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Ⅱ期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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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期工程监理规划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工程项目基本概况一、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期工程。二、工程建设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余姚市陆埠镇境内(郑家渡至东江沿),主要为堤防加固,全长3353米,堤防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为郑家渡至新潮浦闸(K0+000-K1+307),长1073米,二标为新潮浦闸至东江沿(K1+307-K3+353)。三、自然条件与外部环境工程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暖湿润,光照充足,雨水充沛。根据余姚市气象站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6.2,极端最高气温发生在每年7月份,极端最低气温发生在每年1月份。降雨年内分配与季风和台风有密切关系

2、,一般来说,从10月中旬至次年4月中旬,气候以晴热干燥为主;4月中旬至6月底,冷暖空气交#,形成静止锋,阴雨连绵,雨量充沛,为“梅雨期”;7月至8月10日,在副热带高压控制下,除局部地区有短时期地形雨外,天气晴热少雨光照强,为“伏旱期”,8月10日至9月25日为“台风多发期”,受强台风侵袭时形成台风暴雨易照成洪涝灾害。四、工程项目组成及规模、特点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期工程主要内容为土方开挖及塘渣回填、粘土回填、混凝地梁、压顶、坡面碎石垫层、干砌块石护坡、堤顶铺筑平石等工程。合同名称为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工程期施工承包合同五、工程项目建设目的:通过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期工程,从根本上

3、解决余姚市陆埠镇防洪的危害。第二节 工程项目主要目标一、总投资资金来源为余姚市财政补助,本工程总投资为189万元。二、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90天,开工日期为2009年9月14日,完工日期为2009年12月12日。三、质量目标 根据施工合同、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有关施工规范提出的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检验及评定制度,实行以“工序控制”和“过程跟踪”为环节的标准的质量管理,实行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制度,严格进度质量跟踪和平行检验,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标准的实现。第

4、三节 工程项目组织发包人:余姚市陆埠镇人民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余姚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设计单位:慈溪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中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一标:嘉兴市水利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宁波姚江建设有限公司第四节 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监理合同,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工程施工监理内容为:一标段为郑家渡至新潮浦闸(K0+000-K1+307),长1073米,二标为新潮浦闸至东江沿(K1+307-K3+353),全长约3353米。监理工程范围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干砌块石护坡、抛石护脚、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等。监理服务期限:(1)自2009年9月14日开始至200

5、9年12月12日,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实施阶段监理;(2)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第五节 监理主要依据一、监理合同。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水电行业相关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三、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说明。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五、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期工程招标文件。六、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期工程投标文件。七、堤防工程监理手册。第六节 监理组织一、现场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浙江中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余姚市陆埠镇姚江堤防加固期工程项目监理部二、岗位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

6、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

7、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

8、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

9、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人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

10、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第七节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一、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二、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三、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四、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五、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六、实施施工监理工作。七、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八、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九、结清监理费用。十、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十一、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第八节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一、监理工作主要方法:(1) 现场记录。监理记录。监理

11、部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2) 发布文件。监理部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3) 旁站监理。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4) 巡视检验。监理部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5) 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部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料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6) 平行

12、检测。监理部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7) 协调。监理部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二、监理的主要工作制度(1) 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部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2)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3) 工程计量付款

13、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部确认。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4) 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监理例会。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

14、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监理专题会议。监理部根据应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总监应组织编写由监理部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5)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部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6) 工作报告制度。监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

15、理工作总结报告。(7) 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第九节 监理人员守则和奖罚制度一、监理人员守则(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6)不许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二、奖罚制度监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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