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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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补充侦查申请书篇一:重新鉴定申请书(刑事)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申请事项:对司法鉴定所被申请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进 行重新鉴定,重新认定案发时被申请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 力。事实与理由:一、原鉴定程序不合法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 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 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2、。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原鉴定依据的事实是虚假的。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 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 法的;(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 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 的;”三、原鉴定存在可能影响鉴定意见真实性的其他因素。综合上述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 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 鉴定。”司

3、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 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四)委托人或者 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 合理理由的;”特此申请重新鉴定此致公安局申请人:时间:篇二:取保候审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制作依据】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同意后,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 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 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一、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对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

4、告人,决定使用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轻,可能判处的 刑罚不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可能性虽然存在,但不 是很大。此外,由于犯罪不重,案情一般容易查明,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进行的可能性也不大,一般 也不会继续危害社会。所以,采取取保候审就能够实现强制 措施的目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然所犯罪行较重,且 有可能判处较重的刑罚,但由于其人身危险性不大,为贯彻 我国“少捕”的刑事政策,也可以对他们取保候审。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这种情况,犯罪嫌

5、疑人、被告人虽然具备应予逮捕的条 件,但由于身患重病的特殊原因,使其人身危险性降低,也 不适宜关在看守所,故可以取保候审。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 的妇女一般来讲,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 且从人道主义出发,对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不宜逮捕。所 以,对这类对象可取保候审。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 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 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6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 逮捕条件的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发现其罪行严重, 但是在法定的拘留期限内不能将有关证据收集

6、齐全,提请逮 捕的证据尚不充分,释放犯罪嫌疑人又可能发生社会危险,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这样做 既能适应办案的需要,又不违反法律关于拘留期限的规定。7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 复议、复核的这种情形,是指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 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提请人 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 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 查,公安机关应当将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同时开展侦查活动。如果人民检 察院未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7、有错误,需要要求复议和提请复核的,可 以将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这样可以对犯 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有利于继续开展侦查 工作。8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 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于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 出境逃避侦查、起诉,但又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也可 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防止其逃到国外逃避侦查和起诉。9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 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 如果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时,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同时向人民 检察院

8、要求复议、提请复核。这样规定,当人民检察院复议、 复核后,认为不起诉决定不当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时 有利于控制犯罪嫌疑人。同时,如果需要对不起诉人作行政 处罚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未对不得取保候审的人员作明 文规定,但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38 条的规 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 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64 条也规定,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 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 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

9、候审。二、取保候审的申请权人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刑事 诉讼法第 96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 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律师法第 25 条也规定,律师可 以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所以,有权 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关于取保候审的提起,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不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职权决定适用,被羁 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申 请取保候审。这是为了保护被采取逮捕、拘留等

10、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强制措施适用不当, 使公安司法机关能及时纠正错误而赋予其的一项的诉讼权 利。为了避免产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而影响该权利的使用,法律还将该权利赋予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以此来切实保障此权利的实施。在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聘请的律师;2根据申请适用取保候审时,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第51 条、第60条第2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3申请取保候审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同时提出 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公安司法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及时 审查并

11、作出相应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羁 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 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 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 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 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委托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人 民检察院经审查具有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被羁押的

12、犯 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 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 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 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 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文书样式】取保候审申请书第号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 羁押。根据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 (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 民

13、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 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此致公安(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 【填写说明】取保候审申请书为填充式文书,其结构和填写方式如下一、首部1标题,注明文书名称,即“取保候审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填写律师姓名、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 称以及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3申请事项,填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二、正文依次填写: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姓名及其涉嫌的案件。2取保候审的理由。填写律师应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申请取保候审等。3有保证人的,写明保证人身份,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及

14、职务、住址等。三、尾部写明致送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是公安机 关申请人、保证人签字。律师代书的,写明律师姓名及所在 律师事务所名称。申请人交纳保证金的,则不用写保证人。 最后写明申请日期。篇三:20XX侦查20XX 侦查复试(回忆)一、概念比较(有一个是判断分析力的,记不起是哪个了)1. 被寻找客体和受审查客体2. 侦查途径和侦查措施3. 伪装现场和伪造现场4. 破案和侦查终结5. 破碎文书与分离文书6. 步法特征和步幅特征7. 字形特征和字体特征 二、判断分析(有一个想不起来了)1. 我国最早的法令性质的侦查著作是折狱龟鉴2. 按先后顺序将现场分为主体现场和关联现场3. 按工具与客

15、体的作用方式和结果,痕迹分为静态印压痕迹和动态线形痕迹4. 提取原物是收集文书的首选方式三、简答 1侦查权的运行原则2痕迹检验中的比较检验3走私犯罪的特点4文书检验的物理方法四、简述1.侦查讯问的策略2.侦查中的依靠群众原则五、案例分析(案例内容大概是职务犯罪和初查的情况, 要求分析案件情况,下一步侦查方案)面试:英语自我介绍+一段英文念过之后概括内容+抽两道专 业问题,一道侦查,一道文检或痕迹(看运气,抽的题简单 分自然高)文书重点:第一二五六章 痕迹重点:第一章,手足工枪 参考(来自网络)侦查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侦查的研究方向侦查的性质通缉的条件追缴赃款赃 物的方法从人权视角看,侦查中如何保障人权讯问的立法趋 向侦查学的形成形态(侦查学的创始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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