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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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论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法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在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税务系统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税务干部依法征税,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融洽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税收建设。因此,如何把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探索一条政务公开面向全社会的新路子,发挥政务公开在税收业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探索的新课题。 一、正视新形势下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制约因素 1.思想认识的障碍 一是“虚无观点”。认为政务公开属于行政

2、领域的事情,是虚指标、软任务,应和税收业务工作各行其是,不可混淆,抹煞了政务公开对税收业务工作的内有驱动力。二是“片面观点”。把政务公开当成“花架子”耍,搞花样、闹形式,将政务公开孤立化,不能从实质上解决纳税人关心的问题,难以实现与纳税人的有效互动。三是“对立观点”。看不到政务公开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认为政务公开在税务部门中可有可无,甚至认为牵扯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妨碍了税收业务工作,把二者对立起来。 2实际工作的偏差 在工作的过程中就政务公开抓政务公开,在工作方法上习惯于老一套而难于创新。个别的领导干部,一味埋头抓业务、抓收入,久而久之,淡忘了政务公开。一些部门只重唱功,不练做功,对政务公

3、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两者的结合上,形成了“两张皮”。 3.理论支持的“乏力” 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政务公开的一些理论缺乏与实际的紧密结合,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同时,理论上缺乏创新,未能引起人们的认同、参与和共鸣。另外,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理论支撑 1.要紧紧围绕税收业务工作,服务于组织收入这一主线 税务的中心工作是组织收入,加强税收征管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因此,政务公开要寓于税收工作之中,把握“从税收中来,到税收中去”原则,适应税收业务工作的新发展新变化,把握规律、探索新路,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的推动作

4、用。 2要把两者的有机结合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始终 在制定工作目标、安排部署工作时要把两者同步考虑,融会贯通在一起。在工作思路上从多角度、多方位谋划考虑问题,将视野多维化。在研究税收业务工作时,要努力从政务公开领域去发现对策,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单打一的庸医作法,找到问题的症结和根源,使二者互相促进,彼此渗透,同步到位。只有把握好这个环节,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3.要在二者有机结合的手段、措施上寻求新突破 政务公开要向税收业务工作靠拢、“渗透”,要在两者的结合上不留死角;结合要挖掘深度,由粗放结合方式向“精细”结合方式转轨;结合要强化力度,突出一个“实”字,把政务公开的触角伸

5、向税收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总之,要通过不断对工作目标进行科学的转换与调整,将软指标硬化,笼统指标量化,抽象指标具体化,弹性指标规范化,使政务公开更加贴近税收业务工作。 三、研究规律,突出针对性,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覆盖面和辐射力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要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新情况、新特点,研究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结合的规律。通过两者的良性互动,增强国税工作透明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推动各项国税工作的深入开展。 1.突出重点,立体交叉,推进国税工作“阳光作业” 要立足行业特点,从税收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入手,真正把纳税人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

6、理过程、结果予以公开,做到“应当公开的事项全公开,不留死角,不留自留地”。 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结合。在税务稽查方面,公开稽查工作程序、处理依据、稽查人员纪律要求,并对税务案件处理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公告,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公众关注的大要案件适时予以曝光。在税务行政处罚方面,公开违反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规定和偷、逃、骗、抗税等行为的处罚标准、依据和处罚结果。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优化税收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为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法律法规,要全面及时公开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以及支持“三农”、下岗再就业等税收

7、优惠政策。对近年来调整比较大的出口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管理政策、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等,要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或通过网站、公告及时向纳税人进行公开,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 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日常税收管理紧密论政务公开与税收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法第2页 结合。即。纳税定额公开到位,停歇业公开到位,行政审批和许可公开到位,欠税公开到位。在个体定额方面,要在办税服务厅或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的地点开设“纳税定额公开专版”,公开本地区个体工商户增值税纳税定额分地段、分行业的定额幅度一览表,序时公开新增业户及调整业户的定额和停歇业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税务行政审批和许可方面

8、,从省局到县局层层公开受理单位的岗位职责、政策标准、审批程序、办税时限等内容。在欠税方面,对欠税企业决不手软,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利用国税网站、税收公告、新闻媒体等载体,给欠税企业亮“黄牌”。 2.因地制宜,畅通渠道,拓展载体实施政务公开 要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采取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纳税人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行得具体。 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开。办税服务厅是国税部门面向纳税人的“窗口”。要高度重视办税服务厅建设,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要不断完善征管体制,优化业务流程,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宜全部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

9、公告栏板、示意图以及发放纳税资料、办税指南、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公开岗位职责、办税程序、服务项目、办税时限、违章处罚标准、定额调整、欠税公告等内容,方便纳税人办税。同时,公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工作纪律内容,便于纳税人监督。 利用服务热线公开。要充分利用已经全面开通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完善“166”业务规范,加强对纳税服务数据与信息的统计、分析、维护和管理,完善税收法规库和纳税咨询问题库,定期整理和公布“1236”和税务网站受理的重大税收问题,及时、准确地发布涉税信息,让“66”热线成为国税局与纳税人相互沟通的重要桥梁 利用国税网站公开。要建立健全

10、国税外部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按业务类别建立网上政策法规库,方便纳税人查询;受理网上税务咨询,按照内部职能分工设置“税官咨询信箱”,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开展“网送税法”活动,向纳税人免费赠阅税法速递和国家税务总局公报电子期刊;开设网上办税服务区,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税服务;设置纪检监察投诉台、税务检查举报箱,公布行政效能投诉电话,方便纳税人投诉。 利用新闻媒体公开。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利用新闻媒体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涉税事项,让群众知晓,方便群众监督。各级国税机关要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热线,搭建国税部门与社会各界联系互动的平台。“一把手”要带头上线,宣传税收政策和国税工作,公开接听纳税人咨询、投诉和建议,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都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和反馈。 第 1 页 共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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