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性文件与台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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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台帐资料(参考样本)一、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2)建立、健全、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健全安全机构或确定安全管理人员。(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分管负责人的安全职责(1)协助主要负责人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制定年度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主要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伤亡事故,就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在主要负责人

3、的领导下,主持重伤以下事故调查,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以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职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出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制定整改措施,检查督促整改工作。(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

4、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产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制度的执行情况(8)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领导。(9)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调查、处理。(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车间做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11)督促指导车间和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安全工作,配合领导做好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四)工会的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

5、,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整改。(2)监督安全投入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及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3)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企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5)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8)发动或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6、。(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故事的调查处理,(10)把安全生产列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五)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组织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组织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处理职工

7、提出的意见。(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备、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六)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技术、供应、设备、财务等)(七)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职工(包括实习、需培人员)进行岗位培训。(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

8、,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现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险,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6)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八)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

9、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章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获制止。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由安全科负责,厂部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生产的特点及基本要求、消防基本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危险化学品知识。告知本单位的主要危险点、危险设备。(2)部门或车间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在部门或车间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包括:本部门或车间生产的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部门的安全规定、常用劳动

10、保护用品的正确配戴、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告知本车间的危险点、危险设备。(3)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由所在班组负责;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岗位工作安全分析、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机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4) 新进员工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安全科进行考查,考查合格后,即可上岗作业。(5)安全科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交由公司批准。(6)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由安全科统一提供,每月一个安全培训主题(7)安全科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小时。(8)特殊工种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科统一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

11、培训。(9)复工、变换工种必须对岗位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2)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由岗位工、班组和车间负责,并有检查记录。(3)厂部对各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由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组成;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由车间主任负责;班组每天检查一次;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巡回检查。(4)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各车间、部门要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厂部将组织对重点车间、重点设备进行抽查。(5) 厂所有员工、各车间、厂所属各部门都要对本岗位、本

12、辖区和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加强安全防范,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6)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属于本人、本车间、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整改,排除隐患,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厂部协调、处理的要及时上报。(7) 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立即暂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厂领导和有关部门。(8) 对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事故

1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1、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1) 确定安全检查的对象、范围、日期,制定安全检查的计划。(2)根据排查的规模和重要程序,组织有关各方面参加的检查组。(3)编制安全检查表,根据企业生产情况,确定检查的各个项目。(4)排查结束后,做好总结,写好安全排查报告。(5)针对安全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6)对查出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各种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限期整改。(7)制定和建立检查档案,结合排查情况,逐步建立健全排查档案,收集基本数据,实现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供数据,同时也为以后排查奠定基础。(8)由安全科把每

14、月、每年对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上级要求统计分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向安监部门报送统计分析资料。32、重大事故隐患申报制度;(1)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向本地安监部门申报,经汇总后报区安监局,并由上述部门公示和监督本单位整改。(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方能排除的隐患)。(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逐级上报至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督促整改。(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15、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致力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指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一级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逐级上报至省安监局,由省安监局监督整改。(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大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1)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3)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33、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制度 凡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等级,论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并制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技术措施和应急方案。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1)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应明确责任人,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检验;特种设备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检测,维修必须由资质的单位进行。对高度危险的场所、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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