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库存现金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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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库存现金自查报告 报告 省联社财务部: 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库存现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联社于2012年*月*日至*日在理事长等五位联社领导的带领下,抽调机关各部门成员组成三个工作组对全辖*个营业网点开展了库存现金专项检查,采取了核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帐簿报表、相关登记簿、会议记录、规章制度执行等方式进行,检查面为100%,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联社关于开展库存现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现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联社理事长*任组长,监事长*任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及机关各部门为成员。第一组由监事长带队,成员*、*,负责

2、检查*等社;第二组由主任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网点;第三组由副主任*带队,成员*、*,负责检查等社。并统一检查的口径和范围,做到全面检查,充分暴露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检查内容 1、检查营业部、各信用社、分社等网点的内外库、柜员尾箱、自动柜员机等全部业务经营中的现金。看是否存在白条顶库、长期超库存现象或账款不符的现象。 2、“四双制度”、查库制度、三人值班制度的执行、安全日志、值班交接登记簿记载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单人值班、不按时值班守库的现象;现金调拨是否按程序操作,是否有网点自身调运现象,柜员尾箱交接是否清楚。 3、监控系统、110报警系统运行情况及灭火器材、自卫

3、工具的运行状态和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正常运行或已损坏的现象。 4、检查对账制度的执行情况及重要空白凭证等有价单证帐实核对。是否存在长期不对账或账实不符的现象。 三、检查情况与问题 本次检查未发现现金账款不符、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账实不符、重要账户内外帐不符等问题。但也存在部分网点领导与员工安防意识不强、规章制度执行不力、业务操作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一)现金管理方面。一是超库存限额保管现金。主要表现在*信用社超库存限额5万元,其原因是该社安装有自动取款机现金需求量相对较大,检查时存在超限额现象。二是个别网点负责人现金查库不及时,未达到联社要求的每周一次、每月不少于四次的查库制度。

4、 (二)重要空白凭证方面。如*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规范,大额支付凭证没有按顺序使用,存在五张大额支付凭证错号使用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根据检查所反映的情况与问题,联社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研 究,分析了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教育力度,增强全员合规、安防意识。要求组织员工学习现金管理和相关规则制度及案情通报,增强每一个员工的合规与安防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按照业务操作制度、稽核处罚制度和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县。 三是加强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对基

5、层检查指导工作要常态化,按照业务经营与监督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网点的检查与辅导,不断提升员工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强化基础管理工作。网点负责人要抓好对业务经营与日常管理的检查,明确登记簿签名均由责任人签字,不得相互代替,及时消除隐患与漏洞。 四是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减少现金库存占用和提高资产的占比,要求各网点结合自身的现金收付情况合理压缩库存现金占用量,对于超限额部分应及时联系入库或上缴。 五是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按照省联社XX县区联社的相关规章制度严管重要空白凭证,严密重要空白凭证的购、领、用、销(销号)、存、销(销毁)手续。 六是切实加强帐务核对、严格落实对账制度,防范操

6、作风险。通过这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了内控制度的 执行力度,有效防范了现金资产的安全隐患,为信用社稳健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篇:库存现金管理库存现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库存现金安全,规范库存现金管理,提高现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库存现金,是指各公司持有可随时用于支付的现金限额,存放在公司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 第三条 本规定是对各公司涉及现金收支业务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集团及所属各

7、公司财务部是具体办理现金业务的管理部门,出纳员是负责库存现金安全的保管人。 第二章 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第四条各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因特殊业务需要支付大额现金,应按规定上报批示,可以不包括在库存现金限额内。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每日现金的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 每日零星支出额=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第六条各公司库存现金如不足限额时,可向银行提取现金,不得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坐支”现金。 第三章 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七条现金保管人员应负

8、责对现金做如下保管: (一)保险柜内,只准存放公司的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等,不能存放个人和外单位现金(不包括押金和代收代付款项)或其他物品; (二)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只能由现金保管人员掌管,不得将钥匙随意乱放,不得把密码告诉他人; (三)现金保管人员在离开工作场所前,必须将现金、支票、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锁好,不得随意存放; (四)现金保管人员变更时,新任接交人必须及时变更保险柜密码。 第八条现金保管人对核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必须核对清楚,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所有库存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第四章 库存现金存、取管理 第九条各公司送存现金和提取现

