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 411.11-2008_体育场馆等级划分及评定+第11部分:散打馆—(高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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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ICS 03.200Y 55备案号:23811-2009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411.112008体育场馆等级划分及评定第 11 部分:散打馆Ranking standard for gymnasium and stadium Part 11:Sanda gymnasium2008-11-14 发布2009-03-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1/T 411.112008前言DB11/T 411体育场馆等级划分及评定分为十三个部分:第 1 部分:排球馆;第 2 部分:拳击馆;第 3 部分:羽毛球馆;第 4 部分:乒乓球馆;第 5 部分:手球馆;第 6 部分:网球馆;第 7

2、 部分:跆拳道馆;第 8 部分:篮球馆;第 9 部分:武术馆;第 10 部分:体操馆;第 11 部分:散打馆;第 12 部分:柔道馆;第 13 部分:摔跤馆。本部分的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北京市体育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北京体育场馆协会。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建华、刘燕彬、李放、刘启臣。本部分2008年11月14日首次发布。I引言制定本标准,目的在于通过对体育场馆应具备的设施设备以及维修保养、馆内清洁卫生、环境与安全、服务规范等内容进行等级评定,用程序化、具体化的评定标准促进体育场馆建设和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科学化的方向稳步发展并逐步与国

3、际接轨。本标准的制定为北京地区体育场馆进行等级划分提供依据,为未来场馆建设管理提供方向和指导。DB11/T 411.112008体育场馆等级划分及评定第 11 部分:散打馆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散打馆的等级评定必备条件、等级划分、场馆评定基本条件、服务质量要求、等级评定与管理。本部分适用于符合散打竞赛规则、满足散打项目训练、比赛功能的场馆等级划分及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4、,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7093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GB/T 19995.22005 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 2 部分:综合体育场馆木地板场地JGJ 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DB11/T 1902003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DB11/T 334.4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4部分:体育场馆DB11/ 410 体育场所安全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散打馆 Sanda gymnasium

5、符合散打竞赛规则要求,满足散打项目训练、比赛功能的体育场馆。3.2等级 rating散打馆等级用表示,分三级,最高级别为级,最低级别为级,的个数越多表示散打馆的级别越高。4 评定必备条件4.1 基本要求4.1.1 散打馆内标志用公共信息符号符合 GB/T 10001 的要求。4.1.2 散打馆卫生应符合 GB 9668 的要求。4.1.3 散打馆内外环境噪音应符合 GB 3096 的要求。14.1.4 散打馆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 的要求。4.1.5 散打馆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符合 GB 17093 的要求。4.1.6 散打馆内木地板符合 GB/T 19995.22005 的要求。

6、4.1.7 散打馆安全管理符合 DB11/ 410 的要求。4.2 场地区4.2.1 场地净空高度不低于 6m。4.2.2 有符合正式比赛要求的裁判台。4.2.3 有记录散打竞赛结果的记录牌。4.3 运动员休息区4.3.1 有运动员更衣室,更衣室内有必备的桌椅。4.3.2 有卫生间,卫生间内不少于两个蹲便器和一个座便器。4.3.3 有淋浴室,淋浴室内不少于三个淋浴位。4.4 必备辅助设施设备4.4.1 有通风设施。4.4.2 有供暖设施。4.4.3 有空调设施。4.4.4 消防设施完备有效,如烟感报警设施、消火栓、灭火器等。4.4.5 安全通道畅通无阻,标识清楚。4.4.6 无障碍设施完备。4

7、.4.7 有应急照明系统。4.4.8 有制冰设备。4.4.9 有饮水设备。4.4.10 有图像信息监控设备。4.4.11 有体重称量设备。4.4.12 有基本的救护设备。5 等级划分散打馆等级评定中,必须具备本部分第 4 章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本部分第 6 章相应等级要求,根据附录 A 计分规则计分,由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综合评定。6 场馆评定基本条件6.1 级场馆达到以下要求的场馆可以申请级场馆等级评定。6.1.1 场地区域面积至少 25m12m。6.1.2 场地照度不低于 300lux。6.1.3 有场地音响设备。6.1.4 有休息室或放松房。6.1.5 有力量训练房。6.1.6 有观众席。6

8、.1.7 有热身区。6.1.8 有医务点,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6.1.9 有完整系统的双语引导标识,英文译法应符合 DB11/T 334.4。6.2 级场馆除符合6.1要求外,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场馆可以申请级场馆等级评定。6.2.1 场地区6.2.1.1 场地面积区域至少 34m19m。6.2.1.2 场地照度应不低于 1200lux。6.2.1.3 有供运动员查阅的成绩公布栏。6.2.1.4 温度:保持在 242之间。6.2.1.5 湿度:保持在 30%50%之间。6.2.2 观众席区6.2.2.1 有至少能容纳 1000 人以上观众席位的空间。6.2.2.2 观众席与场地隔离。6.2.2.

