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87374659 上传时间:2023-06-07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6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及重点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考点及重点1、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和考试合 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 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 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 宪法和法律。主题;效力等级;表现形式。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和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 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行为人意思表达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4个知

2、道内容)4、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一)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 常为2年(二)短期诉讼时效;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是 一年)(三)特殊诉讼时效(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5、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用益物 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 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 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 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6、掌握抵押权(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 的占有,将该财产做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该财 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7、抵押权的实现与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

3、押权实现方式达 成协议的,抵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拍卖、 变 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变卖的,应当参照 市场价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的新增 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掌握质权(仅适用于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 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做为债权的担保, 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9、掌握留置权(仅适用于动产)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物人 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 的,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10、建立登记的义务(先登记后发证)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 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4、登记机构应向建设用地 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1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每年都考) 1、已 办完建筑用地批准手续2、取得规划许可证3、 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确定施工企业5、满 足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质量和安全具体措 施7、资金已落实(小于1年50%大于1年30% 8其他条件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下简称消防法,对于按规定需要 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 施工。13、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合同效 力是对内效力,连带责任是对外责任)14、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1. 法律、法规2、有关技术标准3、设计文件4、承包合同15、工程监理的内容:包括三控

5、制、三管理、一 协调。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 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人撤回 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收回。仃、联合体各方的责任(5条责任要知道)(一)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三)不得重复投标(四)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五)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1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 技术(不能有行政人员参与)、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成员在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方面专 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 标结果确定前应

6、当保密。19、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修正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 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 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应当通过 国家制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21、邀请招标*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至少3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 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

7、好的特定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22、资格审查:1、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2、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3、招标文件的出售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 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是5个工作日,不 是5天)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第26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 准需要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 应 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实 际上是不能暗示生产厂商)24、科学编制标底编制标底的,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标底有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 制,一个工程智

8、能有一个标底。 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1)可以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是工作日)(2)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 于2日。(3)确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 可以书 面延长投标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修改实质性内 容,拒绝延长的投标无效收回保证金, 因延长造 成不满足资金投入的法律责任损失的招 标人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除外。(理解清楚)25、生产经营单位经济保障措施1、保证安

9、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2、保 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 的资金4、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生产经 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强制 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26、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 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撤 职处分的,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责人。27、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危险报告义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 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 理。28、(一)

10、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 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 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有效 措施抢救,并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行总承包的由总 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29、.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30、事故单位的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本单位负责 人报告,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31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6个责任掌

11、握)(一)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二)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三)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四)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五)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六)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32、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1. 未提供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的法律责任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 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2. 其他法律责任(1)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 准规定的要求的;(2)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 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 级的施工单位的。33、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 业资格

12、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复责。项目负责人(主要指项目经理)目前 指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2.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 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 除安全事故隐患;4.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4、.施工单位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 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对安全生产进 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 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

13、章指挥、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一)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 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二)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 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1. 日常培训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 .不得上岗。2. 新岗位培训施工单位在采用.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3.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其中信号工、登 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人员,必须经 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 业。36、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 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

14、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 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较大的工程。对前款多列工程中进行论证、审 查。37、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前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单位负责项 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 人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四)施工现场的布置应当符合安全和文明 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38、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 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施工单位应

15、当自施工起重机械验收合格之 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 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 著位置。39、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期限自建 设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止。40、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年41、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 任(九)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的责任 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 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2、工程质量保修书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建设单位出具 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 任43、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这里的产品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