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88677309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及现状农民工是活跃在我国城市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农忙时他们在家务农,农闲时 他们到城市务工,主要从事建筑、纺织等劳动密集型的工作。由于他们文化程度 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工作地周围的社交较少等原因,其权益往往较易受 到侵害,其中尤以应得薪酬被拖欠和涉工伤权益被侵害为多。当他们的合法权益 受到侵害时,由于维权通道不畅,无法通过有效的手段和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他们甚至压根没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这就导致有的人选择吃哑巴 亏,有的人则运用一些非理性手段,如非法上访、围堵政府、私力暴力等进行维 权,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影响了社会秩序的正常进行,甚至还引发刑事

2、案件。司法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坚实的后盾, 权利的救济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农民工因其权益的特殊、地位的 弱势,再加上纠纷的金额相对较少,诉讼维权成本相对较高,请不起律师,故很 多情况下他们就不会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权。因此,我国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 任务就是为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法律援助手段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使他们能够积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前,我国各地法律援助机 构都比较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一些地区甚至专门为农民工法律援助开设专 门的职能部门,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比如一些地方司法机 构把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工

3、作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用制度 提高律所和律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不足法律援助是政府责任。法律援助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 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 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 的形式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明确把各级政府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的 责任上升为法律的义务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完成法律援助 工作,提供适量的财政支持,促进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相关 研究显示,2018年

4、全国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人均不到 1 元,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 平,甚至与某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法律援助人均经费也处于较低水平。法律 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低,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援助工作数量达不到应当援助的要求以 及接受援助的案件援助有效性缺失等,这就使得很多地方农民工法律援助最终流 于形式。(二)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使得农民工维权周期长、成本高农民工维权主要集中在欠薪、工伤赔偿等方面。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 案件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提起诉讼。其 立法的本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在不增加劳动者成本的前提下,方便快 捷地解决劳动纠纷。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这一规定却

5、被某些用人单位用来 恶意拖延劳动争议处理时间,或者采用消极对抗的方式不配合调解。由于其行为 并没有违反有关劳动的法律和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对此缺乏有效的监督、控制手 段,致使很多仲裁环节名存实亡,徒增纠纷解决时间,进而增加法律援助的成本。(三)外部环境中的不利影响严重阻碍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有的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和财政收入方面的考虑,唯恐一旦处理了相关单位会 影响本地区后续的招商引资,所以在处理企业和农民工之间的劳动纠纷时往往会 发生袒护用人单位的行为。还有的在处理农民工特别是外地农民工与当地用人单 位劳动纠纷时,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或者不予受理。此外,一些法律援助机构还 以经费短缺、人手不足

6、、金额较小达不到立案标准为借口设置农民工法律援助申 请障碍,以致出现许多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得不到受理等。(四)农民工法律素质低、用人单位不配合使得法律援助工作效果不佳大部分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平时不注重法律知识的积累,很多人在外出务 工时不知道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即使签署了合同也对其中的不利条款缺乏警 惕,很多人在与用人单位没有书面合同或公平合同的情况下接受用工条件,从而 导致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难度增加。如很多劳动纠纷案件发生后由于缺乏 规范的用工合同,劳动者证明不了自己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而用人 单位在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后百般推脱,想尽一切办法撇清责任,审理时拒不提 供单位保

7、留的签到表、工作任务安排等证据,甚至故意销毁证据,使得受到侵害 的农民工维权时由于缺乏必要的证据而出现不利后果;许多农民工来自较远地 区,在劳动地没有亲友,一旦出现劳动事故,他们的工友或证人基于自身利益的 考虑或者是害怕用人单位事后打击报复而不愿或不敢作证。上述种种原因使得法律援助工作很难顺利开展,甚至许多案件由于农民工无 法证明劳动关系连立案都很困难。三、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一)优化农民工法律援助环境,降低其法律援助门槛多数农民工经济条件较差,他们往往认为打官司是一件花钱未必讨好的事 情。再加上许多欠薪标的额较低(据调查,农民工所涉案件中金额在 10000元以 下的在 80%左右)

8、,而一般的律师法律服务费用均在 5000 元以上,这就使得农 民工在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由于无法承担较高的费用而获得必要 的法律服务。此时,法律援助就成为农民工维权的最后一根稻草。法律援助可以 使农民工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不用承担任何经济成本,这对那些无 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农民工来说是实现维权的唯一途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各地的法律援助都有不同程度的门槛要求,最基本的如案件申请审批时要求申请 者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等。农民工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存在很大难度,首先是他们必 须往返于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这样不仅延误了时间,而且对于外地农民工 来说往返的交通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9、,甚至两地距离比较远的农民工往返费 用差不多够得上请律师的费用了。加之有些流出地基层组织不愿承担证明义务而 不积极配合,用种种借口拒绝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导致有的农民工无法得到经济 困难证明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此,各地建立相关制度落实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很 有必要。另外,对发生的农民工聚众讨薪等紧急事件要特事特办,可以先安排律 师进行法律援助然后再报备审批。(二)保障农民工法律援助经费供给,提升法律援助补助水平农民工维权案件往往涉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客观上存在办案成本较 高的情况,即使申请的法律援助得到批准,每个案件的办案补贴也只有一千余元, 有的地区甚至只有几百元,根本不足以补偿律师正常的办

