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务法律重点内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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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国际上网法律概述在西方经济法学界,一般把反垄断法作为资本主义经济法的核心,1890年美国颁布的“谢尔曼法”应是最早的经济法。P3我国当前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而构成的。P5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或当事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P6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经济行为;物是可以为人们所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质;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科

2、学技术成果是人们智力劳动所创造的非物质财富。P6涉外经济法基本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原则;尊重国家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的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原则。P1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法律的最主要、最高的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P11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P12我国司法制度是伴随人民政权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在司法机关中,人民法院从革命根据地建立人民政权时起就建立了,而且组织体系在民主革命时期就较完整。P1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P16国际商法的

3、渊源国际条约,分为属于同一实体法规的国际条约和属于冲突规则的国际条约。P18国际经济法是属于国际公法,而国际商法则主要是国际私法。P19国际商务法的基本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是开展国际商务活动的基础,也是国际商务法律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商务合作和共同发展原则;尊重国际条约和参照国际惯例原则。P20-21大陆法系主要代表国家:法国、德国,还有瑞士、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以后又扩展到整个拉丁美洲、非洲大部分、近东各国、日本和印度尼西亚。P23由于历史原因,美国路易斯安州、加拿大魁北克省以及联合国的苏格兰属大陆法系。P24公法:分为宪法、行政法、刑

4、法、诉讼法和国际公法;私法又可分为民法和商法。P24判例:在大陆国家,判例只是对成文法的解释,它的影响是有限的。在这点上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正好相反。大陆法国家认为判例只有在立法者为法正确的框框之内活动。P25司法组织的等级:最低一级为诉讼法院,受理第一审诉讼案;第二级为上诉法院,数量较第一审法院少;第三级为最高法院。P25普通法系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波和香港等,由于人们惯以英国、美国为普通法系的代表,估普通法系又称英美法系。P25普通法的渊源:判例法,是普通法最重要渊源;成文法,在普通法中,成文法的作用远不及大陆法,它仅是对判断法的补充或

5、修正。美国有两种成文法,即联邦成文法和洲成文法;习惯。P2628两大法系的发展趋势:随着各国政治、经济上的交往不断增多,各国的法律相互影响日益严重。判例法在大陆法系仲的地位不断提高,而成文法再普通法中的地位也日趋重要。两大法系有越走越近的趋势。P30 第二章 国际商务合同法合同:又称契约、合约。P31合同的三大特征: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是合法行为。P3132(很重要)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当事人之间应存在协议,这种协议时经过一方的要约和另一方的承诺达成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形式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P

6、32合同法:食调整合同当事人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各国法律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P32诚实信用原则:所谓诚实,就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真实,不应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所谓信用,就是信守诺言,说到做到。P33在英美法系国家,除印度等少数国家外,都没有一套系统的、成文的合同法。P33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成立合同法。P36新合同法主要变化:调整范围大大扩大了。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首次规定自然人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当他当事人(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的管理活动,适用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不适用合同法;法人、其他

7、组织内部的管理关系,适用有关公司法、企业的法律,不适用合同法;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不适用合同法。P36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强了。P37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伤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P37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伤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P37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P38合同的成立: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实现特定的民商事目的,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成协议的过程。P38要约:在外贸实践中称为发价、发盘,

8、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愿意按照一定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并含有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即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一种意思表示。P39一项有效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要约原则上须向一个或几个特定的人发出。P39要约的撤回: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之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即在要约尚未生效之前,将该项要约却取消。P41我国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P41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其要约送达受要约之后,即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P41我国在国际商务实践中,习惯上把发盘分为实盘和虚盘两种。P42承诺:又称接受,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规定

9、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这种同意的意思可以用口头、书面,也可以行为向要约人表示出来。P43一项有效承诺须具备的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作出;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进行。要约在其有效期内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法律效力;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P43我国原则上也采取到达生效原则来确定承诺生效的时间和合同成立的时间。P45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包括:18周岁以上精神正常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P4647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P47完全民

10、事行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P47(重点)法人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区别:两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产生和终止的情况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产生于法人成立,消灭于法人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两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内容有所不同;两者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致程度不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同,法人不可能具有自然人特有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那些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活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进行,所以它的行为能力一般是通过法人机关实现的。自然人则除代理外,大都是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所以他的行为能力是通过其自身是实现的。P49对价:按英美

11、普通法要求,简式合同包括口头合同和非以签字腊封式作成的一般书面合同,必须要有对价,否则就没有法律拘束力。P49(简答)构成有效对价的条件:对价必须是合法;对价必须是待履行的对价或是已履行的对价;对价必须有某种价值,但不要求充足;已经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P50签字腊封合同:是无须对价支持的合同。P51约因:大陆法特有概念,是指订约当事人产生该项债务所追求的最接近和直接的目的。P51标的:又合同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在合同中,标的必须合法、明确,否则,合同就是无效。P52合同的形式:合同有效成立不仅要求内容合于法律规定,而且表现形式也须合于法律规定。法律对

12、某些合同应该采用那种形式规定了具体要求时,这些规定即带着强制的性质,如不遵从法定形式,合同就不能有效成立。P53我国关于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定:国内合同,我国法律对民事合同一般采取不要式原则,如未采用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合同并非无效;涉外合同,我国涉外法律对涉外合同采取要式原则,并把合同采用法定形式作为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些涉外经济合同还有特殊形式的要求,p56我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再订立合同是显失公平的。P59合同的履行:指合同当事人实现合同内容的行为。合同的履行时

13、双方的法律行为。P62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分为:给付不能与给付延迟。P65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义务,而不是指有可能履行义务而不去履行。P65自始不能:是合同成立时,该合同即不可能履行,此情况下,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P65英美法把违约的形式分为:违法条件、违反担保、提前违约、履行不可能。P65违反担保: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附属条款,这些条款是从属于合同目的,如付款时间条款等。P65美国现在已经放弃使用违反条件与违反担保的概念,而代之以重大违约和轻微违约。P66我国法律把违约形式分为: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延迟履行、不能履行、提前违约。P67违约的救济方法:

14、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违约金、定金禁令。P6773我国法与英美法合同,对损害赔偿也采取金钱赔偿原则。P7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P73但对免责事项的名称,大陆法叫做情势变迁,英美法叫做合同落空,我国法叫做不可抗力。P73不可抗力:我国法律把免责事项称为不可抗拒事件,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并能克服的事件。P74(重要)因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若以此免除自己责任,按照我

15、国法律规定,必须承担以下两项义务,否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仍须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即免责。P7475给对方造成损失,仍须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即不能免责: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及时通知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因不可抗拒力事件要求免责的一方应承担这种损失责任;应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给对方有关机构出具证明,以证明不可抗拒力事件的发生。P75合同的转让的情况:权利转让,即合同当事人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义务转让;权利和义务同转让。P75我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转让义务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当事人将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须征得对方的同意。P76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下列情况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P77我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P77合同因履行而消灭。合同一经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履行是合同消灭的主要原因。P81在各国法律中,合同的消灭与诉讼时效也密切相关。P82普通诉讼时效,德国、法国规定为三十年,日本规定为二十年,瑞士规定为十年,我国民法通则定为二年。P82判断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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