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87113959 上传时间:2023-09-0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833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企业通过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无形资产的管理,降低无形资产管理风险。以下是某企业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供读者参考。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达到以下目的,特制定本制度。1. 规范企业内部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明确职责权限 ,降低企业经营决策、 无形资产管理风险。2. 维护企业权益 ,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 ,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第3条管理体制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分级负责、 责任到人

2、”的管理体制。1. 企业行政办公室负责企业名称、徽标的管理。2. 研发部负责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管理。3. 营销部负责企业注册商标、品牌的管理。4. 信息部负责本企业网络域名、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资料的管理。5. 投资发展部负责土地使用权的管理。6. 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和会计核算。第 2 章无形资产投资的授权审批第 4 条 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1. 本企业所有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均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2. 超预算或预算外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由无形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第 5 条

3、无形资产购置审批权限1. 股东大会根据企业章程关于资产购置的审批权限,批准超限额的无形资产购置计划。2. 董事会(1) 审批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购置计划,或对总经理决策权限作出授权。(2) 审批年度无形资产购置预算。(3) 审批年度无形资产购置计划。3. 总经理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授权范围内的无形资产投资项目,并签署购置方案、购置协议。4. 财务部经理 (或财务总监 )财务部经理(或财务总监)从资金价值管理角度对无形资产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5. 企业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审议。6. 资产管理部 (或无形资产购置承办部门)

4、提出无形资产购置申请, 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 说明无形资产购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第 6 条 无形资产验收1. 外购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由企业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 自制无形资产(1) 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 ,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2) 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第 3 章 无形资产使用的授权审批第 7条 无形资产使用的申请与审批1. 凡需使用本企业无形资产的部门或人员,必须向企业资产管理部申报,经过企业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审批,并签署保密协议等约束文书后方可使用。2. 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与保

5、全管理,保证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第 8 条 无形资产使用的账务处理企业一旦取得无形资产,财务部经理 (或财务总监 )即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无形资产摊销范围、摊销年限、 摊销方法、 残值等 ,并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结果进行审核。第 4 章无形资产处置的授权审批第 9条 无形资产处置原则1. 本企业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有序的原则,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杜绝处置过程中的流失和违规现象。2.办部门对无形资产的处置必须报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由资产管理部 (或无形资产处置承)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 ,并与交易对方进行商务谈判 ,拟定无形资产处置合同或协议,处置价格不得

6、低于市场评估值。第 10 条 无形资产处置审批权限1. 股东大会 :审批一次性处置或连续个月累计处置无形资产总金额占本企业无形资产的% 及以上的处置计划。2. 董事会 :审批除需经股东大会审批事项之外的处置计划。3. 总经理 :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在权限范围内审批或授权审批无形资产的处置。4. 资产管理部 (或无形资产处置承办部门 ):审核无形资产权属变动事项的有关资料。第 11 条 子企业无形资产权属变动审批1. 控股子企业处置单笔原值在万元(含)以下的无形资产时,需向集团总企业财务部备案。2. 控股子企业处置单笔原值在万元以上的资产时,应先征得该企业中由集团总企业提名的董事的意见,并在相应履行控股子企业的审议、批准程序后处置。第5章附则第 12 条 本制度由企业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第 13 条 本制度由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第 14 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