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租赁、招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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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租赁经营合同Xxxxx营业铺面租赁合同甲方:xxxx(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鉴 于甲方拥有强大的品牌优势、广阔的经营平台、巨大的广告优势、成熟的经营管理经验,乙方同意加盟甲方经营的娄底xxxx。本合同所称加盟是指,由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广告宣传,乙方支付租赁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现双方为共同打造家居建材营销的理想平台,塑造xxxx品牌形象,为建立双方长期连锁发展的战略联盟,使合作长期持续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诚信原则,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合作:第一章 加盟方式及费用第一条 经营场所甲方提供位于娄底市五江建

2、材市场内的xxxx 楼 区 号、经营面积(含公摊)为 平方米的铺位给乙方经营。第二条 经营期限本合同双方合作经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自动终止。第三条 经营范围合作起始时双方约定乙方经营范围如下:经营品类:经营品牌:乙方商品的经营范围需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审批的品牌与类别不得上柜销售。若需更换、增加、缩减经营范围,应先向甲方申报,经甲方书面批准,方可调整经营范围。第四条: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1、租金A、租金为 元/m2月,月租金为人民币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元)。B、乙方签订合同时,须预交一个季度的租金,一个季度的租金金额为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3、元)。以后的租金按季度收取,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季度的租金。C、装修期为 天, 月 日之前为乙方装修期,甲方免收乙方租金,且乙方必须在 月 日之前装修完毕,并按甲方要求准时开业。乙方每推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千元,该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乙方在装修时不得破坏超市的主体结构,损坏各种配套设施。2、租金每年在上年度租金总额的基础上递增10%。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交纳公共物业管理费,按物价部门的标准 元/月,按季度与房租同步收取。4、电费:乙方铺面由公司统一装表到户,按计量收费,公共用电根据面积平摊,乙方必须在每月月底之前交清当月所有电费。5、履约保证金:按乙方所租赁

4、面积三个月的总租金计算,合计金额为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元)(不计息,由甲方出据收取),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一次交清。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能全面履行合同,先退履约保证金50%,剩余的50%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期满过一年后,如乙方所售出商品无质量或服务责任,凭原始收据全部退还给乙方(否则从中抵扣),如违约中途退出,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6、为加大营销广告的力度,从2010年6月1日起逐月由甲乙双方按面积5.0元/m2提取营销广告宣传活动经费,乙方的已包含在房租中收取,建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监督。第五条:市场管理和双方约定事项1、甲方设立超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娄底

5、xxxx建材家具超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包括:(1)各柜要实行站立式服务;(2)按规划区域陈列、摆放核定的经营物品;(3)不准擅自更换经营品种,不准擅自增配促销员;(4)不准乱悬乱挂,保证商场正常的营运秩序,租金、物业管理费与水电费等的收缴、安全保卫、卫生等项目,乙方必须积极配合执行,如违反本条第(1)至(4)项的任一项,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直至扣完为止。如合同期内本履约保证金扣完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柜。违反其他项目,将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2、合同期内,甲方投入中央空调等硬件设施,自双方签订合同时起,甲方在原管理费用的基础上,每月向乙方收取空调使用费,其费用标准按实

6、际费用以及各业主的面积平摊。其设施所有权归甲方,由甲方负责管理,根据天气状况开放【室内温度达到26度(含26度)以上开放空调,不开空调不收取费用】。第二章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六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1) 甲方拥有xxxx内全部经营场地的经营权。(2)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制定本广场各项管理制度,并依据xxxx经营管理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3) 甲方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广场统一管理规定以及经营合作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行为作出批评教育、罚款、停业整顿、查封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理。(4)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统一对商场的整体布局进行改造或调整时,在甲方

7、已安排乙方经营位置的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整,乙方不服从调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 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保证金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6) 甲方有权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向乙方收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交纳的各项行政费用。(7) 甲方全力做好xxxx的品牌形象推广的同时,及时组织厂商品牌推广宣传活动,甲方有权在统一组织厂商品牌推广活动时,收取活动费用。2、甲方义务:(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2) 甲方应为乙方进场装修施工提供一切可能便利。(3) 甲方应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或不规范企业入场经营,坚决打击欺行霸市、价

