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考(专升本)-民法(专升本)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2(附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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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成考(专升本)-民法(专升本)考前拔高名师测验卷(附答案解析)1. 问答题:简述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答案: 本题解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 (1)地役权的权利主体为需役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2)地役权的权利客体通常是土地。(3)地役权的目的是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5)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6)地役权具有期限性。2. 问答题:李中仁,70岁,与老伴付琴生有一子李明、一女李红。1994年,李明与钱玉华结婚,第二年生下儿子李文博。1996年,李红与王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女王兰兰。199

2、9年,李红与王某离婚,王兰兰归王某抚养。2001年6月,李明因病去世。2004年12月2日,李中仁去世,家中没有存款,但有房屋一幢(6间),系祖上留下的财产,在20年前李中仁父亲去世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户主是李中仁。2004年12月3日,李红在办理父亲丧事途中出车祸死亡。一周后,在分割李中仁遗产时,钱玉华提出,李中仁的遗产应当由婆婆付琴和孙子李文博继承。而李红的前夫王某则提出,外孙女王兰兰也应有权继承。双方发生争执。问:(1)本案中,属于李中仁的遗产有哪些,为什么(2)根据我国继承法,本案中哪些人有权继承李中仁的遗产为什么答案: 本题解析:【答案要点】(1)本案中,属于李中仁的遗产为这幢房屋的

3、一半,即3间房屋,另3问房屋属于李中仁的配偶付琴所有。因为这幢房屋是李中仁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本案中,对李中仁遗产有继承权的人是:付琴有权继承。因为付琴是李中仁的配偶,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文博有权继承。因为李明先于李中仁死亡。此时适用代位继承,即由李明的晚辈直系血亲李文博代李明之位,继承李中仁的财产。王兰兰有权继承。此时适用转继承,因为李红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她的合法继承人付琴和王兰兰。【解析】本题是一综合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遗产的范围、继承人的范围以及代位继承。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除法律另

4、有规定外,夫妻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题中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确定继承人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有权继承遗产的人的范围,特别是当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其法定继承人可以代位继承,在产生代位继承的情况下,应注意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继承的份额以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为限。3. 问答题:简述诉讼离婚的概念及我国婚姻法对诉讼离婚限制性规定。答案: 本题解析:【答案要点】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理由提出诉请,由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我国婚姻法对诉讼离婚限制性规定有两项:(1)对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

5、限制。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对男方要求离婚的限制。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解析】本题属于法条记忆理解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评注】我国法律对诉讼离婚有特别的限制性规定,对此应予熟记,并能在具体的实例中作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4. 问答题:甲在乙家具城选定一套样品家具并支付了部分货款,双方约定余款在第二天送货时付清。当天夜里,家具城因雷击发生火灾,火灾致该家具全部烧毁。问:

6、(1)乙家具城无法向甲交付选定的家具,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2)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家具城返还已支付的货款?为什么?答案: 本题解析:(1)是。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乙家具城因火灾不能向甲交付选定的家具构成了违约,所以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有。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甲有权要求乙家具城返还货

7、款。5. 问答题:甲向乙借款,以自己的汽车设立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汽车发生故障,甲将汽车送到修理厂修理。汽车修好后,甲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将汽车扣留。问:(1)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2)修理厂扣留汽车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 本题解析:(1)取得。因为即使不办理登记抵押权依然成立,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2)合法。因为甲在汽车修好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修理费,修理厂依法取得该汽车的留置权。6. 问答题:甲聘请乙作为某案件的代理律师,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乙受委托后开展相关调查,花去费用2000元。临近开庭,甲突然通知乙解除合同,遭乙拒绝。问:(1)甲是否有

8、权解除合同为什么(2)乙是否有权要求甲偿还2000元费用为什么答案: 本题解析:(1)有权。因为我国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有权。因为虽然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7. 问答题:简答肖像权的内容。答案: 本题解析:(1)肖像制作权;(2)维护肖像完整权;(3)肖像使用权。8. 问答题:甲与妻子乙以及儿子丙一家3口出门旅游。途中不幸飞机失事,3人身亡。经清理,妻俩共有财产50万元,另外有一套登记为乙所有的住房。这套住房是乙7年前尚未结婚时继承父母的遗产,现在乙的弟弟提出要回房子的要求,甲的父

9、母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问:(1)如何确认3人死亡的先后次序(2)如何确认甲和乙的遗产范围(3)甲、乙、丙的遗产最终归谁继承为什么答案: 本题解析:(1)推定甲与乙同时死亡,丙晚于甲、乙死亡。 (2)分割甲、乙的共有财产50万元每人一半,房屋为乙个人财产,甲的遗产即为25万元,乙的遗产为25万元加上一套房子。(3)甲的遗产应由其父母和丙继承,丙死后遗产由丙的祖父母即甲的父母继承,乙的遗产由丙继承,丙死亡后,也由丙的祖父母继承。即遗产最终归甲的父母继承。9. 问答题:简答委托代理权消灭的原因。答案: 本题解析:答案要点: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

10、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0. 问答题:论述物权法定原则。答案: 本题解析:(1)概念: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均须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任意创设与法律不同的物权种类或协议改变物权的内容。 (2)意义:为了避免由于认识不一带来的混乱,由法律统一地明确规定物权的种类、内容,成为保障经济秩序、保证民事主体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3)物权法定原则的要求具体表现在:物权的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我国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物权的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的物权或变更物权的法定内容;物权效力法定,即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为物权设定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效力。物权法定原则为强行性规定,非依物权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和内容而创设的“物权”,不被认可为物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解析】本题属于理论综合论述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物权法定原则。【评注】应准确理解和掌握物权法定原则的概念及其要求,特别是对物权法定原则强行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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