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87736958 上传时间:2023-07-2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15.7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1910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章 岗位设置第一条 岗位等级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置工程技术、实验技术、 出版、图书资料、卫生技术、中小学(幼儿)教师、会计(经济 统计、审计)七个系列岗位。(一)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设置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一至三 级、工程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工程师(初级)一至二级共 八级岗位。(二)实验技术系列分教学实验、科研实验两种岗位类型, 设置高级实验师(副高级)一至三级、实验师(中级)一至三级、 助理实验师(初级)一至二级、员级共九级岗位。(三

2、)出版系列岗位设置编审(正高级)三至四级、副编审 (副高级)一至三级、编辑(中级)一至三级、助理编辑(初级) 一至二级共十级岗位。(四)图书资料系列岗位设置研究馆员(正高级)三至四级、 副研究馆员(副高级)一至三级、馆员(中级)一至三级、助理 馆员(初级)一至二级共十级岗位。(五)卫生技术系列岗位设置副主任医(护、技、药)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主治(主管)医(护、技、药)师(中级)一 至三级、医(护、技、药)师(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六)中小学(幼儿)教师系列岗位设置中学高级教师(副 高级)一至三级、中学一级教师(小学(幼儿)高级教师)(中 级)一至三级、中学二级教师(小学(幼儿)一级教

3、师)(初级) 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七)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岗位设置高级会计(经 济、统计、审计)师(副高级)一至三级、会计(经济、统计、 审计)师(中级)一至三级、助理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师 (初级)一至二级共八级岗位。第二条 岗位数量及比例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党政部门、直附属单位其他专业技术岗 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的要求并结合学 校实际情况设置,岗位数量控制在岗位总量的15.以内。学校按照设定的岗位总量控制比例,根据设岗单位工作性质 及职责任务逐一核算各单位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现有专 业技术岗位人数多于核定岗位数量的单位,通过退休、转岗、解 聘等方式逐步

4、减员到核定岗位数量,在超过核定的岗位数量之 前,本单位不再补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数量及比例由学校根据发展需要 和其他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设置。副高级一、二、三级岗位 比例按 2:4:4的比例控制。中级及以下各级岗位比例根据实际 情况按需设置。第二章 聘用条件第三条 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 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岗位所需的专业 能力和技能条件,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为学校中心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并做出积极的贡献。(二)师德师风优良,无师德失范行为。(三)正高级三级、四级岗位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5、,副高级一、 二、三级岗位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中级一、二、三级岗位应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助理一、二级岗位应具有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员级岗位应具有员级职称。第四条 业绩条件(一)正高三级岗位1. 聘用在正高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2. 聘用在正高四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现聘期以来取得 的工作业绩达到人文社科类教授四级岗位专职科研型的业绩条 件(教学工作不做要求),可申请聘用。(二)正高四级岗位1. 聘用在正高四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2. 聘用在正高三级岗位,未能续聘的,可直接聘用。3. 具有正高级职称,聘用在副高级一级岗位的人员,聘期 考核合格,现聘期以来取得的工作业

6、绩达到正高四级岗位聘期任 务的,可申请聘用。(三)副高一级岗位1. 聘用在副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2. 聘用在正高四级岗位,未能续聘的,可直接聘用。3. 聘用在副高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现聘期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聘用:(1)主持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 1项;或获 得厅局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1项;或个人(集体)获得厅局级表彰 奖励 1 次;或聘期内个人年度考核优秀 2 次;(2)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 2 篇。(四)副高二级岗位1. 聘用在副高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2. 聘用在副高一级岗位,未能续聘的,可直接聘用。3.

7、 聘用在副高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现聘期以来取得 的工作业绩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聘用:(1)前3名承担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 或获得厅局级成果奖励 1项;或个人(集体)获得厅局级表彰奖 励 1 次;或聘期内个人年度考核优秀 1 次;(2)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 1 篇。(五)副高三级岗位1. 聘用在副高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2. 聘用在副高二级岗位,未能续聘的,可直接聘用。3. 具有副高级职称,聘用在中级一级岗位的人员,聘期考 核合格,现聘期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达到副高三级岗位聘期任务 的,可申请聘用。(六)中级岗位1. 聘用在中级岗位,聘期考

8、核合格,可直接续聘。2. 聘用在副高三级岗位,未能续聘的,可直接聘用中级一 级岗位;聘用在中级一级(二级)岗位,未能续聘的,可直接聘 用中级二级(三级)岗位。3. 聘用在中级二级(三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现聘期 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达到以下条件,可申请聘用中级一级(二级 LJU 亠岗位:承担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 1项;或获得厅局 级成果奖励 1项;或个人(集体)获得厅局级表彰奖励1次;或 聘期内个人年度考核优秀 1次;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职工作相 关的论文 1 篇。4. 具有中级职称,聘用在助理一级岗位的人员,聘期考核 合格,现聘期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达到中级三级岗位聘期任务 的,可

