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例相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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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条例相关 劳动合同条例相关 北海鑫诚建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维护北海鑫诚建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度,标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老实信用的根底上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变动的影响,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第三条 公司聘用离、退休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法维护员工在订立和履行劳动

2、合同中的合法权益,监视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为员工提供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公司招聘员工时,应当查验新员工与其他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了解新员工有关安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信息,择优录取;同时向新员工提供公司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平安生产状况等情况。员工有义务向公司告之本人真实情况。 第六条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用中文书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盖章。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劳动合同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内容包

3、括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还包括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约定的条款。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本方法、有关专项协议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公司按相关法律统一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纲等相关费用,如本人已在其它地缴纳,可以声明申请自行缴纳。如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在聘

4、用合同明确约定国家离、退休人员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公司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八条 对以下员工,应当与其约定效劳期: 1、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参加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展专业技术培训的; 公司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1994年10月劳动部办公厅发,劳办发1994第322号)的文件要求与员工约定效劳期。公司出资对员工进展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约定效劳期内,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没约定效劳期的,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如果公司为员工提供特殊培训的,根据情况约定效劳

5、期限1-5年为限,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际效劳期限应参照该规定予以折抵;同时如果效劳期限和折抵方法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处理。 2、竞业限制的人员。 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第九条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保密条款,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地区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认为应当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负有保密义务

6、的员工,公司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公司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应当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那么的情况下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本款规定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第十条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建

7、立员工名册备查。 第三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公司在招收新员工时与员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十三条 公司可与以下员工在首签或续签时,协商签订八年及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 1、在公司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 2、公司的核心专业人才,以及公司认为其在某一经营和管理领域对公司开展有至关重要作用的人才。 第十四条 公司可与以下员工在首签或续签时,协商签订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 1、公司效劳满二年的。 2、年度考核二年以上成绩为优秀的。 第十五条公司可与以下员工在首签或续签时,

8、协商签订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的劳动合同: 1、在公司效劳一年以上(含一年)未满两年的。 2、新招聘的员工。 3、虽具备第十三、十四、十五条的条件,但劳动合同期满考核结果一般的。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六条 公司与员工自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后,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自签订或约定的生效时间开始履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如公司安排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展补休或向员工支付加班费。 第十九条 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

9、履行。 第二十条 公司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手续: 1、 公司需转产、调整生产任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的; 2、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已经修改或变更,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认为有必要的。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 1、 员工应征入伍或履行国家规定的

10、其他义务的; 2、 员工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和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 3、 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按实际所得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自己缴纳,公司已发放给本人的除外); 4、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异议后,经证实确有违反,公

11、司不能合理解释继续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情况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本钱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

1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员工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以下损失: 1、公司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科研、管理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六章 劳动合同的续签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即将期满的员工由所在部门对其进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依据之一。其所在部门应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等提出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续签意见;对于考核成绩较差的,及岗位设置调整等视情况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通知员工。 第二十八条 如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的,续签手续应在原

13、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有特殊情况及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应根据本方法有关劳动合同期限规定执行,有特殊情况及约定的除外。 第七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和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都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 附 那么 第三十二条 本方法实施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双方

14、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明确规定的,本方法实施后,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继续执行;当时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方法中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 1、劳动合同书 2、北海鑫诚建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聘用合同书 3、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登记表 4、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 5、续订(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 6、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说明 一、用人单位(甲方)确定招用劳动者(乙方)后,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乙方口头同意录用而不愿签订本合同的,甲方应作不同意招用处理;乙

15、方同意签订合同而甲方招用30日以上不签订本合同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三、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名或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时制三种。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六、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如需劳动部门鉴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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