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及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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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金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分制实施方案 网址:http:/ 总则第一条 导言 为了适应我校快速发展壮大的需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推行学分制,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切实贯彻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进行制度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学分制试行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试验的原则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保学分制能顺利实行,特制定本学分制实施方案。第二条 指导思想 实行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执行职教法

2、等国家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度、法规,明确职校培养目标,突出职校教育特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树立能力本位、素质教育、终身教育、创新教育等现代教育理念,以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全面适应现代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体现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实行分层教学,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未来就业、升学的不同要求,自主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我校“德育为先,技能为本”的办学思想和“环境留人、管理留人、教学留人、感情留人”的“四留人”管理思想,以就业为导向,以打造职场能手为目标,一切为了发展和提升学生的职场能力,不断提高我校职教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开创我

3、校教育教学的新局面。第三条 学分制定义 学分制是让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自主地选择课程,在一定的时间内只要达到一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分是学校培养人才的规格与目标的一种量化,是表示学生综合素质的分值。 二 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第四条 制定教学和课程安排方案 实施性教学计划中的学历课程类型,一般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我校目前的选修课特指现行的第二课堂活动课,即为任意选修课。 (一)必修课程 1、指为保证中等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学生必须修习的且是学校规定和发布的课程,包括文化基础课程(德育、语文、数学、外语、体育、计算机应用基础等)、主干专业课程(包括实践课程),一般为考

4、试科目和专业技能过关科目。 2、必修课程的确定由教务处把关,专业部会同各专业教研组长一同制定,应结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规划课程和学校具体实际,力求学生学习的简单、轻松,避免人为的提高难度。 (二)选修课程 1、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实际需要,可以自主选择的,以扩大知识面、提高适应能力的课程(指相对的第二课堂课程),一般为考查科目。 2、选修课程的确定由各专业部负责人与本部内的专业教研组长共同负责,通过召开教研组会议,集思广益,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设施设备、场地和师资等条件,以专业部管理的方式,开设各种选修课程,在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报教务处核准。 3、开发或引进各类选修课程,为学生自主选课创造条

5、件。 第五条 教学计划的制定 学校教务处与各专业部根据课程的内在联系,合理、科学、均衡地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确定相应的学分,各专业教师具体组织好教学管理工作。 各专业教师在专业部的管理下,根据学校推行学分制和建立弹性学制的要求,合理、可行的制定本专业(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各专业教研组长把关,专业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 学分的确定和取得第六条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师工作情况的依据之一。第七条 学生学分的分配与取得根据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需要,每学期学生修习的总学分基数为100个学分,学生在校三年内总学分基

6、数为500个学分(其中第三年实习期间学分修习总学分为100个学分)。学生在校两年内应修满的最低总学分为320个学分(即平均每学期应修满至少80个学分),每学期学生学分安排如下: (一) 必修课程学分(教务处负责) 总学分为56个学分(中专班按每周正常课时28节计算,每科所占一个课时为2个学分。如12春汽修班,CAD课程每周4课时,即该学科全学期应得学分为8个学分)。 1、学生每学期必修课程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包含三大块:一是学生平时表现(包括课堂表现、回答问题、完成作业、考勤等情况)占20%,二是期中考试成绩占40%,三是期末考试成绩占40%,总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学生即取得该课程学分; 2

7、、如某专业某课程既有理论又有实践考核的,只能算成一门课程学分,但科任教师应当按理论与实践各占50%比例计算出该课程成绩; 3、学生休学期间不计学分; 4、实行学分制后,不影响各专业技能达标考核制度实施。 (二) 选修课程学分 (教务处负责) 总学分为6个学分。 1、选修课程学分修习的课程系目前我校课外兴趣小组活动(选修课),平均每周3个课时,即选修课程6个学分;其中学生平时表现(即学生平时上课表现和出勤等情况)占40%,期末考核占60%; 2、 学生不选修不计学分。(三) 行为规范学分(学工处和总务处负责) 总学分为27个学分,其中行为规范学分占20个学分,具体计算办法由学工处制定;学生对财产

8、保护方面的学分占7个学分,具体计算办法由总务处制定。(四) 社会实践学分(招就处负责) 总学分为8个学分,主要包括在校两年学习期间教学见习、假期勤工俭学等方面的内容,其中应包含扣分项目。具体学分安排由招就处负责拟定。(五) 社团活动学分(团委负责) 总学分为3个学分,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团员活动、学生会活动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学分安排由团委负责拟定。 第八条 第三年顶岗实习学分的取得(招就处负责) 中专班第三年顶岗实习应修满的最低总学分为60分。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履行就业推荐合同情况,实习任务完成情况,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信息资料反馈提交情况,费用缴纳情况等,具体学分取得办法由招就处制

