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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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第1版/第1次修订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宿舍管理,维护宿舍区的环境整洁,保证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员工养成爱劳动、讲卫生的好习惯,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干部宿舍楼和员工宿舍楼的日常管理。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的办理第三条 申请入住宿舍时,申请人须凭行政部开具的联络单到宿舍管理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宿管室)办理登记、入住手续,入住客房的当事人须缴纳住宿押金 100 元。入住房间由宿舍管理员(以下简称宿管员)统一安排,无入住联络单的,宿管员将拒绝办理入住手续。1、未经行政部批准,私自入住宿舍的,一次罚款200 元;2、未按宿管员指定的房间或床位入住的,一次罚

2、款100 元。第四条 住宿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客人或销售人员退还客房时,应到宿管室办理退房手续,退还房间钥匙和领取的公司物品。离职员工须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后,再办理工资结算手续。离职员工、客人或销售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入住时间的, 须提前向行政部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入住。1、离职员工未办理退房手续或未将私人物品搬运到门卫室的,行政部将拒绝为其结算工资;2、离职员工未退还寝室钥匙(包括自配的钥匙)的,一律罚款20 元;3、退宿人员未退还公司物品的,一律照价赔偿;4、应退宿的人员延长了入住时间,但未提前申请或申请未获行政部批准的,延长一天扣款 30 元,依此类推;5、客人或销售人员未及时办

3、理退客房手续或未交还客房钥匙的, 罚款 100 元(用 100 元押金抵充),同时,宿管员应及时换锁;6、退宿人员既不退还公司物品,也不愿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态度恶劣的,除承担相应赔偿外,罚款 100 元,情节严重的,罚款 200 元。第三章寝室的安排与调整第五条 行政部有权根据管理需要调整部分员工宿舍,相关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宿管员的安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1、不服从宿管员调整宿舍安排的,一次罚款100 元;2、未在宿管员规定时间内搬进新安排的寝室,影响宿舍调整进度的,一次罚款 50 元。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行政部许可,不得擅自留宿非公司员工或非公司第1页共6页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第1版/第1次

4、修订住宿员工。夫妻宿舍房留宿的家人、亲友不得随意在办公室、车间、宿舍、食堂等区域走动,儿童更不得随意离开宿舍房间,否则后果自负。1、擅自留宿非公司员工的,按留宿一名罚款100 元处罚;2、擅自留宿公司非住宿员工的,按留宿一名罚款50 元处罚;3、住宿夫妻家人、亲友(含儿童)随意在厂区走动,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须照价赔偿,其本人蒙受的一切损失与公司无关。第四章值日表与宿舍长的设置第七条 除夫妻房、值班室等特殊房间外, 每间住人宿舍都必须张贴 卫生值日表,其内容须及时更新,住宿员工按卫生值日表打扫寝室卫生,确保寝室整洁。宿管室有卫生值日表备用。1、寝室没有张贴卫生值日表 ,或

5、者卫生值日表涂改、损坏严重的,其住宿员工每人罚款 20 元;2、卫生值日表内容未及时更新,影响宿舍人员卫生值日的,如离职人员名单未删除,则给予宿舍长 10 元罚款;如属于新进寝室人员没有及时在卫生值日表上登记自己姓名的,则给予其50 元罚款;如某日没有编排值日人,导致当日无人值日的,则住宿人员每人罚款20 元。第八条 每间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宿舍长由同寝室人员自荐、推荐或行政部指定。宿舍长离职或不住原寝室,原寝室人员应自荐、推荐一名新宿舍长,或者由行政部指定一名员工担任新宿舍长。1、宿舍长未履行宿舍长职责,影响寝室清洁卫生和生活秩序的,一次罚款30元;2、无宿舍长的宿舍,住宿人员既不自荐、推荐,

6、也不上报宿管员,从而影响寝室清洁卫生和生活秩序的,该寝室每人罚款50 元。第九条 宿舍长有约束舍友言行、监督卫生值日、保持寝室整洁、保证物品安全、规范电器使用等职责和权利,住宿员工在宿舍管理上都必须无条件服从宿舍长的领导。1、经宿舍长提醒,仍未履行值日义务的,一次罚款150 元;2、不服从宿舍长指挥,拒绝整理寝室内务的,一次罚款100 元;3、拒绝服从宿舍长的管理,言语过激,有辱骂、威胁内容的,一次罚款 300 元;4、与宿舍长因宿舍管理而打架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0 元并开除。第五章宿舍卫生第十条 宿舍卫生标准为地面无灰尘、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统一规范,无未及

7、时清洗的衣服、鞋袜、床单、被第2页共6页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第1版/第1次修订褥、枕头等,室内保持通风无异味。1、值日员工未履行值日义务的,一次罚款100 元;2、寝室地面打扫后仍有灰尘、杂物、卫生死角的,对值日人罚款50 元;3、寝室地面只打扫,未用拖把拖地,导致地面不干净的,对值日人一次罚款 30 元;4、寝室地面因拖地的拖把未拧干而水渍太多、脚印重重的,对值日人一次罚款 20 元;5、寝室内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摆放凌乱不堪的,对责任人予以50 元罚款,整个寝室的物品摆放都杂乱无章的,则对该寝室人员每人罚款30 元;6、寝室打扫后,垃圾仍留在室内角落的, 对当天值日人予以50 元罚款,查不出责任

