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成考(专升本)-民法(专升本)考试题库套卷40(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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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成考(专升本)-民法(专升本)考试题库(含答案解析)1. 问答题:简答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答案: 本题解析:(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2. 问答题:简述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答案: 本题解析: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 (1)地役权的权利主体为需役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2)地役权的权利客体通常是土地。(3)地役权的目的是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5)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6)地役权具有期限性。3. 问答

2、题:简答人身权的法律特征。答案: 本题解析:【答案要点】人身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具有不可分离性;(2)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不可剥夺性;(3)人身权不具有财产性;(4)人身权是绝对权和支配权。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概念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人身权的法律特征。可从人身权是否可以与主体相分离、是否具有专属性、是否具有财产内容以及人身权的法律属性等方面作答。【评注】(1)应对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有熟悉的掌握。(2)需要特别注意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4. 问答题:简述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答案: 本题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法律事实。

3、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一方取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取得利益和受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一方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是指一方取得利益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根据。5. 问答题:简述收养的概念与特征。答案: 本题解析:【答案要点】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使之发生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 收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收养是一种民事行为;(2)收养是一种身份行为;(3)收养是要式行为;(4)收养是可以解除的民事行为。【解析】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收养的概念和特征。【评注】(1)应准确理解和掌握收养的概念和特征;(2)收养必须

4、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产生收养的法律效力;(3)因收养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与因出生而产生的自然血亲关系的区别在于:收养既可依法律行为而产生,也可依法律行为而解除;而后者不能人为地解除。6. 问答题:甲、乙、丙三村分别按20%、30%、50%的比例共同投资兴建一座水库,蓄水量10万立方米,约定用水量按投资比例分配。某年夏天,丙村与丁村约定当年7月中旬丙村从自己的用水量中向丁村供应灌溉用水1万立方米,丁村支付价款10000元。供水时,水渠流经戊村,戊村将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农田。丁村因未及时得到供水,致秧苗损失5000元。丁村以为丙村故意不给供水,遂派村民将水库堤坝挖一缺口放水,堤坝因此受损,

5、需花20000元方可修复。问:(1)丙村与丁村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2)对于堤坝的毁坏,谁可以作为原告起诉丁村,要求丁村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答案: 本题解析:(1)丙村和丁村的协议有效。根据民法原理,按份共有人行使其财产所有权时,应当按协议办理,如没有协议,则可由共有人协商一致或按多数共有人的意见办理。本案中丙村根据协议享有10万立方米蓄水量中的50%即5万立方米的用水量,其向丁村转让1万立方米的用水权的协议,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没有损害甲、乙两位共有人的利益,应为合法有效。 (2)甲、乙、丙三村可以以侵权为由,作为原告起诉丁村。因为水库的所有权属于甲、乙、丙三村共有,虽然丁村认为丙村故意

6、不按约定供水,违约在先,但其挖坏堤坝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丙村的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甲、乙两村的财产权。所以,甲、乙、丙三村可作为共同原告,要求丁村赔偿损失。7. 问答题:简答所有权的法律特征。答案: 本题解析: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属于自己的特定物依法全面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所有权具有以下特征:(1)所有权是绝对权;(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3)所有权具有完全性;(4)所有权具有弹力性;(5)所有权具有永久性。 【解析】本题属于理论阐述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所有权的法律特征。【评注】应准确掌握不同类型物权的不同特征,注意区分其各自的不同之处。8. 问答题:论述物权的保护方式。答案: 本题解析:(1)请求确

7、认物权。当物的权属和内容发生争议时,物权人可以请求确认物权。请求确认物权的内容,一是确认权属;二是确认内容。(2)请求返还原物。物为无权占有人占有时,物权人有权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4)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物遭到他人的侵害,物权人可以请求侵害人修理、重作、更换或恢复原状,使物回到原来的状态。恢复原状不能造成侵权人过重的负担,如果恢复原状会造成侵权人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应当适用赔偿损失的物权保护方式。(5)请求损害赔偿。物权受到侵害,物权人可以请求侵害人赔偿金钱以弥补自己损失。9. 问答

8、题:何某向宋某借款50万元,言明由田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后田某与宋某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何某未予偿还,引起纠纷。请回答:(1)宋某是否有权请求何某偿还借款?为什么?(2)田某与宋某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3)宋某是否享有对田某房屋的抵押权?为什么?答案: 本题解析:(1)有权。民法典第679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借款到期后,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借款。(2)抵押合同有效。按照民法典第400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民法典第2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

9、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3)不享有。抵押权的设定是需要办理登记的,如果不办理抵押登记,则抵押权未设立不就房屋优先受偿。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10. 问答题:简答违约责任的特征。答案: 本题解析: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2)违约责任是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4)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5)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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