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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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协议是什么仲裁协议是什么 ?所谓仲裁协议,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 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仲裁协议是什么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仲裁协议这一概念:1.从性质上看,仲裁是一种合同它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是他们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一种书面形式。所以说仲裁协议是一种合同。2.从形式上看,仲裁协议是一种书面协议一般的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是要求要有书面形式。 对此仲裁法

2、有明确规定。仲裁法第 16 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从仲裁法的这一规定可以看出, 我国只承认书面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以口头仲裁协议为依据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因此,在实践中当事人应用书面形式订立仲裁协议, 如果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应及时转化为书面协议。例如,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谈妥了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的事宜, 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整理出电话记录,并要求对方予以确认,否则仲裁协议无效。3.从内容上看,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当事人约定提交

3、仲裁的争议可以是已经发生的, 也可以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在仲裁协议中需要约定的是有关仲裁的内容。特征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 :(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 )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 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 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

4、或强制执行的依据。(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的仲裁协议,则可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仲裁协议与它所指的合同本身,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前者是程序性合同,后者是实体性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分类1.从书面仲裁协议的存在形式看,仲裁协议有三种类型: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1)仲裁条款所谓仲裁条款, 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 将今后可能因该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 这种仲裁协议的特点是当事人就他们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约定提交仲裁解决, 而且是

5、在合同中用一个条款来约定。 该条款作为合同的一项内容订立于合同中, 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如当事人在购销合同中,除了规定货物的价款、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外,还规定了因履行合同引起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其中有关仲裁内容的规定是整个合同的一个条款, 这个条款称为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实践中最常见的仲裁协议的形式。(2)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 一致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单独的协议。 这种仲裁协议的特点是它是单独的仲裁协议, 是在合同中没有规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为了专门约定仲裁内容而单独订立的一种协议。 而且,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也

6、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例如,在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 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 事后双方当事人再专门订立一个协议, 约定有关仲裁事宜, 这样一个协议就是仲裁协议书。(3)其他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在民事经活动中, 当事人除了订立合同之外, 还可能在相互之间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材料的往来。这些往来文件中如果包含有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内容,那么,有关文件即是仲裁协议。这种类型的仲裁协议与前两种类型的仲裁协议的不同之处在于,仲裁的意思表示一般不集中表现于某法律文件中,而往往分散在当事人之间彼此多次往来的不同文件中

7、。例如一方当事人将他希望订立仲裁协议的事宜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建议,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愿意接受该项建议,必须将他接受该仲裁协议的意向传达给对方当事人,通过这种往来,仲裁协议才能成立。随着通讯方式的快速发展,这种形式的仲裁协议也较为常见。2.从仲裁协议订立的时间来看, 仲裁协议可分为两种 :争议发生前达成的仲裁协议和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仲裁协议书和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既可以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之后订立。一般来说,当事人采用哪种仲裁协议形式更为便利 ?首先,当事人应尽可能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仲裁协议。因为争议发生后,由于当事人的利害关系明显,争议双方往往不容易达成仲裁协议。其次,当

8、事人应尽量选择仲裁条款这种形式。因为仲裁条款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是当事人事先设定的, 可以避免以后双方就仲裁的问题发生争议。而且这种形式省时、简便,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中做约定就可以了,避免了事后再专门约定仲裁条款的麻烦。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内容一份完整、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根据我国仲裁法第 16 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当事人在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四个问题:(1)仲裁协议中当事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要明确。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法判断当事人

9、的真实意思,仲裁机构也无法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最主要是要求通过该意思表示,可以得出当事人排除司法管辖而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结论。对这个要求,英国早在1856 斯科特诉艾费里案中就确立了这项判例规则,也就是这个案件的判词所说的:仲裁协议中必须包含有当事人不寻求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意图。那么根据这个要求,人们平常所看得到的一些约定,比如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等,这样一些约定就是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约定。(2)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不能证明是双方当事人

10、的意思表示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3)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不存在当事人被胁迫、 欺诈等而订立仲裁协议的情况,否则仲裁协议无效。(4)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意思表示。 如上级主管部门不能代替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它解决的是 仲裁什么 的问题。在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只有把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同时,仲裁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 即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事项的范围内进行仲裁,超出这一范围进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经一方当事人申请

11、,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或者撤销。因此仲裁协议应约定仲裁事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事项,应当符合下面两个条件:(1)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仲裁立法允许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的争议事项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的无效。这已成为各国仲裁立法、国际公约和仲裁实践所认可的基本准则。我国仲裁法第 2 条和第 3 条分别规定了可以仲裁的范围和不可仲裁的范围。其中第2 条规定 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 条规定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从这两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并

12、不是所以的争议都属于可仲裁的事项,下列争议不属于仲裁的范围。A、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的争议不属于仲裁的范围。例如,甲某与乙某就离婚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仲裁协议,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那么这个仲裁协议肯定是无效的,因为该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超出了法定仲裁范围。又比方讲,一个老先生生后留下一栋房子,他的三个子女为继承之事争执不下,最后三个人约定让某仲裁机构来明断是非,这一约定也超出了法定仲裁范围,因而是无效的。B、不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不属于可仲裁事项范围。而应由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解决。 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相对人发生的争议, 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 行政许可权

13、等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的争议等, 它涉及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是否合法的问题, 这需要有权机的国家机关来判断, 而不应由作为民间机构的仲裁机关来裁决。C、依法应由行政机构处理的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对民事纠纷应注意区分是财产纠纷还是侵权纠纷, 侵权纠纷中属于权属方面的纠纷,一般不能仲裁。比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由行政机关专属管辖,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决。 再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被侵权,按照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只能向专利管理机关或工商行政机关请求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当事人就上述不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约定提交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2)仲裁事项具有明确性即将什么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应该明确, 如在供货合同中, 是将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 还是因产品数量问题引起的争议, 或是因整个供货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应在仲裁协议中明确。 仲裁机构只解决仲裁事项范围内的争议。如当事人约定 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 ,这一约定就排斥了对因货物数量问题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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