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操作规程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88222738 上传时间:2024-01-28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4.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操作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操作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操作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操作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操作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操作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交易操作规程(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业务试运行操作规程(试 行)根据总行代客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管理规定、上海分行代理 个人实物黄金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金交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第一章 开立黄金帐户卡及建立代理关系一、代理金交所开立黄金帐户卡1、 开户条件个人黄金客户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黄金代理网点填写上海 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附件六),申请开立金交所黄金帐户卡。如 代理开户,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2、 开户操作代理开户受理时间为银行工作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下 午 16 :00 后视作下一工作日开户)。黄

2、金代理网点柜员审核以上证件 无误后通过黄金帐户卡系统(以下简称帐卡系统)输入相关开户要素, 向金交所申请黄金交易帐户号码,实时打印“黄金帐户卡”并收取 60 元开户费,将“黄金帐户卡”交个人客户留存。空白的“黄金帐 户卡”纳入重要凭证保管,领取和使用必须在表外科目中进行记录。3、 开户统计每天开户结束后,黄金代理网点帐卡系统管理员查询当天本网点 开户数量,与客户填写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开户费用 等核对一致,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收取的黄金开户费用汇 总后划入分行指定帐户。4、 遗失补打个人客户遗失“黄金帐户卡”,需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分行 指定网点浦东分行 2809 网点申请补

3、打,受理柜员审核证件无误 后,通过帐卡系统为客户补打“黄金帐户卡”,并收取10 元补打手续 费。二、建立/终止个人黄金代理关系1、建立代理关系的条件个人客户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个人黄金帐户卡、理财金帐户卡 或牡丹灵通卡(两种卡任意一张,以下简称黄金资金卡)到黄金代理网 点申请建立个人黄金代理关系。如由他人代理申请,除上述资料外, 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2、建立代理关系的操作黄金代理网点审核以上证件无误后,让客户填写一式两联中国 工商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帐户受理申请书,并签订代理协议, 通过黄金交易系统划黄金资金卡,由客户输入密码,柜员输入相关代 理关系要素,其中建立代理关系的客户身份

4、证件必须与持有黄金资金 卡的客户身份证件一致,如不一致致使建立代理关系失败。成功建立代理关系后,将有关信息打印在中国工商银行代理个 人实物黄金买卖帐户受理申请书上,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一联作为 银行凭证,另一联随同客户证件、黄金资金卡、黄金帐户卡一同交还 客户,并告知客户 T+1 天后可进行黄金买卖委托交易。3、代理开户及建立代理关系的资料保管黄金代理网点应将上海黄金交易所开户登记表、中国工商银 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帐户受理申请书、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 协议书送质量监测中心进行监督和保管。4、建立代理关系与开立个人黄金帐户卡原则上同步进行,以确保客户开户及代理指定交易均体现在我行。同时黄金代理

5、网点也可 受理非我行开立个人黄金帐户卡的客户要求与我行建立黄金代理关 系的申请。5、终止代理关系的条件终止黄金代理关系的客户必须已与我行和金交所结清全部黄金 代理交易费用,且当天无委托和成交记录。6、终止代理关系的操作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黄金资金卡,到黄金代理网点填写 一式两联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帐户受理申请书,办理相关终止 手续。黄金代理网点通过黄金交易系统划黄金资金卡,由客户输入密 码,柜员输入相关要素,为客户办理终止黄金代理业务。终止成功后 打印申请书,经客户确认后,一联作为银行凭证,另一联随同客户证 件等资料交还客户。如由他人代理终止,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三、变更黄金资金卡

6、客户申请办理变更黄金资金卡对应关系时,应填写一式两联中 国工商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帐户受理申请书,并分别下述情 况操作:申请变更黄金帐户卡所对应的黄金资金卡的个人客户,必须提供 旧黄金资金卡、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新黄金资金卡。柜员通过黄金交 易系统划旧黄金资金卡和新黄金资金卡,并由客户输入相应密码后进 行变更操作。因遗失或损坏原黄金资金卡申请变更对应关系的个人黄金客户, 应提供个人黄金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新黄金资金卡。柜员先 通过黄金系统查询客户原黄金资金卡号,并通过大机查询该资金卡号 目前所对应的新卡号。如核实客户提供的新黄金资金卡与所查的新对 应卡号一致,柜员可通过黄金交易系统进行

