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水泥窑协同处置氰化物危废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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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氰化物危废项目 前言前 言1 项目由来天瑞集团是从事铸造、水泥、旅游、煤电铝四大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是河南省重点支持的百户工业企业之一,天瑞集团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400位。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是天瑞集团的核心企业,现已投产有1条日产2000吨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1#线)、1条日产5000吨熟料新型干法回转窑水泥生产线(2#线)。随着河南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加强治理环境污染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由于缺乏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无害化处理率低,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危险

2、废物排入环境,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随着河南省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化工等工业企业发展尤为迅速,对发展地区经济和提高社会整体水平起到积极作用,但伴随而来的危险废物也形成了污染环境的重要因素。这些废弃物如排放到环境中将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通过食物链途径最终可对周边人群造成危害。根据市场形势和投资环境,2017年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提出利用该厂水泥回转窑煅烧处理黄金冶炼氰化尾渣,为工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黄金冶炼氰化尾渣(红渣)主要成分为Fe2O3、SiO2、Al2O3等成分,其中Fe2O3的含量高达28.21%(应用基),与铁矿石的成分接近,可作为生产水泥

3、熟料的铁质校正原料使用,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的同时解决了红渣的大量堆存问题,鉴于此,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拟投资160万元,在现有2条水泥生产线上建设处理能力为12万t/a的危险废弃物处理系统,用含氰化物的废渣代替铁矿石进行熟料生产,改造后水泥产量不增加。拟建工程已在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豫直汝州制造201712734。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相关环保手续历程: 2001年7月,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监(2001)31号”文件批复了“天瑞集团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4) 2004年12月,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保验(2004

4、)68号”文件下达了“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工程环保验收意见”(附件5) 2005年6月,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监(2005)87号”文件批复了“关于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5000吨/天)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6) 2005年8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673号”文件批复了“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5000吨/天)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7) 2007年8月,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监表(2007)63号”文件批复了“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低温余热电站工程(5+9MW)环境影响报告表”(附件8

5、) 2007年12月,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以“豫环保验(2007)87号”文件下达了“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附件9) 2013年12月,汝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汝环字(2013)183号” 文下达了“关于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附件10) 2014年12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豫环审(2014)567号”文下达了“关于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工程环保验收意见”(附件11)2 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本),本项目属“第三十四条、环境治理业中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在现场勘察、调研、资料分析和环境监测数据收集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氰化物危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3 项目工程特点及环境特点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即用含氰化物的废渣代替铁矿石进行熟料生产,改造后水泥产量不增加,水泥质量不降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本项目位于汝州市产业集聚区,距项目较近的敏感点有项目北侧685

7、m的粪堆赵村,北侧710m的潘庄。4 与产业政策、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中第十二类(建材)中第1条“利用现有2000吨/日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炉处置工业废弃物、城市污泥和生活垃圾,纯低温余热发电;粉磨系统等节能改造”。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区域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内,根据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项目位于产业集聚区的工业大道北侧,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符合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汝州市产业集聚

8、区主导产业为轻工类制造、生物科技产业、纺织产业。本项目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与主导产业不冲突。根据汝州市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集聚区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符合集聚区准入条件。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 号),汝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为“许寨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共2眼井)”,一级保护区为开采井外围50m的区域;二级保护区为开采井周围一级保护区外300m的区域;准保护区为荆河以东,洗耳河以西,玉堂、骑岭以南,北汝河以北区域。许寨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北汝河北岸6km处,汝州市西郊约4km处,本项目厂区位于北汝

9、河南约1.7km,不在许寨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以内。综上所述,本项目从规划方面来说选址可行。5 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环境空气: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以及敏感点的影响,卫生防护距离的符合性分析;声环境:重点关注项目实施后高噪声设备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重点关注危险固废、一般固废的收集、暂存措施的合理性。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项目位于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汝州市产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项目污染物排放可实现最大程度

10、的削减,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废气、废水、固废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建设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该厂址建设可行。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汝州市环保局、汝州市产业集聚区以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I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氰化物危废项目 总则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3)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1.1.2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2)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施

12、行)(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4)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5)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发改委2011第9号令);(6)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7)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6年修订)(2007年5月1日实施);(8)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年11月27日);(9) 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1年9月28日);(10) 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4年1月1日施行)。1.1.3 技术依据(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3、总纲(HJ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7)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2016年第39号令);(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0)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

14、公告)(11)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1.1.4 项目文件(1) 建设单位环评委托书;(2) 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氰化物危废项目备案确认书(豫直汝州制造201712734);(3) 关于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氰化物危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4) 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其他相关资料。1.1.5 其它依据(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3)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4) 关

15、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5)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6)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125号);(7)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环评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豫环文2012159号);(8)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77号);(9) 汝州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汝政办201732号)(10) 关于发布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公告(公告2016第72号)。1.2 评价对象、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1.2.1 评价对象天瑞集团汝州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氰化物危废项目1.2.2 评价目的(1)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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