9、申请聘用。(七)助理岗位1. 聘用在助理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2. 聘用在中级三级(助理一级)岗位,未能续聘的,可直 接聘用助理一级(助理二级)岗位。3. 聘用在助理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申请聘用助理一级岗位。(八)员级岗位1. 聘用在员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2. 聘用在助理二级岗位,未能续聘的,可直接聘用。第三章 聘用程序第五条 公布岗位 学校根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规定,结合其他专业技术 队伍现状,公布各级岗位的设岗数量。第六条 个人申请 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设置情况,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向二级 单位提出聘用申请。第七条 材料审核及公示 二级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0、公示。第八条 二级单位评议 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确定 晋升正高三级和副高一、二级岗位的推荐人选,确定其他岗位的 拟聘用人选。第九条 二级单位公示 二级单位对推荐人选和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第十条 学校评议及审核 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委员会对晋升正高三 级和副高一、二级岗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拟聘人选, 申请聘用人选须到会公开答辩;对二级单位确定的其他岗位拟聘 人选进行审核。第十一条 学校公示、审定学校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 小组审定各级岗位聘用人选。第十二条 签订聘用合同,公布岗位聘用结果。第四章 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第十三条

11、 正高三级岗位(一)基本岗位职责:指导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建设,承担相 关专业关键性技术工作;负责制定本专业技术领域重大的技术规范 和实施细则;积极钻研业务,承担重要的研究项目,撰写高水平研 究论文或研究报告;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业务、学术问题;指导 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人员开展技术工作。(二)基本聘期任务: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SCI、SSCI、El、CSSCI论文2篇,或核心期刊论文4篇;主持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省 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1 项。第十四条 正高四级岗位(一)基本岗位职责:指导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建设,承担相关 专业重要技术工作;负责制定本

12、专业技术领域重要的技术规范和 实施细则;积极钻研业务,撰写高水平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 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业务、学术问题;指导副高级、中级、初 级岗位人员开展技术工作。(二)基本聘期任务: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SCI、SSCI、El、CSSCI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 2篇;主持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或获得厅 局级一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 1 项。第十五条 副高级岗位(一)基本岗位职责:指导本专业技术领域的建设,承担相 关专业技术工作;负责制定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技术规范和实施细 则;积极钻研业务,撰写高水平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能够独立 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要业务、学

13、术问题;指导中级、初级岗位人 员开展技术工作。(二)基本聘期任务:前 3名承担厅局级及以上项目1项; 或获得厅局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1项,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职 工作相关的核心期刊论文 1 篇。第十六条 中级及以下岗位由各单位制定,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案。第十七条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学校制定的基本 岗位职责和基本聘期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聘期 任务,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五章 聘期考核第十八条 聘期考核等次的确定(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期 任务或经学校批准免于考核的,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二)有下列情

14、况之一,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1. 未完成岗位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期任务;2. 有师德失范行为;3. 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干扰聘期考核工作正常进行, 或拒绝参加聘期考核;4. 聘期内 2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 1次年度考核为不合 格。第十九条 考核程序(一) 公布考核方案。学校发布聘期考核通知,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考核通知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在本单位公布并组织实 施。(二) 个人填报并自评。聘期期满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履职 材料,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聘用合同中签订的聘期任务对履职情 况进行自评。(三)材料审核及公示。二级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履 职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四)二级单位评议。二级单位

15、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根据 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对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进行评议,确 定考核结果。(五)公示考核结果。二级单位在本单位公示考核结果,无异 议后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学校评议及审核。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 工作委员会根据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对正高三级岗位人员进行 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审核正高四级及以下岗位考核结果。(七)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八)学校公布考核结果。第六章 新增人员的岗位聘用第二十条 新增人员不具有职称的,按以下办法聘用:(一) 博士后出站人员,聘用到中级一级岗位;(二)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博士学位的新参加工作人员,初 期工资执行期满,聘用到中级二级岗位;(三)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的新参加工作人员,初 期工资执行期满,可聘用到助理一级岗位;(四)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新参加工作人员, 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到助理二级岗位。第二十一条 新增人员具有职称的,根据其入校前从事相关 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和学校工作需要,确定其聘用的岗位等级。第七章 相关规定第二十二条 有效业绩的认定(一) 工作业绩应为现聘期内取得。(二) 工作业绩的第一完成单位署名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