8、人的,则对该寝室人员每人罚款30 元;7、宿舍门对面(门口至走廊中心线之间)及其两侧范围内留有垃圾的,则对该宿舍的当天值日人或责任人予以 50 元罚款,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 30 元;8、脏的衣服、鞋袜、被褥、枕头、床单等个人物品未及时清洗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20 元;9、在寝室墙壁、门窗上乱写乱画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50 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 30 元;10、寝室内因脏鞋、臭袜、臭脚、不常开启门窗等原因而导致气味刺鼻难闻的,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 30 元;第十一条 禁止向门窗外、走廊上、楼道口放置清洁工具、丢弃物品、倒垃圾、泼水、吐痰等一切不文明行

9、为,垃圾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严禁脚踩墙壁。1、向门窗外、走廊上、楼道口放置清洁工具、丢废弃物、倒垃圾、泼水、吐痰等行为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50 元;2、宿舍垃圾未倒入指定垃圾桶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 元;3、脚踏墙壁、破坏墙面整洁的,对责任人罚款50 元;4、搞坏墙面,导致墙体受损的,一次罚款100 元。第十二条 员工不得把食堂饭菜、餐具带进宿舍。宿舍内禁止饲养或带入宠物、家畜家禽等。1、把食堂饭菜、餐具带进宿舍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 元;2、宿舍内饲养或带入宠物、家畜家禽的,责任人须将宠物、家畜家禽立即带离厂区,还须承担 50 元罚款。第六章宿舍文明第3页共6页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第1版/

10、第1次修订第十三条 宿舍内的电视机、影碟机、收音机、扩音机等电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宜。宿舍区严禁阅读、观看、张贴、传播淫秽色情物品,不得在墙壁、门窗、桌椅、床铺、厕所隔板上乱涂乱画淫秽色情文字或图案。1、电器声音过大影响他人休息的,经他人劝阻仍我行我素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20 元;2、如屡教不改、 多次出现声音大影响他人休息的, 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50 元,并对音响设备予以没收,在设备主人离职后方可到宿管室领取;3、阅读、观看、张贴、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主要责任人每人罚款 100 元,其余参加人员每人罚款 50 元;4、在墙壁、门窗、桌椅、床铺、厕所隔板上乱涂乱画淫秽色情文字或

11、图案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30 元。第十四条 宿舍楼洗漱间、卫生间内严禁赤裸冲凉、洗澡。员工应养成及时关闭水龙头、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如厕时不得使用硬质纸张,亦不得乱丢厕纸,以免堵塞下水道。1、在洗漱间、卫生间赤裸冲凉、洗澡的,一次罚款50 元;2、洗漱、冲凉、洗衣服、刷鞋、洗拖把、冲厕时未及时关闭水龙头,严重浪费水资源的,一次罚款 20 元;3、如厕时使用报纸书刊等硬质纸张,或用过的纸张、卫生棉及包装袋等不入纸篓或垃圾桶的,一次罚款 30 元;造成下水道堵塞的,罚款 50 元。第十五条 除公司领导、行政人员、各部门主管外,其余男员工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女工宿舍, 任何女工也不得以任何理由

12、私自带异性进入女工宿舍。同样,女工也不得私自到男工宿舍逗留(夫妻间除外) 。每晚11 时后,女工宿舍走廊东门应处于关闭状态。1、男员工私自进入女工宿舍的,第一次罚款 100 元,第二次罚款 200 元,第三次罚款 300 元并予以开除;如有盗窃财物、猥亵女工等违法犯罪情节的,对责任人予以开除并罚款 500 元,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女员工私自带异性进入女工宿舍,或者私自到男工宿舍逗留(夫妻间除外)的,第一次罚款100 元,第二次罚款 200 元,第三次罚款 300 元并开除;如有盗窃财物等违法犯罪情节的,对责任人予以开除并罚款 500 元,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每晚 11 点后,私自打

13、开女工宿舍走廊东门的,一次罚款20 元。第七章宿舍安全第十六条 住宿员工必须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禁止寝室无人时开照明灯、风扇、空调等,空调遥控器设置温度应不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第4页共6页宿舍管理处罚条例第1版/第1次修订用公司明令禁止的家用电器(特殊房间除外) ,如热得快、电热毯、电吹风、烫发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水器、电热杯、电取暖器等高耗电设备。除夫妻间外,不得在宿舍内煮饭做菜。1、寝室无人时未关照明灯、风扇等电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 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10 元;2、寝室无人时未关空调,或者未关门窗而开启空调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50 元,查不

14、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 元;3、寝室空调夏季制冷设置温度低于 22或冬季取暖设置温度高于 20 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50 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 元;4、使用风扇吹干洗后的衣服鞋袜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30 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20 元;5、使用空调来烘干潮湿衣服或鞋袜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50 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 元;6、使用公司明令禁止的家用电器的,对违禁电器予以当场没收,并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50 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30 元;7、私拉乱接电源插座(如绑在床架上) 、电线、电表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 50 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 30 元;8、私自移动空调、电表、风扇,或者有偷电行为的,对责任人一次罚款100 元,查不出责任人的,则对其住宿人员每人罚款50 元;9、违规使用家用电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责任人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公司将对责任人处以不少于 500 元的罚款,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0、在非夫妻宿舍内煮饭做菜的,没收相关灶具,对责任人罚款100 元。第十七条 严禁破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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