8、格欺诈等违规行为,为乙方提供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4)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商务服务(按标准收费),如文印、传真、餐饮等。(5) 甲方应为乙方有偿提供统一的营业服装、商品价签、包装袋、商品销售单等。乙方不得私自使用非甲方规定须统一使用的其他物品。第七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权利:(1)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不规范经营管理及服务行为提出改进建议与意见。(2) 乙方有权在商品质量投诉赔付前进行先行处理。(3) 乙方有权对非营业时段内发生的、其所经营的商品偷盗损失,参与调查和处理。(4) 乙方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优先续约。2、乙方义务:(1)乙方应合法经营、文明经营,进驻甲方经营场地后,须及时办理齐全

9、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合法经营手续。如因证照不齐受到国家执法机关查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乙方应根据厂商商品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商品证照和文件;乙方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或服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标准),乙方违反此项规定的,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及商誉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因此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同时有权扣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及预交的其他费用作为补偿。(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或涉及甲方名称的名义单独与其他单位签订甲、乙双方加盟活动以外的经营业务协议;不得以甲方名义或涉

10、及甲方名称的名义单独从事双方加盟活动以外的活动;不得擅自将经营场地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4)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对商场整体布局作出调整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整体安排。(5) 乙方应根据统一收银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统一收银规范操作;如出现 乙方私下收银行为,每次处罚1万元;达到3次,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6) 乙方应根据厂商商品价格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规范和诚信的价格管理。(7) 乙方应根据先行赔付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因商品本身质量及其引起的售后服务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消费者进行合理补偿。(8) 合同期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的各项应收费用、政府职能部门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需向乙方收取的费用,乙方

11、须及时缴纳。(9)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各种宣传促销资料与信息的合法性,如乙方提供的宣传品内存在虚假陈述或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失并承担对消费者的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及预交的其他费用作为补偿。(10) 为增加销售总额,提高商场所有商家的经济效益,甲方将不定期开展促销活动,乙方应无条件地支持甲方的促销活动。(11) 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公平交易秩序,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商场管理人员行贿或变相的以任何不正当方式使其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和损害其它商户的利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转移或诱导顾客到租赁场地以外的

12、场所购买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商品,经调查核实乙方如出现“跑单”行为,甲方每次可处罚伍仟元,两次或两次以上跑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3) 如因乙方原因,无论是故意或过失而导致或引发任何第三方任何损失、损害或伤害,致使该第三方向甲方提出起诉、索赔或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予以全部赔偿,并积极协助甲方解决该起诉、索赔纠纷。(14) 乙方违反本条以上约定时,甲方视同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及预交的其他费用,除要求乙方相应赔偿外,有权解除合同。(15)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日常联系地址及其他通讯方式,以便甲方按上述地址及通

13、讯方式与乙方联系或寄发函件及其他法律文书。甲方寄发征询函,乙方应在甲方发函之日起五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乙方对甲方征询事宜无异议;甲方寄发催告函或其他法律文书,乙方应在甲方发函之日起五天内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答复。(16) 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乙方变更上述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在出现顾客因服务投诉、质量投诉或债务纠纷时与乙方联系。如因乙方未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通知甲方,导致甲方信函无法送达,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三章 保险、结算和纳税第八条 结算1、甲方在商场统一设立收银系统,乙方不得私自收取。2、甲方设立结算中心。为

14、乙方开设专户,统一保管、支付货款。乙方货款结算原则上每周两次,分楼层、分区循环结算,遇有特殊状况,乙方可书面申请,及时支付。第九条 保险1、乙方负责经营场地自有财产保管,必须办理所租场地的财产保险。如乙方未办保险,其所租赁场地内存放的财产遭受火灾、水灾等意外损失时,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由甲方协助保险公司或公安部门会同乙方进行处理。第十条 工商、纳税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场所内公开亮照悬挂经营,自觉按国家统一纳税标准照章纳税。如乙方有违反国家规定的工商、税务经营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四章 消防安全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经营责任人,必须履行安全防火责任,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消防

15、安全管理办法,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五章 合同终止与续约第十一条:合同终止1、乙方在合作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须提前二个月书面知会甲方,乙方应无条件、完好地将营业场地及设备设施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应负损坏赔偿责任。如乙方未提前二个月书面知会甲方,则乙方须以当月租赁费两倍的金额赔偿甲方。2、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他原因合同提前终止,乙方须在合同终止后三天内撤离全部商品与物品。逾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滞留在甲方商场内所有商品及财物进行封存,所需场地占用费、保管费据租赁费标准按逾期天数的两倍计算,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按规定办理撤场的,视同乙方自动放弃权利,甲方有权对封存物品按废弃物处置。3、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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