9、3 座椅牌号清晰。6.2.2.4 观众席最低净空高度不低于 3m。6.2.3 接待区6.2.3.1 有竞赛办公室。6.2.3.2 有仲裁休息室。6.2.3.3 有裁判休息室。6.2.3.4 有媒体工作间。6.2.3.5 有贵宾室。6.2.4 必备辅助设施设备6.2.4.1 有专用电子记分设备。6.2.4.2 具备电视转播条件。6.2.4.3 观众用卫生间符合 JGJ 312003 中 4.4.2 要求。6.2.5 可选辅助设施设备级场馆至少应具备 8 项以下可选辅助设施设备。6.2.5.1 场地有大屏幕显示设备。6.2.5.2 有通讯设备。6.2.5.3 有网络通讯系统。6.2.5.4 有桑拿

10、浴房。6.2.5.5 有公用电话。6.2.5.6 有场馆平面示意图及紧急逃生路线图。6.2.5.7 馆内有观众休息厅。6.2.5.8 有商品部。6.2.5.9 有茶餐厅。6.2.5.10 有可停 50 辆车的停车场。6.2.5.11 附近有与散打馆相连接的绿化场地,有观赏景物。6.2.5.12 有团队专用通道和行李通道。6.2.5.13 卫生间达到 DB11/T 1902003 中 7.4 二类以上标准。6.3 级场馆除符合6.2要求外,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场馆可以申请级场馆等级评定。6.3.1 场地区6.3.1.1 场地面积区域至少 40m25m。6.3.1.2 室内场地照度应达到 1500l

11、ux。6.3.1.3 场地内设有记录席、球队席、裁判长席、技术代表席等工作席位。6.3.1.4 有新闻观摩区。6.3.2 观众席区有至少能容纳 2000 人以上观众席位的空间。6.3.3 必备辅助设施6.3.3.1 有医务室,且在散打馆连体建筑内。6.3.3.2 场地有大屏幕显示设备。6.3.3.3 有通讯设备。6.3.3.4 有网络通讯系统。6.3.3.5 场馆内各类图文标识清晰、完整。6.3.4 可选辅助设施6.3.4.1 馆内设有总服务台,并提供接待、问询等服务。6.3.4.2 有散打馆简介。6.3.4.3 提供物品保存服务。6.3.4.4 有中餐厅。6.3.4.5 有西餐厅。6.3.4

12、.6 咖啡厅或酒吧。7 服务质量要求7.1 服务岗位设置7.1.1 岗位设置合理,人员与岗位匹配。7.2 服务基本原则7.2.1 对宾客礼貌、热情、友好。7.2.2 尊重民族习俗。7.2.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的合法权益。7.3 服务基本要求7.3.1 仪容仪表要求7.3.1.1 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洁。7.3.1.2 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和谐、亲切,提倡微笑服务。7.3.1.3 服务人员应佩戴工牌,符合上岗要求。7.3.1.4 上班前不饮酒,不吃异味食品。7.3.1.5 主动迎送宾客,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主动服务,符合岗位规范。7.3.2 语言要求7.3.2.1

13、 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洁、清晰。7.3.2.2 使用普通话,有基本英语服务。7.3.3 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7.3.3.1 客人提出的问题无法解决时,应予以耐心解释,不推诿应付。7.3.3.2 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7.3.3.3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遇意外情况要沉着冷静,听从现场指挥,积极主动进行疏导工作。7.3.3.4 做好应急准备。8 等级评定与管理8.1 等级评定方法等级评定以服务等级项目考核、评分为基础,综合评判。8.2 评定组织与程序8.2.1 组织体育场馆等级划分评定由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实施并监督标志的使用。评定委员会由不少于5人专家组成。8.

14、2.2 评定人员基本要求8.2.2.1 熟悉场馆等级划分的相关知识,并对相关专项有深入研究。8.2.2.2 思想品德好,能做到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秉公办事,不谋私利。8.2.2.3 熟悉业务,具有较丰富的工作或行业管理经验。8.2.2.4 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能力,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8.2.3 程序8.2.3.1 各体育场馆向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受理等级评定申请,并在 5 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答复。8.2.3.2 组织评定:受理申请后,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在 20 个工作日内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实地检查。依据附录 A 评定办法计算分值,评定等级。8.2.3.3 公布结果并颁发证书和标志。8.3 标志管理8.3.1 标志实行自愿申请,强制管理制度。8.3.2 标志由场馆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8.3.3 经评定委员会评定合格的可授予相应等级标志,并颁发证书。8.3.4 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等级标志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必须重新申请、评定。在有效期内,且满一年的可继续申请较高等级的认定。8.3.5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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