7、变更操作。变更成功后,柜员应打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 帐户受理申请书,交客户签字确认,一联作为银行凭证,另一联随 客户证件等资料交还客户。第二章 委托与撤销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业务支持电话委托、网银委托、手机银行委托 及部分柜面委托。一、基本规定1、委托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上午 10:00 至 11: 30,下午13:30至 15:30,上述为银行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 外,如遇调整以金交所开市时间为准。2、委 托 品 种 : 个 人 客 户 可 委 托 的 品 种 仅 限 于 AU50g 和 AU99.99;委托单位为手及其整数倍:AU50g每手=50克,AU99.99每

8、 手=100 克。3、每笔委托均在当天交易时间内有效,当天交易结束后未成 交的委托,由系统自动撤销。个人客户可对未成交的或部分未成交的 提出撤销委托申请,已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4、对已成交的委托,由系统按委托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十一 自动扣收手续费,其中万分之六为金交所收取的手续费,万分之十五 为我行收取的代理手续费。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委托1、电话银行委托条件 已与我行建立黄金代理关系的客户,其持有的黄金资金卡为我行电话银行的主注册卡,我行将自动为其开通电话黄金买卖委托功能。 反之则需由客户凭黄金资金卡重新注册电话银行服务后,再开通电话 委托功能。2、电话银行委托功能符合以上条件的

9、客户可依据“95588”语音提示进行相应的黄金买 卖委托操作,同时可选择“人工服务”进行委托买卖。电话银行具备 委托买入、委托卖出、撤销委托、查询服务、人工服务五大功能。3、网银委托已与我行建立黄金代理关系、且为我行个人网上银行的客户,即 可登录网上银行,选择“特色业务”进行个人实物黄金的网银黄金买 卖委托操作,网银委托具备委托买入、委托卖出、撤销委托、查询服 务等四大功能。4、手机银行委托已与我行建立代理关系的客户,在手机操作界面上点击“金行家” 栏目,其余操作比照网上银行进行。三、柜面委托/撤销1、客户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黄金资金卡,到黄金代理网点 办理委托/撤销申请,如由他人代理委托,还

10、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2、黄金代理网点可通过黄金交易系统为客户提供黄金行情查 询服务。3、黄金代理网点根据客户填写的个人实物黄金买卖委托 / 撤销凭证(一式两联),通过黄金交易系统划卡,由客户输入密码, 柜员输入相关委托要素向金交所发出委托指令,对成功提交的委托将 相关信息进行打印,由客户签字确认后,一联交还客户,另一联作为 银行凭证。4、黄金代理网点根据客户填写的个人实物黄金买卖委托 / 撤销凭证(一式两联),通过黄金交易系统划卡,由客户输入密码, 并输入相关撤销委托要素向金交所发出撤销委托指令,对成功提交的 撤销委托将相关信息打印后交客户签字确认,一联交还客户,另一联 作为银行凭证。第三章

11、 资金清算根据金交所实行的“足额头寸买入”、“足额黄金卖出”、“T+1” 的清算原则,我行采取日间委托保留、日终T+1批量扣划的清算方式。1、日间委托保留客户委托买入黄金,黄金交易系统自动将委托买入黄金的头寸及 相应手续费在黄金资金卡中足额保留。客户委托卖出黄金,黄金交易系统自动对将委托卖出前的黄金在 金交所黄金帐户卡足额保留,卖出委托成交的资金T+1入帐,其成交 金额的 90%可用于当天委托买入黄金交易。客户撤销黄金买入或卖出指令,系统自动撤销头寸或黄金的足额 保留,已撤销保留的头寸或黄金当天可用于再委托。2、 日终 T+1 批量扣划入帐日终根据金交所的清算文件,对委托买入黄金的成交资金,由

