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管理条例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87980346 上传时间:2023-04-07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1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宿舍管理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学校宿舍管理条例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学校宿舍管理条例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学校宿舍管理条例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学校宿舍管理条例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宿舍管理条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宿舍管理条例(3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喀什卫生学校宿舍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 生活的公共场所, 是对学生进行 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 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 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的基本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窗口。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 ”通知 的要求,围绕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四有”人才的 中心任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引导,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提 高学生的文明水平,维护宿舍正常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推动我 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优良校风建设,营造安全、舒适、文明、高雅、和 谐的“学生之家”,维护安全稳定,构造和谐校园,把优质服务和严

2、格管理结合起来,使宿舍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我校实 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喀什卫生学校学生宿舍内所有在住学生, 含 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接受成人高等教育的专科生、 本科 生,接受进修、培训的学员。每位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 校规章和宿舍管理条例,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体现良好的精神面貌。第三条 学生住宿费用由财务室负责收缴,接受审计部门监督。 此经费应用于学生宿舍日常费用开支、 宿舍维修改造、 设施设备更新 和住宿条件改善。学校按照“以人为本” 、“以学生为中心”的宗旨不 断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第四条 宿舍实

3、行公寓化管理。 宿舍管理的原则是: 思想教育与 行为管理相结合, 学校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 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 相结合。 学校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 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任 委员,学政科、总务科、保卫科、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团委、德育 办公室、宿舍管理中心的科长(主任) 、副科长(副主任)担任委员。宿舍管理委员会制定喀什卫生学校宿舍管理条例 ,批准宿舍 管理中心提议的有关规章制度。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宿舍的整体规划, 研究宿舍建设对学生 成才和学校发展的影响, 解决宿舍公寓化管理的重大问题, 协调各部 门对宿舍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对宿舍管理中心的工作进行考核。各科室要在宿舍管理委员会统

4、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开展“党团进宿舍” 活动和宿舍内的思想教育活动, 开展“文明宿舍” 创建工作,对宿舍的安全稳定、生活秩序、设施维修等问题和时给予 解决,实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目标。第五条 宿舍管理中心是学生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 要贯彻执行 喀什卫生学校宿舍管理条例 ,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工作规章制度, 教育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配合各部门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 和宿舍文化建设,对管理员、值班员、卫生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宿舍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 负责学生宿舍的调配和 服务,着重加强对宿舍内务、卫生、纪律、安全的督促检查,查处和 通报违纪事件,

5、以便相关单位应采取措施,和时解决落实。宿舍管理中心要吸收学生代表参与管理, 在各楼层成立 “学生自 律小组”,对参与宿舍管理的学生进行指导。第六条 宿舍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围绕 “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的宗旨,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综合素质,提高生活质量。楼层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喀什卫生学校宿舍管理条例 ,全面负 责相关楼层、宿舍的安全保卫、日常行为、生活秩序、组织纪律、清 洁卫生、公共财产、水电管理、维修服务等工作的检查、管理、评比 和考核。入住学生应给予支持与配合。楼层管理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 有权在不通 知住宿

6、学生的情况下检查学生宿舍的安全、 卫生等情况; 有权对违反 规定的学生提出批评教育, 对违纪严重且不接受教育的学生, 有权建 议并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楼层管理员要与班主任保持经常性联系,设立“联系单” ,确保 班主任对学生寄宿生活的全面了解; 要与各宿舍设联系册, 便于沟通; 要依靠“学生自律小组”实行全面管理,开展各类活动。每幢学生楼由专门的管理员负责, 宿管中心在各公寓楼常设值班 室和报修点,聘请专职值班员。根据服务工作量配值班员、保洁员。第七条 自律委员会是由学生会派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学生自治组织,负责活动组织、督促检查、 协调沟通、生活服务和调研反

7、馈工作,监督评价楼层管理员的工作 对宿舍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学生会可派出主席、 副主席到各公寓楼担任楼长, 在各楼层成立 “学生自律小组”,由宿舍长组成。 宿舍较多的楼层可分成多个小组。学生自律小组的工作职责有:(1)卫生检查工作,督促同学搞好宿舍内务卫生。(2)纪律检查工作,督促同学按时上课,和时归宿,按时作息。(3)出好每天检查通报专栏,将每天检查评比成绩和时反馈。(4)完成宿舍管理中心或楼层管理员交给的临时性工作。第八条 宿舍是寄宿学生学习、 生活的主要场所, 宿舍长是文明 宿舍建设的核心, 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宿舍长的职责在于组织 实施宿舍文明公约 ,维持宿舍正常运转、团结文

8、明、积极向上。(1)做好本舍同学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协调宿舍成员间的关系, 组织本舍同学积极开展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2)提醒同学遵守作息时间,按标准做好内务工作。(3)安排值日,对照文明宿舍标准对值日工作进行检查,保持室内清洁;组织大扫除、公益劳动等的顺利进行。(4)管理公共设施、物品,处理日常报修赔偿。(5)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 序。和时向宿舍管理中心和班主任汇报夜不归宿情况, 和时上报不良 现象、不正常动态、安全隐患,把问题消弭在萌芽状态。(6)积极参加文明舍评比活动,传达学校要求,配合楼层长做好宿 舍管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反映同学的意见

