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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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xx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明确各单位干部职工应履行的森林防火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使森林防火安全工作与项目部的安全保障体系相适应。 第三条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项目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原则,实行项目部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第四条项目部管理的各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保护消防

2、设施、制止违反防火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预防森林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森林防火安全。第二章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条项目部成立森林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X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掌握,在出现火情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由组长和全体成员赶赴现场负责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指挥现场的灭火扑救工作。 各单位相应成立义务森林火灾扑救突击队,负责各自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健全森林火灾扑救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

3、备灭火器、铁锹等灭火消防工具。 与佳木斯林业公安局消防队取得联系,利用消防队的专业队伍及消防设备,在发生火情时及时沟通,迅速扑救。第三章防火职责第七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火活动; 3、领导专(兼)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防火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迅速上报、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第八条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法规,保

4、障项目部森林防火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情况; 2、将防火工作与本项目部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防火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防火安全责任,批准实施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森林防火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项目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九条森林防火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在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工区的防火工作; 2、定期向项目部防火领导小组汇

5、报本架子队的防火工作情况,提出防火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5、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督促本架子队有关人员釆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7、对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第十条森林防火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 1、在架子队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消

6、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项目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钴研防火业务知识,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在职工中普及防火知识; 4、组织开展本项目检查、宣传、整改等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器材建卡、立帐、资料归档工作;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本项目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査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第四章相关职

7、责第十一条办公场所防火安全职责 1、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特殊情况须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2、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室; 3、办公室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 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6、办公室人员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监督管理项目部、架子队的防火安全工作。第十二条配电室防火安全职责 1、项目部、架子队从事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准入内,设立出入登记; 3、配电室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易燃品和食物,设备上不悬挂或覆盖

8、衣物; 4、配电室纱门窗进出关闭,预防小动物进入而发生设备火灾事故;5、经常检查配电设备及电气线路,发现故障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遇有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等灾害事故,配电室工作人员可根据领导决定而停止供电或恢复供电; 7、工作人员必须懂得电气火灾的扑救和灭火器材的使用。第十三条锅炉房防火安全职责1、锅炉检验等必须符合蒸气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不具备者,不得进锅炉房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值班人员应必须尽职尽责,遵守有关锅炉安全运行的各项制度; 3、操作人员应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

9、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会报警; 4、经常检查锅炉水质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在检测周期内使用,确保安全、可靠、运行正常; 5、禁止在锅炉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锅炉本体和蒸气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 6、禁止在锅炉内焚烧废纸、废木材、废油毡等,以防造成烟囱飞火,引燃周围可燃物。第十四条汽车库防火安全职责 1、汽车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汽车进入库区应服从管理,按序停车; 3、汽车应按明显标记出入,严禁倒向行驶; 4、汽车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5、汽车库内严禁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汽车是否有漏油现象,并及时处置;

10、 6、装有危险品的车辆严禁停放过夜; 7、汽车库工作人员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第十五条职工食堂防火安全职责 1、粮食、油料、食品储存处严禁烟火; 2、开油锅时思想集中,不准离人,并要掌握油温防止燃烧和外溢烫伤,结束时回收剩油; 3、炉灶周围不准堆放过量燃料,工作结束时必须清除残渣; 4、炉灶周围不准烘烤衣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厨房、灶房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6、使用柴油、煤或液化气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第十六条电工防火安全职责 1、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熟练技术,掌握用电防火安全知识,否则不准独立操作;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不符合电气安全规定的供用电设施电

11、工有权拒绝安装并予以取缔; 3、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准乱拉乱接电源或任意增大容量。新线接通,旧线必须拆除,铺设线路必须穿管; 4、经常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状况,并建立巡查制,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更换,防止由于短路、过负荷、接触电阻、电火花和电弧所引起的火灾事故; 5、加强对电炉、电烘箱大功率等电热设备的安全管理,对违反制度不听劝阻的有权采取断电措施; 6、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人人会使用灭火器。第十七条电、气焊工防火安全职责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持有焊工操作证,熟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重点部位动火,必须办理用火、用电审批。动火前清除周围易燃物品,有专人监护

12、,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动火烧焊作业,大风天室外不得动火烧焊,动火现场配置消防器材; 3、氧气瓶必须安全附件齐全(防震圈、安全帽。氧气瓶放置应有防倒固定措施,使用结束后及时收回,严禁乱丢乱放,夏季严禁暴晒; 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应保持10米以上距离,乙炔瓶使用时严禁卧放,氧气管、乙炔管按标准不得使用同一管线; 5、氧气瓶、乙炔瓶冬季冻冰时严禁用火烘烤,只能用温水解冻,严禁将氧气作为喷漆、充气的气源; 6、动火结束后应对焊接场地进行检查,确保万无一失。第十八条木工房防火安全职责 1、工作场地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并有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 2、木工机械的电机加防护罩,防止木屑粉尘侵入,并及时清除电

13、气箱柜设备上的粉尘及周围可燃物。禁止电器线路乱拉乱接,检查电气线路,发现隐患及时修理更换; 3、工作范围内的木屑、刨花每天清除。堆放到指定地点,工件堆放不得影响通道; 4、管理和保养好消防器材,人人会使用。第五章各项防火制度 第十九条森林防火期防火制度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期春季为三月十五日至六月十五日,秋季为九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五日。其中:森林防火戒严期,春季为四月二十日至五月二十日;秋季,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三十日。在森林防火期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禁止携带火种入山,禁止在室外吸烟; 2、经批准生产用火的,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并通知毗邻单位; 3、经批准在野外烧水、做饭、取暖等生活用火的,

14、应当在靠近河流、道路等地带进行,并在周围打好隔离带,备好扑火工具,用火后,彻底息灭余火; 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五级以及以上大风天,禁止野外用火; 2、经批准进入林区施工,必须在批准的区域内活动并按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做好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承担其森林防火责任; 3、在林区使用各种机械进行野外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配备灭火机具。第二十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1、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管理人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商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5、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第二十一条架子队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各架子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项目部制订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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