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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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论“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有关“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争辩就始终不断,这起因于世界各国经济在金融危机中普遍衰退,而我国经济却一枝独秀。于是,西方的一些学者起先探究这个现象背后的缘由,他们发觉在我国经济坚挺的背后伴随着民营企业的国有化现象,进而得出“国进民退”这一论断,并指出这与我国的市场化改革是南辕北辙的。其实,这个问题争辩的本质是对我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的探讨。虽然,金融危机已经过去四年了,但是仍旧存在国有企业的深度改革问题、民营企业的发展问题以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不公

2、允竞争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二者关系的正确相识。因此,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概念及假设 1、“国有经济”的概念。国有经济一般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全部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形式包括国有国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2、“民营经济”的概念。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不存在“民营经济”这样的概念,民营经济是从我国经济运行中产生的一个概念,且现在尚不存在一个明确的概念。本文认为“民营经济”是指以反映投资主体或经营主体为主要特征的经济成分,是

3、在一个国度里由本国居民投资创办、经营或控股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经济要素的总和。也就是说是外资及外资控股、国有及国有控股以外的经济成分的总和。 3、一些假设。在进入正式的探讨之前,本文先做一些假设,假设一:在明确了本文所论述的“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概念之后,这里将境外资本(包括国外资本和港澳台资本)抽象掉,不做考虑。假设二:不论企业的详细名称是什么,如合伙制企业、股份制企业、独资企业还是集体企业等,都仅从企业的资本构成角度来进行探讨,资本的全部形式分为三个类别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个人资本。其他的资本形式,如法人资本最终也可以追溯到这三个类别中去。假设三:将个人资本和集体资本的总称为民营资本

4、。 首先,本文所探讨的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中均不包含国外经济和港澳台经济成分,且主要探讨的是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因此,将境外资本抽象掉更有利于论述。其次,企业的名称是从法律的角度来定义的,而本文重在从经济角度考查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比重进而分析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因此就从资本构成的角度看待企业更利于分析。详细来讲,假如一个企业的资本构成完全是国有资本则为国有国营企业、国有民营企业;假如一个企业的资本构成是国有资本为主、民营资本占少数则为国有控股企业;假如一个企业的资本构成是国有资本占少数、民营资本为主则为国有参股企业或民营控股企业(这里采纳国有参股企业这一说法);假如一个企业

5、的资本构成完全是民营资本则为民营企业(民有民营企业)。当然,从这个假设的角度来看,国有经济就包括了国有国营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部分;民营经济则包括了民有民营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民营资本和国有民营企业中的经营权部分。最终,本为将“国有”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全部”,将“集体全部”这部分划入广泛意义上的“民有”这部分。另外,本文为了叙述上的简明,用“国企”一词指代国有国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总体,用“民企”一词指代民由民营企业、民营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 二、关于“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的争辩 1、有关“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的三种观点。自2008年金

6、融危机以来,“国进民退”现象就引发了激烈的争辩,主要观点分为以下三种。观点一:反对“国进民退”。这些学者认为,“国进民退”背离了改革的方向,是“死胡同”,是很危急的。观点二:赞同“国进民退”。这些学者认为,国有经济在某段时期、某些领域的“进”和“退”,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促进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并且认为这恰是“中国模式”优势的体现。观点三:不存在“国进民退”的问题。他们的说法主要有在整体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国进民退”现象,即便存在国有企业兼并民营企业的现象,也是个别的、局部的;无论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及其比重消长或者从市场经济运行的操作层面看

7、,还是从理论逻辑与论断的精确性看,所谓“国进民退”都是缺乏科学依据的一种主观论断;“国进民退”是个伪命题,与我国全部制结构改变的现状不符合,也不存在国家发展战略在这方面的重大转变。 2、对上述三种观点的评述。总观上述的三种观点,可以看出承认存在“国进民退”现象的人,不论是反对的还是赞同的,都看到了“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中所存在的相互替代的一面。并且,这正反两方的争辩还突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国企与民企的不公允竞争的问题,而且“国有经济”在竞争中有主动权即当国有经济在总体经济中的比重上升,则民营经济的比重就被迫下降了,当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时,则民营经济的比重就上升了;然而,不存在反过来的状况

8、即当民营经济的比重上升时,迫使国有经济比重的下降,当民营经济的比重下降时,则国有经济的比重上升。虽然这两种状况的结果都是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此消彼长,但是民营经济是被动的,国有经济是主动的,二者相互影响的力气对比是悬殊的。不承认“国进民退”现象的人其实是针对宏观层面来说是不存在“国进民退”现象的。 对于上面的这种说法,应当辩证地来看。首先,应正视“国进民退”这种现象。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一种特别现象,国企与民企在实践中的冲突是的确存在的,因此正视这种现象无论从逻辑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有意义的,是有助于国民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协同发展的。其次,应明确分析的视角,是从宏观经济的总体来看

