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搬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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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贸市场搬迁通告农贸市场搬迁通告 场镇各居民、经商户、流动商户: 为切实规范场镇秩序,改变交通阻塞、经营占道乱象,进一步提升场镇品位,现将罐垭乡农贸市场搬迁入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入驻时间: 2022年7月2日前。 二、搬迁入驻范围: xx镇所有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商户、沿街摊点、流动商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入驻罐垭乡农贸市场,自觉服从市场和有关部门管理,依法有序经营。 三、搬迁入驻具体要求: 1、场镇各座商经营户以门面为界,原则不得占用人行通道。在确保行人安全畅通情况下,可适当延伸至滴水界内,但仅限于经营户本人摆设摊位,且经营商品须与执照许可商品一致。如因其门经营造成的一切事故概由

2、经商户自行负责。 2、场镇路沿带界址以内任何人不得摆摊设点,沿街摆设摊点经营户必须自行拆除私自搭建建筑物,沿路街道区域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占道经营。 3、农贸市场搬迁入驻各经营户要按照统一安排,并根据市场功能分区,有序进入指定摊位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摊区环境卫生,为广大消费者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4、农贸市场搬迁入驻后,严禁在场镇道路两侧、街头巷尾及其他公共场所随意设立任何市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5、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经营户,场镇占道经营摊点和私自搭建建筑物,乡政府将组织槐树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村建中心和桃园社区居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无理取闹、聚众闹事,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移

3、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四、优惠政策: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各类摊位预定登记,先行登记者按功能分区内优先选择摊位。 2、按登记搬迁入驻市场先后排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经营户免缴今年7-12月摊位租金。 3、凡今年7-12月入驻农贸市场的商户,均可享受免交公共区域水、电费用优惠。 4、对拒不配合搬迁,由此封市、取缔等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由经营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告。 农贸市场搬迁通告 为规范城镇管理,加强市场建设,为居民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彻底解决镇驻地农贸市场硬件设施陈旧、布局不合理等短板问题,按照城市精致化管理和文明城市建设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黄墩镇农贸市场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4、: 一、搬迁日程: 1.报名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xxxx 3.抽签定位: 4.摊位入驻: 二、搬迁要求: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各类摊位预约登记,登记顺序为抽签顺序。各有关经营商户要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积极配合搬迁,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依法依规经营。 2.8月17日下午3:00,抽签缺席,视为自动放弃。 3.新市场启用的同时原农贸市场关闭。 三、报名对象: 1.原农贸市场经营商户。 2.镇驻地店外经营的商户。 3.其他有意向入驻经营的商户。 四、新农贸市场位置坐落: xxx 五、优惠政策: 1、摊位费1200元每年(每摊位2米)

5、,优惠2个月实收1000元,报名时一次性付清。 2、原农贸市场经营商户在2020年8月18日前完成搬迁、依法依规经营的,免第一年5个月摊位费,实收700元每年,报名时一次性付清。 3、村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可以自行入市,在指定位置免费摆摊经营。 特此公告。 xx镇人民政府 2022年x月x日 农贸市场搬迁通告 为进一步加快xx镇小城镇建设步伐、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满足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优美、整洁、文明的经营购物环境,经xx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xx镇农贸市场搬迁至新型农贸市场(原铁厂旧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搬迁原因 1、解决因马路市场

6、长期占道导致320省道线拥堵、车辆违规占道停放等问题。 2、受场地限制,原市场占道经营严重,对通行车辆及人员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3、原市场为开放管理,摊位乱摆,秩序混乱,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xx镇四创工作推进。 二、搬迁地点 xx镇新型农贸市场地点:原铁厂旧址 三、搬迁时间 定于20范文篇年11月5日将原农贸市场、xx国土所至南江路口、xx国土所至五中路段两侧所有室外经营摊点,迁入新型农贸市场,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依法依规经营,自行拆除原经营点私自搭建物。市场搬迁结束后,xx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公安、工商、四创办、卫生、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原农贸市场及道路两侧进行清理,不再允许原市场范围内以任何形式从事室外摆摊经营活动。 四、村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可以自行入市,在指定位置摆摊经营。 五、对不按时搬迁,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者,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阻挠或暴力抗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本公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xx县人民政府 2022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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