9、和建议 ,和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第三章 住宿管理第九条 不住宿。为便于学校组织教学和日常管理, 凡我校全日 制在校学生必须在校内住宿。不住宿学生由学政科负责管理。(1)确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申请不住宿:其家庭有固定住宅距 离学校两公里以内;因残疾、疾病等原因不便住校与集体生活。( 2)走读须在报名时或前一学年放假前提出申请。学生申请走 读须向学政科提交走读申请书 ,说明不住宿的原因,出具相关证 明材料(家庭详细住址证明、残疾和疾病证明) ,经家长、学政科和 宿舍管理中心签署同意意见方可走读,取消校内宿舍床位。(3)走读的学生必须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承 诺走读期间遵守法律、法规

10、和学校规章制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凡 因走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4)走读的学生必须填写走读学生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 走读的学生应当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学政科应当掌握有效的通讯 联络方式,和时了解学生走读情况。( 5)学生办理走读手续后仍在校内住宿者,终止其走读资格。 走读的学生如因某种原因想回学校住宿者, 必须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 回校住宿手续,按时回校内住宿。第十条 校外住宿。 为便于学校组织教学和日常管理, 凡我校全 日制在校学生必须在校内住宿。校外住宿的学生由学政科负责管理。(1)未满 18 周岁的学生不得申请校外住宿。 校外住宿须在报名 时或前一学年放假前提出申请

11、。( 2)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者,须向学政科提交校外住 宿申请书,说明需要校外住宿原因,经家长、学政科和宿舍管理中 心签署同意意见方可在校外住宿,取消校内宿舍床位。(3)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 承诺在校外住宿期间遵守法律、 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对自己的行为 负责。凡因在校外住宿而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校外住宿学生必须填写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进行备案 登记。校外住宿的学生应当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学政科应当掌握 有效的通讯联络方式,和时了解学生校外住宿情况。( 5)学生办理校外住宿手续后仍在校内住宿者,终止其校外住 宿资格。校外住宿的学生如因某种

12、原因想回学校住宿者, 必须到宿舍 管理中心办理回校住宿手续,并按时回校内住宿。第十一条 宿舍准备。 宿舍分为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两部分。 男 生宿舍安排男性管理员, 女生宿舍安排女性管理员。 宿舍管理中心根 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申请住宿人数和床位供应情况协助总务科进行 宿舍准备工作,要在学生报名时启动,在开学报到前完成。宿舍基本条件: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楼层设有水房和公共卫生间; 晚间熄灯后保持楼道和卫生间照明, 遇到停电时有应急灯照明; 房舍 整旧如新,门窗、锁扣、玻璃、窗纱完好;供水、供暖、照明、用电 设施完好;每间宿舍按照住宿 8 人配有橱柜、书架,每个铺位上配有 床垫、卧具(各两套,统

13、一编号,售给学生固定使用) ;每人配 1 把 钥匙;按 1/2 的比例配桌椅;室内有晾衣绳索,室外有公共晾晒场。第十二条 床位调度。房间根据“男女分区居住, 班级相对集中, 朝向好坏搭配,照顾残疾同学”的原则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度分配。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照顾残疾或有病的学生住低层、住下床。 凡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培训进修学员,均可凭入学通知书、新生 报到手续清单和有关证件向宿舍管理中心申请住宿。宿舍管理中心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提供 的各班级人数和花名册开始安排房间和床位, 充分照顾肢体残疾同学 的特殊需求,在开学报到前完成,并将床位调度表和床位入住凭 条传送给学政科

14、。未经宿舍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调整。第十三条 缴费。学校严格按喀什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 费,由学校财务室统一管理。 住宿学生应先按规定时间注册和缴纳学 费,然后缴纳住宿费、卧具代购费(新生缴纳)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逾期未交,按每延期一天加收 0.5%的滞纳金(以住宿费为基数) 。第十四条 入住。凭住宿费发票、 卧具代购费发票, 到宿舍管理 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宿舍管理中心收取一定数额的住宿押金, 由宿舍 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如宿舍设施设备没有损坏、丢失,押金在离校时 一次退还。学生领取宿舍管理条例 、住宿证和宿舍钥匙到指定的 公寓楼、宿舍、 床位住宿。宿舍管理中心应配合军训对新生进行

15、宿舍 生活的训练。内容包括宿舍管理条例学习和内务整理训练。学生 宿舍必须在 1 天内选出宿舍长, 安排好值日表,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第十五条 住宿学生享有正当的住宿权利、 宿舍设施正常使用的 权利、损坏后要求维修的权利和要求提供必要服务的权利。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文明住宿。不得擅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 舍人员,不得留宿异性。如宿舍需要调整时,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所 安排的其他人员入住。第十六条 建立住宿档案。 学生入住时, 须提交近期免冠 2 吋相 片 3 张,填写住宿登记表 ,签订住宿协议和学生安全文明 住宿承诺书。宿舍管理中心按所住楼号

16、、室号、床号建立住宿学生 档案,办理床卡、宿舍卡、住宿一览表,置于床头、宿舍、值班室, 作为管理人员检查床位、会客管理、借用钥匙等的核对凭证。宿舍内 的公共设施和配发物品由楼层管理员与宿舍长核准无误后, 签字存档 备查。建立住宿档案工作在新生入住两周内完成。 以后随着床位调整 变更、退宿离校随时补充,在办理完毕业离校手续后销毁。第十七条 调整与变更。 为提高床位利用率, 每个宿舍必须按照 入住人数标准满员住宿, 对未报到、休学、退学等原因而空出的宿舍、 床位由宿舍管理中心实行统一、 动态管理, 有权对未满额住宿的宿舍 调进学生或合并宿舍。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予配合。因整体 教学布局变化需要跨校区调整住宿的, 在得到教务科、 学政科的通知 后,由宿舍管理中心作出整体调整。 因宿舍维修等不可预见的因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