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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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 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桥梁桩基础工程包括:K37+537.5胡伞湾大桥、K38+760 石湾大桥、K39+765葛麻湾大桥、K40+360梅塘湾大桥、K40+930张家山水库大桥、K41+675铁匠湾大桥、K42+608冯家径中桥、K43+133茅屋中桥、K43+480中桥、匝ZK0+634.8中桥、匝YK0+265.1中桥、匝ZK0+297.5中桥、匝YK0+624.7中桥。桩基础施工组织情况:桩基1队:胡伞湾大桥,桩基99根(其中1.8m桩87根,1.5m桩12根),2009年11月8日开工,2010年6月1日完工。桩基2队:石湾大桥,桩基76根(1.5

2、m),2009年10月28日开工,2010年3月28日完工;张家山水库大桥,桩基36根(其中1.5m桩28根,1.2m桩8根),2010年3月28日开工,2010年6月1日完工。桩基3队:葛麻湾大桥,桩基80根(其中1.4m桩64根,1.2m桩16根),2009年11月1日开工,2010年4月1日完工;梅塘湾大桥,桩基32根(1.4m),2010年4月1日开工,2010年6月1日完工。桩基4队:铁匠湾大桥,桩基52根(其中1.5m桩36根,1.2m桩16根),2009年11月10日开工,2010年3月1日完工;冯家径中桥,桩基24根(其中1.4m桩8根,1.2m桩16根),2010年3月1日开

3、工,2010年5月1日完工。桩基5队:黄龙服务区中桥,桩基92根(其中1.2m桩56根,1.3m桩16根,1.5m桩20根),2009年11月15日开工,2010年6月1日完工。所有桩基础持力层均进入稳定岩层。组成丘陵地形的岩性主要由燕山晚期鄂城侵入体的石英二长岩。桩基础施工的后步工作为下部构造施工,根据梁场布设情况,按运梁路线逐步展开桩基础、桥梁下构施工,确保施工衔接。最先开孔桥位为石湾大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适当成孔方法,逐步展开队伍布置,适当情况增加作业队伍人数,加快进度,确保工期。二、 施工准备1场地平整,做好现场排水,并做到水通、电通、道路通。2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调查了解施工现场

4、地上、地下的障碍物。关注:地下电缆、上下水管道、旧墙基、旧人防工程等及其分布情况,做好预防措施。3熟悉桩基础工程设计图纸、说明及施工要求,以及完整的地质勘察报告书,以掌握施工区域各层土质的物理力学性质,桩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及埋深、地下水位及分布情况。4在熟悉了现场情况,设计图纸及承包合同的要求之后,编制桩基础施工方案,保证安全施工,有全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5按施工方案要求备齐施工机具等。并明确各种机具的安全使用规程。6编制桩基础施工工期控制计划。三、 施工组织与管理 1人工挖孔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挖孔桩工程的现场负责人,能熟练掌握人工挖孔的施

5、工方法、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2按施工方案中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向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的交底工作。3参加挖孔作业的工人事先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聋哑及其他不宜井下作业的人等不能参与施工。4现场设专人做好挖孔桩施工记录,并负责对安全施工实施跟踪监督,做好监督记录。四、 施工安全技术要点1桩孔下挖过程中,必须按照挖一节土(每挖深5080cm),做一节护壁或安放一次工具式钢筋防护笼。桩孔垂直度和直径尺寸应每挖一节检查一次,发现偏差及时纠正,以免误差积累过大,造成倾斜或塌

6、方。2挖孔桩孔口,应设水平活动安全盖板当吊桶提升到离地面高1.8m 左右(超过人高)时推活动盖板关闭孔口,手推车推至盖板上,卸土后再开盖板下吊桶吊土,以防土块和工具掉入孔内伤人。最上一节混凝土护壁在井口处高出地面25cm(厚度与护壁相同),以防地面水流入井孔内或脚踢杂物入孔内。孔井口边1m 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在孔井口边1.5m 以外。3桩底扩孔应间隔削土,留一部分土作支撑,待浇筑混凝土前再挖,此时宜加钢支架支护,浇筑混凝土前再拆除。4挖孔桩施工一般不得在孔内放炮破石,若遇特殊情况,非在孔内放炮不可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请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5挖孔、成桩必须严格按

