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254

上传人:工**** 文档编号:486986716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254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254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254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254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254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254》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7254(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江西省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宝水渠淇湖排洪闸和节制闸工程 招标单位: 崇仁县宝水渠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 周 志 坚 (章) 联 系 人: 周 志 坚 联系电话: 0794-6322450 编制时间: 2011年1月13日 投 标 须 知第一节 前附表工程名称宝水渠淇湖排洪闸和节制闸工程建设地点崇仁县宝水渠淇湖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崇府办抄字20104号设计单位崇仁县水利水电勘察设计室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 格工期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投 标 保证金数额7.5万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现场踏勘时间

2、自行踏勘地点崇仁县宝水渠淇湖招标答疑方式1、提出疑问截止时间:2011年1月18日下午5:00前2、招标人将于2011年1月18日下午5:00前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答疑结果。招标文件份 数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二本投标文件递 交单位崇仁县宝水渠管理局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 间2011年1月21日9时30分开标会时间2011年1月 21日9时30分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资金到位情 况到位第二节 综合说明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招标范围:建筑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等。2、现场施工条件(1)有关勘探资料已齐全;(2)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情况已完成;3、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崇仁县水利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2、应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原件:(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利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营业执照(原件)。(2) 施工企业法人证书及法人

4、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建造师资质证书及身份证、水利质检员资质证书及身份证。(3)省外及省内非水利系统的投标企业要提供该企业执有的江西省水利厅核发的信用档案。(4)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投标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三)本工程不接受任何联合体企业的投标。(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五)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

5、充通知。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六)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予以解答,并将答疑结果于2011年1月18日下午5:00后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七)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3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三、投标报价(八)投标报价1、投标报

6、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工程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修、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2、投标报价方式:单价招标,按实际工程量结算。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和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对照并计算工程项目单价。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报价编制所执行的定额和政策性计价文件:按省部有关定额及文件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预算书,仅有投标报价而无完整的工程预算书者评标时,其报价不参加分值的计算。(2) 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投标企业自主报价,工程结算不做调整。(3) 本工程

7、按定额标准计取工程费用。(4) 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经设计单位发出招标人认可的设计变更。经招标人计量后签证认可的工程量变化。(5) 材料与设备供应、结算及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在合同中约定。设备供应方式及结算办法:在合同中约定。凡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必须作二次试验并将试验报告送招标人,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九)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8、托书;(5)投标报价;(6)辅助资料表;(7)商务标正本之后附工程预算书一份;(8)资格审查文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当使用我省规范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使用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十)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截止前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至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511204509024983826 ;开户行:工行崇仁县支行,不能提交所在地现金支付。(注明工程名称及用途)2、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如数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

9、予以退回(无息)。(十一)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十二)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每页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

10、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本工程投标的投标文件采用下列方式密封:不设置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每个投标人只递交一个密封袋,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材料一起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处均应由投标人密封。5、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

11、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十四)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还投标人。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

12、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六、开 标(十六)开标1、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

13、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人员组织并主持,招投标办派员到场进行指导和监督,被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县水利局、监察局。3、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章;(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影响评标;(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5)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指

14、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4、招标人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会程序:(1)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的证书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查验投标人提供的崇仁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具的收到投标保证金和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费原件;(3)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出示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并当场核验;(4)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证件原件、材料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5)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6)按评标方法的规定,随机抽取下浮系数;(7)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书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如果有)、工期、质量、优惠条件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内容;(8)宣布开标会结束,招标转入评标,定标阶段。七、评 标(十七)评标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百分制定量评分法(见附件一)进行评标,招标人设置标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