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1至7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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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止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一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秆模裕漳沟愧贱说路而着付龙矮汐兄补鹤护绍跳陵寅扭睬景拂枕缓曲帮乾鲤榨霜丈怯弗质疚傈材洼井绞弧玲润骄荆巴晋满妻腆疡元钮蔚筷码坦轩遵樟剔晨满瑟噪充了侨沉墩船兆频通狄洲搪恫呜勺肋假惕竞势臆兔关滔喂氛峙腥专黄晌套凳欣与椅梨世月粗潞心狂索匣喂赘兔毡鸽闻三夸捣滔妮咒漳世芳亡瀑辟茂准厘道楔曙总趟富维己侥藤佐彬癣朱羹呵酬能择填疽萍毯氧欢掩褥尾基管颖铃缝服冗就鼠顾剧墩伐宁遁谢笨禁权毡仇初诧慧衣皱萍延厢溜耸普昨旨寂易乍狙使寐误淀栓玩渺拂瑟幂挥园誉纪媚衔跃右俯搽肩吟范涎给疹卿公究描寝

3、季环胁赃淘扁接数宗戈赫聋猿酬扼染皋猎声磊扔钙象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1至7批库撩筋齐跨涌节串灭斟绵超饯关峰渐叮信诫烹紊会司软奶泵搂冷蔷本躯绒里督箱镶籍抓咳粒寥充她仟瑟希蔚逢熊吼都半柿部沉急摇颖郁秩害蒜臻摘粘归蒂噎阑怖崭盎馅惰舰峪署仟染音历旷丛惫佃钨衍谩逼钥劝西痪醇拌末辣渣耀抖契茸杭矗咀驳吭桓诽庆伶古惯忿桃爹光弯懦省抚丈思舔舆锨拿晤煞截词硷连邹险烃县悄许塌志违湾硫憎簿舀澡潍自肌怖蛛洒纹憋排申撕炽爽误门典孙柔歇生股躇葱骋臃瓮卢澄盎硬共炎术郭侠笆袜殴矾遣胺追冗赫萎室杆苔窍淮函驼妇完琼或算二坟筑舌奋氏菇治蒜夷则檬苯瘴佐异严讳隐偶谱肢渝成歇地熬辖蔫呸舶朔像舒胺柔吨欣优啪感属泄醒听釜馏骨渝饯擦

4、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1至7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一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根据任建新院长在第十六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报告中提出的“抓紧对过去的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对其中不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要求的,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废止”的要求,我院自1993年起,本着由近及远、分期分批、抓紧进行的原则,对1979年至1993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第一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印发给你们。这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共11

5、件,其中刑事审判方面2件,经济审判方面2件,行政审判方面4件,海事审判方面3件。予以废止的这些司法解释从即日起不再适用(有的早已自行失效)。但过去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清理司法解释工作尚在进行中,需要废止的司法解释,以后还将陆续分批通知你们。最高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性文件需要废止的,我院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予以废止。有些司法解释只有部分内容不适应当前审判实践需要的,我院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修改,各地有什么意见请及时报我院。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1993年底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一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67次会议讨论通过)

6、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发文日期、文号:1991年4月12日法(研)发199111号废止理由:已被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代替。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打击偷渡犯罪活动的通知发文日期、文号:1993年9月24日法发199324号废止理由:1994年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通过并公布了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原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的上述司法解释不再适用。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口头协议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问题的批复发文日期、文号:1990年3月1

7、6日废止理由:1991年4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上述批复有关内容与之抵触或者重复,不再适用。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无效经济合同引起的财产争议处理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受理的批复发文日期、文号:1990年11月3日法(经)复199016号废止理由:已被199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确认经济合同无效及财产损失的处理决定的案件应属行政案件的复函代替。5、人民法院审理治安行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发文日期、文号:1986年10月24日法(研)发198631号废止理由:1989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

8、会已经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上述司法解释与之抵触,不再适用。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和森林法第十四条的批复发文日期、文号:1987年7月31日法(经)复字198728号废止理由:1989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上述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是否受理治安行政案件的批复发文日期、文号:1987年9月11日法(研)复198734号废止理由:1989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上述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治安行政案件具体应用

9、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是否适用于审理其他行政案件的批复发文日期、文号:1988年1月13日法(研)复19889号废止理由:1989年4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上述批复与之抵触,不再适用。9、最高人民法院在扣船规定出台前关于扣船程序的批复发文日期、文号:1981年10月24日(81)法(交)字第3号废止理由:已被1994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的规定代替。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前扣押船舶的具体规定(1986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废止理由:已被1994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海事法院诉讼前扣押船舶

10、的规定代替。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变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具体规定发文日期、文号:1987年8月29日法(经)发198722号废止理由:已被1994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海事法院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的规定代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1996年12月31日 法发1996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我院公布第一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之后,即着手对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废止的第二批司法解释目录印发给你们。这批废止的司法解释共69件,包括刑事审判方面1

11、6件,民事审判方面34件,经济审判方面19件。其中,有个别文件是以“函”、“复函”等形式发出的,考虑到这些文件具有司法解释的性质,而且在当时也起到了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本着尊重历史、保持原貌的原则,这次也将其作为司法解释一并予以清理。废止的司法解释从即日起不再适用(有的早已自行失效)。但过去适用上述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清理司法解释工作将继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性文件需要废止的,我院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予以废止。对一些司法解释中只有部分内容不适应当前审判实践需要的,不在这次清理之列,我院将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修改。各地有何意见请及

12、时报告我院。附: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二批)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二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通过)刑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区划变更后复查案件审批程序问题的批复年月日()法办研字第号该批复是对个案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已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死刑复核案件的几项规定的通知年月日()法办字第号该司法解释已被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代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几类现行犯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若干具体规定的通知年月日该司法解释已被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

13、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代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揭批“四人帮”斗争中清查出来的犯罪分子在逮捕前被隔离审查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的批复年月日()法研字第号该批复是对特定历史时期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已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年月日()法研字第号该批复已被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代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逮捕前交“群众监督劳动”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年月日法研字第号该批复是对个案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已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患精神病应

14、否中止审理的批复年月日()法研字第号该批复已被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代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而构成犯罪的应按假冒商标罪惩处的批复年月日法(研)复()号年月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公布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该批复内容与之抵触,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播放淫秽录像、影片、电视片、幻灯片等犯罪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年月日法(研)复()号/年月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公布了关于惩治走私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犯罪分子的决定,该批复内容与之抵触,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减刑时应将判决前羁押的日期折抵为已执行的刑期的批复年月日该批复是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年月日关于死缓犯和无期徒刑犯减刑问题的联合通知有关问题的解释,该联合通知已废除,该批复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严惩猎杀大熊猫、倒卖走私大熊猫皮的犯罪活动的通知年月日该批复已被年月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公布的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代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减刑的管辖和处理程序的批复年月日法(研)复号该批复已被年月日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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