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人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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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人口普查工作 一、普查的目标和意义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是继XX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的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将反应近10年来全镇人口数量、组成和居民居住方面的改变情况;摸清全镇外来人口规模、分布和人口迁移流动情况,和全镇就业失业人口情况、社会保障等包括民计民生的主要内容,将为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完善我镇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科学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相关政策,促进人口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构建友好社会提供科学正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二、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开展全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主要的政府行政行为。这次普查是一次主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

2、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相关部门的亲密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支持。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以下简称人普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加的标准,镇政府成立了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三、人口普查的标按时间、对象和内容1、人口普查的标按时点是2021年11月1日零时。2、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指普查标按时点在团山寺镇境内居住的自然人,包含普查时点居住在团山寺镇境内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员。3、人口普查采取按现住地登记的标准。每个人必需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对应信息。4、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组员关系为主的人口,居住一

3、处共同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组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5、人口普查关键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础情况,登记关键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年纪、民族、户口等级情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6、人口普查表分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短表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表长表两种形式。普查表长表抽取百分之十的户填报;普查表短表由其他的户填报。7、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同时填报死亡人口调查表。8、依法服刑及劳教人员,由派出所进行普查,普查表移交镇人普办。四、人口普

4、查前期准备工作1、建立镇、村(居)委会等各级人口普查机构(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7月4日)。建立镇人口普查机构(2021年6月24日前完成);建立镇人口普查办公室(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建立村(居)委会人口普查工作站(2021年7月4日前完成)。2、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2021年6月24日至8月30日)。3、各级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址编码(2021年7月5日至8月30日)。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划分的普查区域进行。普查区、普查小区的划分坚持地域的标准,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为基础划分普查区。每个普查区,根据一个普查员所能负担的工作量,划分成若干个普查小区。各普查小区在地域上

5、不能交叉、重合和遗漏,全部普查小区连接起来,要完整覆盖全镇全部地域。普查小区划分工作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4、全方面户口整理(2021年7月1至8月30日)。在镇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机关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户口整理,并将相关资料提交镇人普办,供正式普查登记时参考。户口整理工作于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5、选调和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工作由各镇政府负责并组织实施(2021年7月1日至8月30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由镇人普办组织实施(2021年8月1日至9月30日)。6、开展人口普查摸底工作(2021年9月1

6、日至10月30日)。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开始以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要对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居住情况进行摸底,明确普查登记的地域范围、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编制普查小区内各户户主姓名底册。摸底工作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7、建立人口普查出生死亡人口台账(2021年6月25日至10月30日)。五、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主动参与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力度,宣传中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工作要求。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在人口普查登记前后,采取广播、电视、等多个形式、广泛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职员作,使人口普查的宣传工

7、作贴近普查实际,贴近普查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各单位要充足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大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支持参加人口普查工作。镇人普办要协调全镇各中小学开展小手牵大手,人普进我家,我是普查小宣传员一堂课活动。要出动宣传车在镇城关键街道和各个乡镇进行人口普查的巡回、流动宣传。六、普查登记和关键指标快速汇总普查登记和关键指标快速汇总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关键内容为:普查员入户登记(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人口普查的正式登记工作,从2021年11月1日零时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人口普查登记的方法,采取

8、普查员入户查点问询、当场填报的方法进行。普查员应该根据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问询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普查员调查完一户,应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查对,由申报人确定无误后签字认可。普查表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该依据普查员的问询如实回复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各单位干部职员,应该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标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多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普查登记的个体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人口普查办和全部普查员,对各户

9、申报的情况,必需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泄露;禁止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7)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要妥善保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复查及验收(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该组织普查员根据要求的方法进行全方面复查,在全方面复查之前各普查区要对普查表进行自查、互查,如发觉差错,经核实后,立即更正。复查工作完成后,镇人普办组织将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抽查未达标的要认真重复核实。质量抽查工作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七、数据处理、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和后期工作关键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在2021年11月25日完成;主动安排专员参加市级普查瑶审核和编码工作和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等后期工作。八、奖惩及解释权对认真实施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标准,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方案要求的,由人口普查办给予批评教育,本人所在单位给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据中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要求给处罚。本方案由镇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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