10、案费用,因而经常出现 律师在办理这类法律援助案子时还个人贴钱的情况,影响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 子的积极性。不少律师不愿意承接或者即使被动承接法律援助案子而不尽心办 案、应付差事,使得法律援助的效果难于实现。因此,为了提高农民工法律援助 成效,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各地政府应保障经费供给,可以设立专项资金, 提高律师在特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中的补贴标准,并且其办案补贴和工作经费 要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使律师在从事法律援助时可以安心放心尽心。(三)大力开展“三高四零”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三高”指的是工作高能力、诉讼高质量、服务高标准。第一是工作高能力。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

11、办案水平和能力,切实做到法律 理论和业务工作能力高。第二是诉讼高质量。加强涉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 督管理,按照上级制定的案件质量标准进行考核和标准化归档案卷检查,切实提 升法律援助质量。第三是服务高标准。有机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 证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和专职法律援助人员五支队伍,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各部 门各类人员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在法 律援助中紧紧抓住领导关心、群众关注、关乎民生的热点问题,切实做好农民工 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零”即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质量零差距、对象零投诉。一是办案 零收费。严格执行农民工合法权益维

12、护中法律援助的无偿原则,坚决杜绝有偿办 案,使法律援助真正成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坚强基石。二是服务零距离。凡 是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和侵权案件,均不需进行农民工经济状况审查,不人为 设立门槛,确保农民工能够顺利接受法律援助;各地 148 服务热线节假日必须照 常值班。三是质量零差距。制定合理可行的办案流程,加强质量检查测评,及时 征询接受法律援助农民工的意见反馈。四是对象零投诉。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服 务行为,设置监督栏,公布监督电话,畅通投诉渠道,确保法律援助合法办案、 尽职尽责。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措施,推进劳动合同格式的 标准化及政府备案,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

13、疗保险等制度,建立工 伤事故赔偿专用资金等管理机制,落实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定惩罚措施,增 加用人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的违法成本,增加农民工维权的便利性和降低农民工 的维权成本。四)对用人单位进行普法教育,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通道政府应组织相关法律从业人员对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进 行普法教育,要求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并知晓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需要承担的各 种法律责任。第一,开展“法律九进”活动,要把开展农民工法制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 内容,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之际,开展专题法制宣传。第二,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调, 针对区域性农民工较集中的行业以及农民

14、工自身的特点,积极探索农民工普法教 育的新思路、新做法,将法制宣传融入农民工的职业和技术培训中,提高农民工 的综合素质。第三,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建立起各地区外出务工 党员流动支部的法律援助网络,沟通信息,把工作重心前移。第四,编印与农民工权益保障有关的法律知识小册子,将法律援助中心和各 法律援助站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印在小册子中,免费发放给农民工,提高他们 的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他们的维权能力,畅通其求助渠道。第五,与新闻媒体配合,大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报道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先 进典型、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民工的良好氛围。第六,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配置,优

15、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专业 结构,通过政府及行业协会举办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其业务技能和法律素质;在 信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人民法院等机构成立工作站,派驻法律援助专业律师 到工作站值班,现场解答农民工遇到的法律问题,或发放联系卡,让农名工遇到 纠纷时可以随时咨询专业律师。四、结束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旨在保障弱者的权益,农民工为我国人数众多的弱势群 体,是整个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对象。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在缓解和疏导 农民工困难和压力的同时,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发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现就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及具体措施

16、,浅谈一下笔者的 粗略看法。一、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1. 多数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与用工单位往往不签劳动合同,不注重保留证 据,以致在發生纠纷时苦于没有证据而诉讼风险增大。要对其加大普法宣传,使 其逐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建议深入开 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高 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关系;继续实施“彩虹计划”,扩大工资集体 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及时合理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2. 援助后,执行难。有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受理时准许其缓交 诉讼费,但审理后判决书未下达前,要求农民工交纳诉讼费,如逾期不交,人民 法院不予下达判决书,以致于这类案件无法进入到执行环节,无法实现诉讼目的。 建议人民法院将司法救济制度与法律援助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只要是法律援助 机构决定受理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人民法院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