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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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日渐扩大和学科、专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外聘教师已成为 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 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我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一、外聘教师任职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 专业知识水平较高。(三)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 程可适当放宽。(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二、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一)各教学学院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

2、学任务时提出拟外聘的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外聘的兼职教师及承 担的课程,报教务处排课。(二)各教学学院负责审核外聘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审核其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审验原件后,保存复印件。在此基础上进 行面试和试讲。(三)由教学学院上报审批通过初审的外聘教师,审批材料复印件一式 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一份本学院留存。(四)经学校批准的外聘教师,前两周为试用期,各聘任学院及教务处 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的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并签定外 聘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务处、学院和本人留存; 教学效果差者,应及时停止试用。(五)如有特殊情况,经

3、教务处同意后,各教学学院可先试聘外聘教师 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三、外聘教师的管理(一)外聘教师的管理实行各聘任教学学院和教务处双重管理。(二)各教学学院按统一要求建立本学院外聘教师档案。教务处经汇总 后建立全校外聘教师档案库。(三)各学院应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教学效果优良、责 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教师,各学院可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报主 管校长批准,可特聘为我校客座教师。(四)各学院应每学期召开一次外聘教师座谈会,了解外聘教师的教 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五)各学院具体负责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的协调 工作。(六)对学生评教意见大、教学效果差或

4、严重违纪的外聘教师,由教 务处和各学院协商后及时予以辞退,并做好善后工作。(七)每学期结束时各学院要填写外聘兼职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 二份,一份存学院,另一份交教务处存档。、外聘教师的职责(一)外聘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做到 既教书又育人。(二)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进行教学,遵守学校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认真备课并讲 好每一节课,必须写出所授课程的教案,以保证教学质量。(三)外聘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课程表 讲课,未经聘任学院和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者更换教师。 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

5、及时补课。(四)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五)外聘教师应当参加所授课程试卷的出题、改卷、评分等工作。在 每学期课程考试结束后,应当按学校要求及时录入和送交学生成绩,并按 照学院对考试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六)外聘教师应参加教学学院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对我校的各项工 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五、外聘教师的酬金待遇标准和发放方法(一)课时酬金:按外聘教师的职称确定不同的酬金标准(见附表),并 由学校按实际授课课时数发放课时酬金。职称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酬金(元)/每课时50403025(二)职称说明: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外聘教师的职称对照相应教师职称 执行,具体为:正高职称对应教授职称,副高级职称

6、对应副教授职称,中 级职称对应讲师职称。(三)交通费待遇:来自太原地区的外聘教师的交通费为该学期总课时 费的四分之一。(四)课时酬金标准和交通费待遇应写在聘任协议中。未经学校批准的 外聘教师,其课时酬金和交通费由聘任学院自行解决。(五)外聘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包括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出考题、批 阅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等。(六)外聘教师的课时酬金和交通费,由聘任学院填写酬金领取表,并 计算酬金量,经教务处审核,有关领导签字,报计财处核算。酬金和交通 费每学期发放一次。(七)外聘教师酬金和交通费一律为税前金额。(八)外聘教师全勤且学生反映教学情况和综合评价(包括学生、学 院、督导组听课)优良

7、者,每学期足额发放课时酬金。对综合评价较差者 酌情降低课时酬金标准。(九)对于迟到、早退者,除记教学事故,并扣除一个实际课时的课 时酬金。无故不到或无故不上课者,除给予批评外,记严重教学事故,并 扣除相应实际课时两倍的课时酬金。(十)未按要求进行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期末出卷、监考、批改 试卷、评定成绩、试卷材料归档的,由聘任学院核准,酌情扣除课时酬金。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二。六年一月廿一日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用乙方上岗工作,为维护 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一、聘用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8、在协议规定的聘用期限内, 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不得擅自离职,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双方协商解决。二、聘用期内工作任务担任 专业 班 课程的讲授、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试卷命题、考试试卷分发与接收、学生成绩评定等工作,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 将学期授课计划、学生成绩和其他材料交到相关部门。实际授课课时。三、聘用期工资待遇1. 课时酬金标准为 元/课时,考核、考勤办法按学校规定执行。2. 每往返授课一次或一天,补助交通费 元。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经教务处批准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批准部门(签章)年月日外聘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姓名性别职称担任课程课时学生班级教 学 效 果 评价学生评教得分评价意见:评分:教指委评价评价意见:评分:教学学院评价评价意见:评分:综合评价评价意见:评分:聘任意见:注:1、综合评分时,教指委权数为0.4,教学学院与学生权数各占0.3。2、教指委和教学学院的评价意见根据授课评价项目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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