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保障部仓库、料场、井口超市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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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资保障部仓库、料场、井口超市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协助部长负责本班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参与制定、修订(编)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2、参与制定并实施矿用物资的验收与保管制度。3、 协助部长负责组织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4、 协助部长监督检查库存物资的防火防盗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库存物资安全,质量完好。5、 协助部长督促检查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确保采购物资符合有关安全规定。6、 协助部长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检查,盘活物资、降低储备、减少积压。7、 协助部长督促检查库存物资的发放,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要。8、 参与实施本部

2、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应急演练。9、 参与实施本部门职业病防治措施。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考核标准:1、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按照矿相关制度给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未及时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的;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的;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负有直接责任,按照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给予考核。4、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按照公司、矿相关规章制度给予考核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服从抢险指挥部指挥,不参与抢救,按照相关制度给予处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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