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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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ZZ区W河防洪治理2011年度工程Z标段安 全 管 理 制 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施工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围挡,实施封闭管理,各种标牌、图齐全。工程材料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施工的固废、污水、噪音等排放符合规定;现场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三、工程的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四、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验、培训、考核,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五、定

2、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和保护好事故现场,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七、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八、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施工机具及设备均有检验合格手续,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定期保养、检修。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九、施工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十、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基坑支护、大型吊装作业、土石方开挖工程、降水工程、围堰工程、

3、拆除工程、爆破工程及临时用电工程等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措施落实后才能开始施工作业,施工主要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十一、施工现场设置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要悬挂警示标志,夜间设置红灯示警。十二、施工的护设施、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的,必须经过工地负责人同意。十三、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十四、班组长在每日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要进行安全交底。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4、。1、费用的预提和使用审批由项目核算员负责根据项目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计划编制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报公司财务部门。资金必须以“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为原则。费用在工程的首付款中提取,独立账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计划的编制依据适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和标准规范;针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尚未解决的问题需采取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辅助房屋和设施的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等劳动保护开支需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要;安全先进奖励开支需要。费用的预提和使用审批职责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资金的计划

5、审批与使用管理,财务部门为执行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为专项资金,任何人无权挪用。财务部门根据施工进度拨付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2、计划的基本内容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购置、更新资金 根据公司的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由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采购与管理。准确、及时编制防护用品需用和供应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根据计划拨付专项资金。加强防护用品供应过程中的管理,不得超长储备,提高经济效益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资金 项目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切实落实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工具和安全检测工具等由项目提供需要计划,经过审批、批准后,由财务建立专项

6、资金账目。安全技术措施发明创造、革新或先进奖励资金 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对安全技术有发明创造或革新的个人,给予奖励。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含设施购置)资金 保证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费用经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拨付,做到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资金根据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用。其它 消防器材、设施,保健设施,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器材的购置,施

7、工机具的检测等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费用。3、监督 公司各级财务、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对资金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分部、分项或专项施工作业前进行,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2、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3、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如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危险作业点、安全注意事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的预防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等),可操作性要强。4、交底工作有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被交底人有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5、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两份,一份

8、交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6、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7、被交底人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在培训时间不多少于12学时。 必须参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2、本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并建立档案。3、从业人员在单位内调整工

9、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重新接受项目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5、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6、安全教育培训要体现“六性”,及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可以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形式不限,可以集中授课、发文、简报等方式进行教育培训。7、公司、项目部都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

10、考核情况。8、要开展好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前后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爱护并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防护用品。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日巡回检查不少于1次,对查出的违章和事故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对能够在现场及时解决的,必须在现场立即给予监督纠正。如不能及时整改的,应本着“三定”原则

11、(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后方可施工。可根据情况,按照有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书面的整改通知书、指令单停工通知单等,应按照规定存档。口头督促整改的,应记录在施工安全日记中存档。3、每周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公司管理手册的要求,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参照本制度第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4、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参照本制度第2条的规定进行处理。5、经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现场又无力排除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管

12、理部门报告。6、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做好记录,并由安全管理机构派出专人负责制定防范措施、整改措施,并定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是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周围的设备设施和环境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护操作者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工程涉及电工、电气焊工(金属焊割工)、架子工、起重工(含司机、指挥、司索)、厂内机动车驾驶等。 2、特种作业人员素质要求: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初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疾病和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

13、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4、特种作业除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施工。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反本办法3、4条的,必须立即停止上岗,并处200元的罚款。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保”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发现没有佩戴安全帽的,每次处罚100元,佩戴不规范的,每次处罚50元。发现高处作业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带的,每次罚款200元。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其它劳动防护用品或用具的,每次处罚200元。 4、必须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严格用电标准,采取防范措施。电工违反上述规定的,除立即给予纠正外,并给予

14、200元处罚。如因此造成施工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况给予5003000元的处罚,直至开除。 5、起重作业人员违反“十不吊”等安全规定的,发现后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处以200元处罚。如因此造成施工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况给予5003000元的处罚,直至开除。 6、电气焊作业人员违反“十不焊”等安全规定的,发现后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处以200元处罚。如因此造成施工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况给予5003000元的处罚,直至开除。7、登高架设作业人员违反

15、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的,发现后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处不200元处罚。如因此造成施工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况给予5003000元的处罚,直至开除。8、厂内机动车驾驶作业人员违反相关的安全规定的,发现后应立即予以纠正,并处不200元处罚。如因此造成施工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况给予5003000元的处罚,直至开除。9、及时汇报、整改违章和事故隐患。对重复违章和隐患不整改或不及时的,除要求停工处理外,参照本办法58的规定给予双倍处罚。对重大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进行以上处罚外,将对队长和有关责任人员追加行政处分。10、处罚应落实到队和个人。上级部门(含甲方)对项目部的处罚,一律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查明的情况,将处罚落实到施工队,并视情况进行附加处罚。施工队可根据情况,将处罚落实到职工个人。11、对职工的处罚金额,可采用在工资中进行扣除的办法,但每月的扣除数额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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