9、定。 第九条 学分奖励 学生在学校参加加各级各类竞赛受到的各级各类表彰、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均可折算成相应的学分予以奖励,奖励的学分上不封顶,计入该生取得的总学分中。 学生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得4个学分,中级得2个学分。 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文艺和体育等竞赛中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奖励学分为全国性大赛一等奖5个学分、二等奖4个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3个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个学分,省级大赛三等奖、市级二等奖1个学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一等奖0.5个学分,县级二等奖、校级一等奖0.25个学分,县级三等奖、校级二等

10、奖、校级三等奖0.125个学分。 学生参加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受到的表彰和获得的奖励学分为全国性大赛一等奖5个学分,全国性大赛二等奖4个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3个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个学分,省级大赛三等奖、市级二等奖1个学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一等奖0.5个学分,县级二等奖、校级一等奖0.25个学分,县级三等奖、校级二等奖、校级三等奖0.125个学分。同类竞赛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 学生参与学校以上的各项评先评优,校级计0.125个学分,县级计0.5个学分,地市级计2个学分,省级计3个学分,国家级计4个学分。德育加分。对弘扬优良道德传统,有重大突出表现,

11、能够对学校产生积极重大影响的行为表现,每项次加0.5个学分。学历提升加分。对在校期间能够自觉提升学历,且参加我校郑州大学远程教育或江西师大函授学习的学生,每人次加1个学分。 第十条 职高部学生学分的取得职高部学生暂不进行学分计算,成绩查询以现行考试成绩为准。 四 学分的计算与汇总 第十一条 每位学生建立“学分银行”,存储学分,即由教务处统一建立各专业各班学生的学分数据库,所有学生的成绩、取得的学分均应建有学分电子稿,各专业部、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均应建立学生学分数据备份(含纸质稿)。 第十二条 学生各项目学分计算负责人 (一)必修课程(含专业实践操作课程)学分由上课教师负责计算。 (二)非课程学

12、分计算 1、选修课程学分由指导教师负责计算; 2、学生军训、入学教育所得学分由随班班主任负责计算; 3、假期勤工俭学所得学分由带队教师负责计算; 4、综合实习(包含教学见习和教学实习)所得学分由班主任在企业管理人员的配合下负责计算,或是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负责统计学生见习和实习情况; 5、学生的奖励学分由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负责计算,其他奖励加分由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处室发出,班主任负责统入该生该学期总学分中。 6、学生在行为规范、财产保护和思想教育等方面所获得的各级表彰及学校的各项考核评比所得学分由各班主任和政工、总务及团委等部门计算。各学生参加的项目(包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所得的学分由各学分

13、计算人汇总至班主任处,各班主任汇总至专业部主任处。(三)科任教师任务科任教师(含选修课教师)要根据教务处所提供的表格及要求做好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过程记录(含平时表现的详细记录、期中成绩、期末成绩),以便期末结束前做好本课程学生学分的统计。(四)班主任任务1、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分汇总表做好本班学生本学期课程学分、选修课程学分、行为规范学分、社会实践学分、社团活动学分及加分等学分的汇总统计工作;2、平时做好学生参与活动情况的记载及有关加分的其他情况记载,以便记录学生每学期学分。(五)专业部主任任务各专业部主任应将本部内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学分成绩整理汇总成一个电子表,并将电子稿交到教务处。 第十三条

14、 学分汇总 (一)各班主任在期末时将本班学生学分汇总表交至本专业部主任,各专业部主任负责将本部学生学分情况以电子稿的形式汇总至教务处; (二)寒暑假进行的勤工俭学或其他各类项目所得学分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各项目负责人计算出,并先汇总至班主任处,再由班主任汇总至专业部; (三)教务处每学期将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公布于学校网站,以便查询。教师、家长及学生均可在“瑞金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网址http:/)成绩查询模块通过“姓名、身份证号和学号”等三个条件查询学生在校修习的学分及其他学习情况。 第十四条 评先评优实行学分制后,根据学生取得的学分高低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评先评优。 五 学籍管理和弹性学

15、制 第十五条 具有正式学籍,完成本专业必修课程的学习,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合格的学生,修满本专业要求的最低总学分,准予毕业。 第十六条 积极试行弹性学制。对提前修满最低总学分,满足就业推荐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可提前进行就业推荐工作,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修满最低总学分的,延长毕业证书的发放,延长毕业不超过2年。所得学分在学校保留5年有效。 第十七条 实行学分制管理后不再实行留级制度,学生可在继续学业的同时,重修或自修未合格课程,并参加相应的考核。 第十八条 学生年满16周岁,对于有提前就业创业需要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在学校期间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须在校学习满一年并至少修满200个学分,由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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