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公路管理段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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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海市公路管理段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单位(盖章):临海市公路管理段 2012年10月一、行政许可(共9项)()占用、挖掘公路或使公路改线作业许可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

2、或者使公路改线。 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电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4.路政管理规定第八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 第九条第一款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

3、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二)跨越、穿越公路作业许可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

4、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渠道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4路政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4、中

5、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6、 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渠道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4路政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 (四)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

7、,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4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 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五)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在公路上行驶许可法律依据:1.中

8、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2. 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申请前款规定事项的,申请人

9、应当提交行驶车辆或者机具行驶证件、书面证明、行驶路线、时间及有效的公路保护方案;涉及收费公路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征求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机构的意见。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车辆或者机具的行驶证件。(六)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

10、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严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叉道口的设置。确需设置的,应当符合保障畅通和合理布局的原则,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道路的平面交叉口、通道、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当封闭。未经道路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两侧设置平面交叉口、通道、出入口。5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或者平面布置图。 (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

11、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

12、可。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因运输不可解体的物品,确需超过规定最高限值行驶的,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经批准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5路政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的,按照公路法第五十条和交通部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规定办理。(八)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许可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

13、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2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3路政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应当按照公路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和设计图。(九)公路用地林木更新、砍伐许可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14、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4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4路政管理规定第八条 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15、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第十七条第一款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事先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提交申请书。二、行政监管(共1项)公路路政监管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依照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受让的收费权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成的公路的养护工作,由各该公路经营企业负责。各该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好公路的养护工作。在受让收费权的期限届满,或者经营期限届满时,公路应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第一款规定的公路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法第五章的规定。该公路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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