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活动中赠送礼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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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销活动中赠送礼物会计及税务解决-0-108:48 郗峰 李伟毅 公司在运营中为了市场竞争或者形象宣传,常常采用促销方略,促销方略是促销决策与促销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现代公司的促销方略常用的是免费类促销。免费促销是指消费者免费获得赠给的某种特定的物品或享有某种利益的促销活动。目的是发明高试用率及有效的品牌转换率,促使试用者成为现实的购买者,扩大和建立既有品牌和新品牌的销售区域,提高促销业绩,树立产品品牌形象和公司形象。一般来说,免费促销活动刺激强度大、吸引力高,是消费者普遍乐于接受的一种促销形式。免费促销的形式多种多样,其特点也不尽相似,常用的有免费样品、免费优待券、加量不加价促销等几种形式。

2、在促销活动中,赠送礼物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若波及的金额较大且解决不当会给公司导致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失。公司应考虑哪些税收问题?赠送礼物波及公司所得税、增值税、对于向个人赠送礼物有的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新颁布的财税50号告知中最值得关注的一条是:公司赠送的礼物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拟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意味着此前公司把自己生产的产品赠送客户、然后把有关费用计入公司生产成本来规避缴纳公司所得税的行为,将得到很大限度上的克制。下面我们从政策层面分析如下: 会计解决 礼物属于非钞票资产,分为自制和外购二种状况,自制的按照公允价值视同销售解决;外购的货

3、品用于对外免费赠送,根据公司会计准则,存货所有权发生转让,应按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解决。销售价格的拟定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合法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拟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近来时期同类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拟定;(二)按其她纳税人近来时期同类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拟定;(三)按构成计税价格拟定。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品,其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品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品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

4、总局拟定。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下列问题:(1)由于需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入礼物时应注意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认证抵扣。但如果是用于交际应酬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的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2)赠送礼物代扣个人所得税,按照财税5号,符合三种纳税条件的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被查出时,不仅要补交税款,还要罚款、缴纳滞纳金。 公司所得税方面 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将非钞票资产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对于非自产的礼物,是按市场价(公允价)购入,然后以市场价对外捐赠,实际并无资产转让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司处置资

5、产所得税解决问题的告知规定,视同销售属于公司自制的资产,应按公司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拟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拟定销售收入。如果是公司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物,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扣除;如果公司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她活动中向客户赠送礼物,则是交际应酬费属于业务招待费支出,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扣除;如果赠送礼物给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个人则属于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属于业务宣传费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后来纳

6、税年度结转扣除;属于公司促销活动的,可以全额予以税前扣除。计入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且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的限额内扣除。 增值税方面 将购进货品作为礼物赠送客户,货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波及的增值税问题为与否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品免费赠送其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品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的个人消费涉及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对

7、于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赠送,要辨别自产和外购两种状况,个人消费一般是指公司为内部职工或者交际应酬发生的赠送支出,在财务上一般作为职工福利费或者业务招待费进行解决。如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品用于奖励职工或者赠送有业务联系的其她公司(单位)人员,就属于个人消费性质的赠送。根据所赠送货品的来源不同,有关税务解决也不相似:(1)自产的货品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视同销售解决,增值税暂行条例实行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品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品。需要注意的是,该细则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个人消费涉及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因此公司将自产产品向内部职工个人赠送或用于交际

8、应酬应按视同销售解决,依法计提增值税销项税。()外购的赁物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进项税转出解决,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品或者应税劳务。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仅指“购进”而不涉及“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状况。因此用于个人消费的货品,如果是“购进”的,应当合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即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如果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则合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解决。 个人所得税方面 个人所得税方面,执行新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公司促

9、销展业赠送礼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知(财税号),注意废止了此前的两个文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5号)、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69号)。 1、公司向个人赠送扎品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三种状况 有关公司促销展业赠送礼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知(财税号)文献明确规定,公司向个人赠送礼物,属于如下三种情形的,获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物的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对个人获得的礼物所得,按照“其她所得”项目,全额合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在年会、

10、座谈会、庆典以及其她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对个人获得的礼物所得,按照“其她所得”项目,全额合用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公司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予以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尔所得”项目,全额合用2%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关公司赠送礼物如何拟定个人的应税所得,财税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赠送的礼物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拟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买价格拟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公司向个人赠送礼物不征纳个人所得税的三种状况 有关公司促销展业赠送礼物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知(财税50号)规定

11、,公司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公司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公司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步予以赠品,如通信公司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公司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物。 总之,公司发生向个人赠送礼物的经济业务,在增值税上要根据与否属于个人消费性质以及货品来源辨别是按视同销售还是作进项税转出进行税务解决;在公司所得税方面要分两步走,一是按视同销售进行税务解决,确认有关收入和成本;二是要根据支出性质拟定有关费用与否为限额税前扣除。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要对的计算符合纳税的三种条件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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