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87742822 上传时间:2023-06-15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1.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共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共享受股东权益。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一、企业所得税(一)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共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安排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二)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

2、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共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安排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开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三)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须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打算的资产,假如有关打算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打算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

3、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打算等各项资产减值打算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安排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四)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五)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

4、除。二、营业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安排,共同担当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三、契税依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四、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目前股权转让存在两种状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

5、税。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和规定的通知(91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股权转让涉税疑难问答一、企业股权投资差额所得税如何处理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差额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国税函1999554号)规定,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支付的全部代价,属股权投资支出,不得计入投资企业的当期费用,也不得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期计入投资企业的费用,应作为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待将来转移股权或收回投资时,用以计算股权转让

6、所得或投资收益。即税法规定不确认任何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占被投资单位全部者权益份额不同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如企业在会计上采纳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在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二、企业应何时确认股权转让收益答:企业转让股权收益的确认,应采纳与转让其他资产相一样的原则,即,以被转让的股权的全部权上的风险和酬劳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为标记。在会计实务中,只有当爱护相关各方权益的全部条件均能满意时,才能确认股权转让收益。这些条件包括:出售协议已获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批准通过;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7、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企业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担当风险等。值得留意的是,假如有关股权转让须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收益只有在满意上述条件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三、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答:(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安排支付额,假如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安排利

8、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企业发生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

9、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的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置换、合并和分立等改组业务中,取得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的企业,应将所转让或处置资产中包含的与补价或非股权支付额相对应的增值,确认为当期应纳税所得。(3)企业发生凡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四条第2款规定转让企业暂不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的整体资产改组,接受企业取得的转让企业的资产的成本,可以按评估确认价值确定,不须要进行纳税调整。六、股权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我是一名企业会计,对股权转让征收营业税政策存在一些疑问。2002年3月,我企业以不动产形

10、式对外投资,与被投资单位共同担当经营风险。由于近期企业经济效益下滑,领导探讨确定,于2003年1月收回该项投资,并取得股权转让收入300万元。最近,听说在股权转让征收营业税方面出台了一些新政策,请具体说明。答: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的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加接受投资方利润安排,共同担当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转让此项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同时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八条、第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而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

11、参加接受投资方利润安排、共同担当投资风险的行业,不征收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征收营业税。此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你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不动产转让,而且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在2003年1月,应适用新规定,可不再计征营业税。假如你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在2003年1月1日以前,仍应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有关规定,按营业税销售不动产税目计征营业税。职工转让公司股份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赵先生是一企业职工,他想了解企业改制时购买的股份,购买价低于股票票面价值,现在若转让这部分股份,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化费附加、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而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是指买入时依据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须要留意的是,在计算缴纳的税款时,必需供应有关合法凭证,对未能供应完整、精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当地实际状况核定其财产原值。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