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协会章程_2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87744064 上传时间:2023-09-29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老年人协会章程_2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老年人协会章程_2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老年人协会章程_2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老年人协会章程_2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老年人协会章程_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老年人协会章程_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老年人协会章程 有关转发木兰镇松江村的通知各乡镇政府:为认真做好全县老龄工作,依据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全县村、屯全部要对应建立老年人协会,现将木兰镇松江村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根据相关要求,参考此章程制订好各村、屯的老年协会章程。二oo五年一月十八日松江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第二条:协会是小区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小区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收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

2、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正当权益,反应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小区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和全社会组员共享全方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结果。第二章 任 务第五条:协会的关键任务是: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实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正当权益。2、立即向小区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应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小区处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主动参与社

3、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方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小区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5、完成小区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第三章 会 员第六条:凡居住在本小区,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认可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第七条:会员权利:1、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提议和批评、监督,要求回复和处理所提出的问题;4、提出退会第八条:会员义务: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遵守

4、协会章程和相关制度,实施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主动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应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汇报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尤其是妇女代表。协会可依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第十一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认。第五章 经 费第十二条:经费1、可从小区经费中按百分比划拨一部分。2、会员会费。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4、经过正当路径的创收收入。5、老年人自愿捐献。第十三条:经费必需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第十四条:经费要有专员管理,专款专用,定时公布收支情况,接收全体会员的监督。第六章 附 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