7、图施工,若发现问题需要变更,应及时与设计负责人联系,孔桩护壁后在无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条件下,严禁破石修孔。挖孔、扩孔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浇筑混凝土,特别是孔壁为砂土、松散填土、软土等不良土壤时不得隔夜浇筑混凝土,以免塌孔。护壁混凝土拆模,须经现场技术负责人批准。6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前应随时注意检查卷扬机、支腿、钢丝绳、挂钩(保险钩)、提桶超高限位装置等,应对井壁、混凝土护壁的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7挖孔人员上下孔井,必须使用安全爬梯;井下需要工具,应该用提升设备递送,禁止向井内抛掷。井孔上、下应有可靠的通话联络,如对讲机等。8挖孔桩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用

8、高于80cm 的护身栏将井口封闭围挡。9夜间一般禁止挖孔作业,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挖孔作业时,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安全员在场。10井下操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h,应及时轮换。1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接绳由孔上人员负责随作业而加长,井下有人操作时,井上配合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12孔底如需抽水时,必须在全部井下作业人员上地面后进行。13井孔内一律采用12V 安全电压和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现场可用24V 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14挖井至4m 以下时,下井之前,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方能下井作业。五、 成孔验收及桩身

9、钢筋混凝土工程 1桩挖至设计标高时,由现场监理、施工单位及挖孔桩专业施工队共同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2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认真作好记录,按检验报告要求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桩孔验收合格后,立即进行桩身钢筋笼吊装就位,钢筋笼入孔吊装时要防止碰撞破坏孔壁。4浇筑桩身的混凝土塌落度以10cm 左右为宜。浇筑第一步混凝土时待下料高出扩孔部分顶标高30cm 左右再振捣,以后每步浇1.5m 高,随浇随振捣密实。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对无护壁桩面言)如发现孔壁土有塌落现象,须及时采取措施后再继续浇筑。5一根桩的混凝土,必须当天连续浇筑完。当孔壁有砂土层时,应将混凝土浇注超过砂土层再振捣。孔内振捣混凝

10、土应该用绳系牢振捣器,放到孔内振捣,禁止人下到孔内振捣。6正在浇筑混凝土的桩孔周围10m 半径内,其他桩内不能有人作业。 六、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 1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坍塌事故,危险级别:稍有风险;2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危险级别:稍有风险;3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危险级别:一般风险;4 降水时使用金属材料吊挂潜水泵,违规接送电源;可能导致触电事故,危险级别:一般风险;5 桩孔人工开挖时突遇管涌、冒水、及孔壁坍塌;可能导致坍塌事故,危险级别:一般风险;6 桩孔内通风不畅

11、、有害气体聚集导致中毒窒息;可能导致中毒和窒息事故,危险级别:稍有风险;7 开挖后基础边缘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标识不明显;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危险级别:高度风险; 8 爆破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可能导致火药爆炸事故,危险级别:高度风险; 9 作业人员未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可能导致放炮事故,危险级别:高度风险;10 雷管、炸药运输与存储未分开;可能导致火药爆炸事故,危险级别:高度风险; 11 爆破前未清理危险范围内人员;可能导致放炮事故,危险级别:高度风险; 12 爆破时未隔断路口并树立爆破警示牌或警示信号不明显;可能导致放炮事故,危险级别:高度风险; 13 爆破后

12、未及时清理爆破现场;可能导致放炮事故,危险级别:高度风险; 施工要注意做好孔口防护及护壁施工,放炮遵守操作规程。七、 安全应急预案 根据危险源的辨识,确定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的应急预案,主要有以下应急预案:1 坍塌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 施工用电安全预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3 高处坠落事故预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4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5 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事故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上述应急预案详见项目部应急预案汇编。八、 安全生产措施(一)、现场布置安全措施1、设置安全标志,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安全标志牌。2、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13、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生产车间等应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3、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保持畅通;现场道路一侧或两侧遇有河沟、排水沟、深坑等情况时,应有防止行人、车辆等坠落的安全设施;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红灯示警,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4、现场的生产、生活区均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组成一个由10-15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

14、和使用方法。5、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或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木工加工场、料库、油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执行:(1)、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2)、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架在专用电杆上。(3)、变压器必须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变压器设护栏,

15、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应悬挂“高压危险、切勿靠近”的警示牌。(4)、室内配电盘、配电柜前要有绝缘垫,并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5)、种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6)、配电箱要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放杂物并应设门加锁,专人管理。(7)、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应使用橡胶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应穿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8)、检修电气设备时应停电作业,电源箱或开关握柄应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片或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9)、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得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准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必须安设绝缘支承物。(10)、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的安全电压,在潮湿基坑,洞室使用的照明灯应采用12V的电压。(11)、未经领导同意,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他用电器。(12)、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8、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如地下电缆、给排水管道等)的埋设位置及走向,对周围的建筑物要复核其位置,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危及到地下构造物、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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