9、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不得私设“小金库”。 第十条 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银行现金提取申请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银行提取。 第十一条借支备用金、报销等需支取大额现金的领取人,须提前一天通知出纳员;提取现金额达到或超过银行规定需预约金额的,出纳员应提前一天与银行预约。 第十二条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有两人同行且由公司派车办理,不准由他人代办。取送款中途原则上不准任何无关人员搭车,且未经批准不准在途中办理任何与此项工作无关事宜。如遇非财务部门共同派车办理公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办理财务事务。现金大额缴款应尽可能请银行上门服务,存、取

10、现金在交接手时必须当面点清,存、取款凭证随现金一起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各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均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必须于次日及时交存银行,遇节假日收取大额现金可以临时存放在公有私户中,待正常工作日内及时转存公户,以免影响公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存入公有私户的现金视同库存现金核算与管理。 第十四条各公司为方便业务管理,确保现金安全,在报请集团书面批准后,允许开立1-2个公有私户,公有私户必须以集团指定的名义开立,公有私户的权属声明书(附件三)应提交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五章库存现金的收付管理 第十五条 各公司应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与标准,合理使用现金。具体现金支出范围如下: (一)职员

11、工资、津贴、奖金; (二)零星采购借款(备用金); (三)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四)个人劳务报酬; (五)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六)向个人收购物资的价款支出; (七)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凡不符合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的,均应通过银行转账办理结算。如因采购地点不明确及其他特殊情况不便办理转账结算手续,而必须使用现金的,要事先提出书面申请,金额在10000元以内的须经本公司财务经理审核,金额在10000元(含)以上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七条各公司出纳员对差旅费报销及借

12、款等现金借款业务,应督促借款人员及时清理归还借款。经常性采购人员和外出办事人员可给以5000元以下备用金,超出上述金额财务部不予借款。借款单上应有财务部门对定额使用情况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 各公司出纳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但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经理、财务经理批准。 第十九条 出纳员应按照集团相关报销管理流程,依据会计审核签章,总经理、财务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坚决不予现金付款。发现伪造变造凭证、虚报冒领款项,应及时书面报告。 第

13、二十条各公司对于办理现金收入业务所开出的各种票据,必须在“结算方式”或“备注”栏中正确标注“现金结算”字样,不准空白和随意错填。各公司对以大额现金结算开具发票的客户,必须要求对方出具“现金付款证明”附于记账凭证后备查。 第二十一条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对于借款归还,需给借款人开具收据作为记账凭据。 第二十二条各公司对各种业务的现金退款(非现金收款的业务不能退还现金),应履行完备的现金付款审批手续,由经办人填写正式的退款申请单,注明退款理由、业务经理确认、财务经理核实、总经理签批后再办理付款手

14、续。退款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领取(其他现金付款业务亦同),不准他人代领,异地客户应由财务人员办理电汇。如果是个人客户应让客户在退回的收据后签字(注明身份证号码,如果代领必须提供授权证明,收据丢失则按集团已有相关规定办理);如果是法人单位客户应索取客户的收款收据记账。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应加强现金收入管理,严禁信用卡套现或公款私存。 第六章库存现金的盘点清查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公司在库存现金监督管理中应遵循下列规定: (2)不准在审批手续不完整的情况下提前支取现金; (3)不准私自挪用现金; (4)不准未经批准任意坐支现金; (5)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6)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8)不准将公司经营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9)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10)不准以任何票券作为现金抵值券用于业务经营。 第二十五条 现金保管人员应确保现金收支款项的准确和保管现金的安全完整,竭力避免现金错、短款的发生。如在日常现金收付中,发现现金多余或短缺,必须及时写出文字报告,经批准作当日暂存、暂付处理。应做到长款不留库,短款不空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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