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书范文合集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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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再审申请书范文合集9篇当下市场经济活跃,交易频繁,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申请书是我们提出恳求时运用的一种文书。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再审申请书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再审申请书 篇1申请再审人某某村第三生产小组被申请人李某被申请人某某村委会。再审恳求再审申请人认为该判决书和裁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案外人某某村第三生产小组及其他小组组民的利益。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看法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诉,恳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和裁定书,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恳求。事实和理由20xx年12月13日,某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

2、案中的原告李某诉被告某某村民委员会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20xx年3月20日某某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某某村委会于20xx年9月30日前发包给原告李某同等级别土地4.695亩,承包期间至20xx年9月30日止。后原告李某对此判决书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某某法院于20xx年11月7日作出重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某村委会自三类地承包到期后,发包给原告该类地7.695亩折抵原告原承包地,承包期限自原告取得该类地起,承包二十年。后法院又于20xx年11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补充判决被告某某村委会自20xx年6月15日孙某

3、的承包地8.54亩到期后,发包给原告7.695亩耕种。以上是该案审理的基本过程。20xx年7月7日某某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依据上述判决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申请再审人发觉上述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也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产小组的利益。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异议,恳求人民法院赐予审查处理。首先,本案合同中的标的物全部权不属于某村民委员会,作为村委会无权向外发包,其与案中原告李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是无效的,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李某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中的承包地全部权属于第三生产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夫集体全部的,由村集体组

4、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夫集体全部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规定: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夫集体全部的,由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夫集体全部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案中的标的也就是承包的土地发包的权利主体应当是第三生产小组而不是村委会。因此,案中的承包合同当然也是无效的。其次,人民法院执行的标的的全部权也并非属于村委会而是为第三生产小组全部。20xx年11月7日的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的

5、标的物明确为孙某承包的土地,孙某的承包地到期后由原告李某承包,这种判决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孙某承包的土地归属于第三生产小组。作为第三生产小组完全有权利在孙某承包的土地到期后再次分别承包给第三小组中的其他成员。而事实上生产小组也已经将承包土承包给了其他人等十余户。人民法院不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第三,某某县人民法院重审后的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将合同的标的进行了变更,明显与法无据。该案中的承包合同书中的标的物是果园(土地),由于该承包的标的不存在了(判决书中也查明白再实际返还原承包地已不现实),判决书将合同中的标的在判决的主文中确定村民委员会的三类地再承包给原告李某。后在民事裁定书中又进一步将该三类地

6、明确为孙某承包的土地。这明显是对判决的结果多次变更。假设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话,那么因为合同的标的物已经不存在,则承包合同本身就无法接着履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判决解除承包合同,并可以依据相关事实追究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该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将案外人的土地作为标的物再次发包给原告,明显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产小组及其他成员的利益。第四,20xx年6月10日的民事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20xx年9月12日。但是民事裁定书作出的时间为20xx年11月7日,送达的时间案外人尚不明确。上述两者的时间也是相互冲突的。作为民事裁定书,只是对程序方面的处理,只针对解决案件程序问题或更正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但该民事裁定书将

7、判决的内容也进行了变更,这违反了裁定书的作用。也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的权益。第五,就本案中的承包合同本身来说也是无效的,没有经过招标投标,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承包方案也没有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村委会提交的镇政府的证明也说明白该承包合同是无效合同,镇政府的看法也是要求终止合同,不应再履行。但是法院仍旧认定该合同有效,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综上所述,一审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内容存在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侵害了申请再审人(案外人)第三生产小组的合法权益。恳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李某的诉讼恳求。此致某市中级人

8、民法院再审申请人 某某村第三生产小组再审申请书 篇2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_,女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_,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男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_,男申请再审人_与被申请人_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5月25日作出的(20xx)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和20xx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1)再审恳求1、恳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

9、下区人民法院(20xx)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其次项;2、恳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20xx)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3、恳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担当偿还债务的主见;4、恳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担当。(2)申请事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其次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领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其次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特申请再审

10、。(3)详细事实和理由1、申请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其次项,详细理由如下:申请再审人_对被申请人_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担当连带清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详细看法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申请再审人_与被申请人_20xx年起起先分居,对其债务不知晓,借款没

11、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因此对于其借款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属于_的个人债务,申请再审人_不应担当连带清偿责任。2、申请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详细理由如下:被申请人_与被申请人_之间的债务属于债务。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及打击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据申请再审人_在一审、二审中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再审被申请人_与再审被申请人_之间债务存在行为。被申请人_已偿还的债

12、务是属于本金还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项极大可能是利息,这是不受法律爱护的。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_不应当担当被申请人_与被申请人_之间的债务偿还责任,恳请贵院依法再审,订正错误,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此致XX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人:_年_月_日再审申请书 篇3申请人:张,男,汉族,1969年月日诞生,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新邵县坪上镇小溪村号。身份证号码:4305221969111。被申请人:东莞市大酒楼有限公司,居处地:东莞市南城区路大厦楼。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总经理。被申请人:王,男,xxxx年月日诞生,广东省梅县人,现住东莞市虎门镇花园苑号,身份证号码:44142119735916,系东莞市

13、虎门修理店业主。再审诉讼恳求:一、撤销(20xx)东中法民一终字第4741号民事判决书;二、判决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下列损失担当连带赔偿责任;1、医疗费34286元(含康复费、整容费),2、误工费16168.5元,3、陪护费1560元和住院伙食补助费1506元(含适当的养分费),4、残疾人生活补助费71117元,6、鉴定费550元,7、被抚养人生活费85680元,8、交通费4081元,9、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合计264948.5元,减去被申请人王已支付的医疗费23000元和按判决书支付的赔偿款46612.46元,俩位被申请人还需向申请人支付195336.04元。三、诉讼费全部由被申请

14、人担当。事实和理由如下:一、原审法院认定的基本领实有误依据我国电力供应与运用条例第37条,结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方法,俩位被申请人签订的东莞市酒楼公司空调安装工程(人工费承包施工协议)属于无效合同。被申请人王本系东莞市虎门修理店的业主,不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资质,不行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修理或者试验业务,其作为乙方在东莞市酒楼公司空调安装工程(人工费承包施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上签名后却公然加盖了以“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名义出具的公章。被申请人东莞市大酒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楼公司)存在非法发包的行为;故此显示两位被申请人存在着共同的主观过错。被申请人王任何

15、将申请人转化成独立的承包人的行为均属无效,双方只能形成雇佣关系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申请人有实际工作阅历而无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无论是在专业资质上、在用工地位上、在组织归属上及在对外担当责任方面,都只能充当被申请人王的雇员或帮工或助手。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确定民事责任时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又明显的违反了当事人的约定本案应适用平安生产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运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用电检查管理方法、用电平安导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酒楼公司在用电行业规则方面和超合同用电方面存在何种过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电力设施或者建筑物等物件的全部人和管理人,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酒楼公司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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