12、系 统以批量方式从客户黄金资金卡中扣收保留头寸;对委托卖出黄金的 成交资金,由系统以批量方式划入客户黄金资金卡中。对与异地分行 的资金清算,由清算行根据黄金交易系统的清算汇总报表,通过实时 清算系统,主动向异地分行发报,以收取或划付黄金清算资金。详见 会计核算办法。如代理个人黄金清算帐户当日资金余额不能满足日终批量处理 的,当日应通过专户及时补足差额部分,以确保日终成功批量处理。 次工作日清算行应将我行在金交所保证金户资金划回代理个人黄金 清算帐户,并将前一日补差资金足额划回专户。代理黄金手续费由清算行根据分行所辖黄金代理网点进行分别 统计,并入相应大帐。3、 委托买入黄金的头寸控制分行国际业

13、务部实时监控我行在金交所黄金交易保证金可用余额,当保证金可用余额低于警戒线时,应及时补足保证金余额,确保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的正常交易。清算行当日营业结束前,根据黄金交易系统的清算报表统计出代 理个人黄金清算帐户在日终批量处理时的资金情况,次日及时查询清 算帐户余额是否正确,并核实该清算帐户每日余额的正确性。如客户对其黄金资金卡有疑,可拨打 95588理财热线查询,95588 受理后,填写业务查询调帐联系单,统一发送分行机构金融部,由其 通过清算行查明情况后,开出业务查询调帐通知书,由清算行有权人 盖章后授权相关从业人员即时调整。清算行当天发现清算数据与金交 所清算数据核对有误,当天查明原因,及

14、时进行处理,确保当天清算 平衡。如遇特殊问题,由分行机构金融部协调各相关业务部门落实解 决。第四章 黄金交割一、基本规定1、客户买入的黄金余额反映在黄金交易系统中,可选择提取 或不提取实物黄金,实物黄金提取后不得再入市交易。2、实物黄金AU50g提货单位为50克及其整数倍;AU99.99提 货单位为 1000 克及其整数倍。3、黄金代理网点均可受理客户黄金提货申请,分行营业部为 我行指定的黄金提货行(以下简称“提货行”)。4、 黄金提货申请时间与交易时间同步,客户提交提货申请T+3 天后可前往提货网点提取实物黄金。对提交提货申请逾期 30 天还未 提货的客户,提货行从第31天起按1元/1000

15、g天的标准向客户计收 逾期保管费(不足 1000 克按 1000 克计算),并由客户在提货时以现 金一次性付清。二、AU50g提货流程1、客户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黄金资金卡到黄金代理 网点提交提货申请。如由他人代理,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2、黄金代理网点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根据客户填写的个 人实物黄金提货申请凭证,通过黄金交易系统划黄金资金卡,由客 户输入密码,柜员输入相关提货申请要素,向金交所申请黄金划拨, 并将有关成功信息打印在提货申请凭证上,经客户签字确认,将一联 提货申请凭证交给客户,作为客户提货凭证,另一联作为银行凭证留 存。3、清算行通过黄金交易系统,汇总个人实物黄金提取数量后, 统一向金交所发出提货申请,并将申请成功的黄金提货单传真至提货 行。清算行应确保当天自营帐户中AU50g品种无黄金余额。4、提货行根据清算行传真的提货单,将黄金实物提回黄金业 务库房,通过黄金交易系统进行提货入库操作,并按现金库房管理要 求入库保管。5、客户凭银行打印的个人实物黄金提货申请凭证、本人身 份证件和黄金资金卡在约定时间内到提货行领取黄金实物。6、提货行审核以上资料无误后,通过黄金交易系统划黄金资 金卡,由客户输入密码,柜员输入提货编号及提货申请日期,对客户 身份及提货单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客户发放黄金实物,并打印一 式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