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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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2班经济法基本月考题姓名: 分数: (总分10分)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承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 )所决定。、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B、阶级社会的生产方式C、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D、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2、下列有关法的本质和特性的表述不对的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法是国家制定或承认的规范C、法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D、法是全社会成员共批准志的体现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

2、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当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当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当责任4、行政法规的制定部门是( )。 、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部委D、国务院直属机构 5、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个月 B、1年 、年 D、 、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觉得,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

3、中,对的的是( )。A、甲公司应当付款、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当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回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当补充责任 7、下列各项中,( )属于行政惩罚的形式。 A、恢复原状 B、拘役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D、支付违约金8、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0元。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达愿以000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对的的?(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批准C. 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批准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由于房屋上已设立了抵押权 9、法律的制定部门是( )

4、。A、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部委D、国务院直属机构0、抵押担保在抵押期间一般不转移它的( )。、所有权 B、债权C、使用权 D、占有权 二、多选题(每题分,共3分)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被分为( )。A公司法人B.机关法人C.事业单位法人D.社会团队法人2、下列代理行为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A、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B、代理人与第三人歹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C、没有代理权而进行代理、代理她人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3、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发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人们都是好朋友,甲说

5、最低要8 0元,但我想6 000元卖给你,她肯定也会批准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 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对的的是( )。A、该买卖行为无效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4、经济法的调节对象涉及( )A、国民经济管理关系B、经营协调关系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社会保障关系、下列合用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是( ) A、延付租金 B、因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的诉讼 C、因环境污染损害补偿提起的诉讼 D、身体受到伤害规定补偿的6、国内法的形式重要有( )。 A、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7、法律实行涉及( )。A、法的合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

6、原则 D、法的行为 8、在国内,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方式有 ( )。 、保证 B、留置 C、定金 D、抵押与质押9、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规定是(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1、代理的种类有( )。A、委托代理 、她人代理C、法定代理 D、指定代理三、名词解释(每题分,共4分)1、经济法2、经济立法3、法人4、保证5、诉讼时效 6、债四、简答题(共6分)2、简述改善经济执法的对策。(分)3、简述法人具有的条件。(4分)、简述经济执法的手段(分)五、案例分析(0分)1、某糕点厂临时推销员陈某到临县为糕点厂推销芝麻糊。看到临县土产公司发售核桃,又很便宜,便自作主张以糕点厂的名

7、义买了多斤,并以推销芝麻糊收回的款预交定金50元,和对方商定,余款回厂再汇来。 回厂后,厂长觉得陈没有买核桃的任务,让陈某自行解决。土产公司没有收到陈某的货款,就多次打电话给糕点厂。并派人来催要。糕点厂觉得,买核桃的事与厂无关,只是陈某自己的事,货款只能找陈某要。 土产公司觉得,陈某是糕点厂的推销员,代表糕点厂与她们签订了口头合同,并交了定金,应由糕点厂负责。 问题 : 陈某有无代理权?货款由谁来付? 在此案中,推销员只代理推销芝麻糊,并没有被委托购买核桃,故无权以糕点厂的名义购买核桃。根据民法通则6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由行为人自己承当民事责任,此案中只能规定陈某承当付款责任。2、前,曾某向刘某借了元钱用于购买摩托车,双方立有借款字据,但未商定还款日期。碍于情面,曾某感到不好意思提还款之事,刘某始终未归还借款。今年秋天,曾某向刘某提出还钱一事。刘某却说:“你那笔钱早过了两年的时效了”,并回绝归还,更不用说付利息了。 请问:本案中的曾某能否主张自己的权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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