗位。(三)两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证书的人员,须在每年的12月15日至12月25日,填写年审表,汇总到认证工作办公室。(四)取得两证的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出现严重损害雇主利益和其它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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