9、,还是从中观的不同的区域(地区)或是不同的行业来看,还是从微观企业中的产权结构来看。不同的分析视角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最终,关于“关系”的分析,既应看到其对立的一面也应看到其统一的一面。上面的说法明显是揭示了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的部分对立面,并且其对立面的分析也不全面,同时这二者之间的统一的一面更加无从论及。因此,本文就将以这种辩证的方法来看待“国退民进”这一现象,进而透过这个现象分析“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辩证关系。 三、“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辩证关系 总的来说,“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是辩证的对立统一的关系。下面对这种“统一性”和“对立性”做详细的分析。 1、国有经济与

10、民营经济的“统一性”。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具有“统一性”:第一,从宏观角度来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都是“工具”,二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如表1所示,自2000至2010年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并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的工业产值也是逐年增加的,由此可见二者是呈现出“共进”的态势,并且统一于整体产值的增长中的。这一点在图1和图2中也可以较好地体现出来。其次,从中观的不同地区以及行业来看,二者相互竞争,此消彼长的态势交替进行,这种竞争既活跃又稳定了经济,从而推动了整个地区以及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即二者统一于地区经济或是整个行业的发展中。以东部地区为例,

11、从1995年到2003年国有企业产值所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持续下降,民营企业产值比重持续上升;至2004年国有企业产值所占比重相对上年有所回升,相应民营企业产值比重相对下降;此后始终到2009年,国有企业所占的产值比重接着下降,民营企业产值比重接着上升。可见,从1995年到2009年间,国有企业比重与民营企业比重此消彼长,国企与民企呈现出竞争的态势,但东部地区的工业产值整体是呈上升态势的。因此,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局部地区的竞争是统一于整体地区经济的发展中的。第三,从微观角度来看,通过企业内部股权的转让方式,实现了企业内部的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竞争,二者的竞争干脆统一于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中。企业是

12、独立核算的硬预算约束的基本单位,其以盈利为目的,因此,任何股权结构的变动都是以成本收益为依据的。 2、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对立性”。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具有“对立性”。这种“对立性”详细体现在以下三点:第一,从宏观角度来看,对于肯定时间内的经济整体是肯定的,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有相对凹凸的差异,比重方面时而国有经济大于民营经济,时而国有经济小于民营经济,时而国有经济等于民营经济,但二者相等是偶然,不等才是常态,即二者有相互替代的关系。如图1和图2所示,2000年国企数量比重为32.8%、民企为13.6%,国企是民企的2.4倍,以及国企产值比重为47.3%、民企为6.1%,国企是民企的7.8倍,这

13、就是比重方面国有经济大于民营经济的状况。再如,20022004年数量方面,国企占比从22.7%到12.9%,民企占比从27%到43.1%,则可粗略推断大约在2003年国企与民企的数量持平;20082010年产值方面,国企占比从28.4%到26.6%,民企占比从26.9%到30.5%,可粗略推断大约在2009年国企与民企的产值持平,那么从数量和产值这两个维度来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应在20032009年间的某一时点上持平,即比重上国有经济等于民营经济了,但只是很短的时间。又如,2010年国企数量比重为4.5%、民企为60.3%,民企是国企的13.4倍,以及国企产值比重为26.6%、民企为30.5

14、%,民企是国企的1.1倍,这就是比重方面国有经济小于民营经济的状况。更进一步地,从2000至2010年这整段时间来看,不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产值上,国企比重都呈下降态势,民企比重都呈上升态势,二者此消彼长的替代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其次,从中观角度来看,当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处于同一地区或是同一行业中时,一般状况下国有经济较民营经济的实力雄厚,因此,竞争是不公允的,并且在竞争地位上,国有经济是处于强势的。第三,从微观企业角度来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都是有弹性的,即在企业的内部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出现国有资本将部分或是全部民营资本挤出,抑或民营资本将部分或是全部国有资本挤出,从而呈现出民营企业被国有化成

15、为国有经济,抑或部分国有控股企业被私有化成为民营经济。 四、当前“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及趋势预料 1、“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关系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我们从比较优势的角度来看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理应分布的经济领域。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特定的经济领域,假如国有资本比民营资本更有优势,则就应由国有资原来进入;假如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优势相当,则应共同参加并绽开竞争;假如民营资本比国有资本更有优势,则由民营资本进入。假如按这个理论来分析,那么为社会供应公共产品的、自然垄断的、关系到国家平安的和具有战略性意义的经济领域应由国有资原来进入,其他的竞

16、争性的经济领域则视详细的状况由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进入或是由民营资本单独进入。 假设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顺当进行,并实现了上面的这种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理论上的分布,则在此基础上接着分析,看假如改革到了这样的程度是否还存在问题。首先,“类别1”和“类别3”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各自的领域中施展实力,那么就暂且认为在这两类中是不存在问题的;那么再来分析“类别2”。 首先,这些领域由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共同参加,体现在民营经济形式的单独参加以及国有和民营经济的融合形式的参加。在这种竞争性的领域中,国有经济的单独参加形式不能是国有国营企业,因为国有国营企业就像一只老虎,而民营企业就像一群小白兔,小白兔是会被老虎吃掉的,即使短暂不吃,当个别民营企业壮大起来时,威逼到国有国营企业的利益时,这只老虎就会发威将其国有化。这是“竞争”的本性优胜劣汰、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因此,国有经济形式的单独参加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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