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系统事故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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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安全事故处罚规定第一章 总 如此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规和程序作业,明确安全主体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部委有关安全责任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职工违纪违规处分暂行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围发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党政主管、分管领导以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第二条本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第三条

2、本方法所称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引发的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第四条本方法事故伤亡人员统计围包括企业员工、分包单位人员以与应由本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人员等。第五条事故等级划分: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较大事故:3人与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与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与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10人与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与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与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特别重大

3、事故:30人与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与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与以上的事故。第六条本方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和所属各企业、单位以与电建集团委托股份公司管理的企业。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七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以下规定报告:一一般事故中的轻伤、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报表中向股份公司统计上报。二国有人员死亡的事故,事故单位1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视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报到股份公司。电力生产与电力基建事故,还应在1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告,未设派出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相关区域监管局。三国外发生

4、有人员死亡的事故应与时向我国驻外机构报告,并在12小时将事故情况报至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四综合型事业部管理企业发生有人员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应同时向主管事业部报告。第八条事故报告容和方式:一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较大与以上事故,事故单位应将事故的根本情况以事故快速报送单见附件1的形式报送到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特殊情况时,事故单位可直接以形式向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与时续报。如伤亡人数和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还应将最新情况与时补报。第九条 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以下规定报告股份公司领导、安委会成员和国家有关部委:一有人员死亡的一

5、般事故,立即报告股份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和安全总监。定期报告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并通报安委会其他成员。较大与以上事故,立即报告股份公司主要领导、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与时报告股份公司其他领导。事故情况明晰后,通报安委会其他成员。重大与以上事故立即通报董事会办公室。二国较大与以上事故报告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视管理总局。国外有人员死亡的事故报告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国有人员死亡的电力生产与电力基建事故和国外较大与以上电力生产与电力基建事故还应报告国家能源局。第十条勘测设计、监理等业务围承担管理或其他责任的事故应向股份公司报告。股份公司所属单位投资建设、总承包的项目发生事故

6、时,除事故单位报告外,投资建设、总承包单位也应向股份公司报告。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后,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其他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与时补报。第十二条事故报告应与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第十三条股份公司实行事故零报表制度。各单位与综合型事业部应向安全环保部报送事故月报与年报见附件2、附件3。月报表在次月的5日前报出,年报表在次年的1月1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同时报送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容包括: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事故规律、风险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良措施等。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地

7、方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或配合股份公司进展部调查。一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进展调查,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可视情况组织或参加调查。二较大事故由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现场调查,必要时股份公司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组织现场调查。三重大事故由股份公司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组织现场调查,必要时股份公司主要领导组织现场调查。四特别重大事故由股份公司主要领导组织现场调查。五综合型事业部管理企业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综合型事业部可组织或参加事故现场调查;较大与以上事故,综合型事业部应参加现场事故调查。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必须

8、坚持实事、尊重科学的原如此。应与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的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见附件4。第四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十六条事故责任追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岗位责任划分确定责任人,坚持“从严治安的原如此。第十七条为保证责任追究的时效性,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较大与以上事故发生30日,特殊情况60日,应进展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与政府调查处理意见有较大偏差时按从严原如此处理。一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展责任追究。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事故单位应将处理结果报股份公司安全环保部,责任追究不符合股份公司规定的,安全环

9、保部应责成事故单位重新处理。二较大与以上事故由安全环保部根据部调查结论提出处理建议,股份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做出处理决定。第十八条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可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责令事故单位向股份公司“说清楚。对事故责任人按以下规定追究责任:一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处分。可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处分。年度发生两起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记过、降低岗级、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

10、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可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处分。年度发生三起与以上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降低岗级、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降低岗级处分。二较大事故,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记过、降低岗级、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处分。年度发生两起

11、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单位主要负责人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年度发生三起与以上的,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三重大事故,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年度发生二起与以上的,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降低岗级、撤职处分。四特别重大事故,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记过、降低岗级、

12、撤职处分。第十九条发生承担管理责任分包商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可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并责令向股份公司“说清楚。对事故责任人按以下规定追究责任:一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处分,可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年度发生两起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处分。年度发生三起与以上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

13、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降低岗级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处分。二较大事故,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降低岗级处分。可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处分。年度发生两起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处分。给

14、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处分。年度发生三起与以上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降低岗级的处分。三重大事故,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记过处分。年度发生两起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15、警告、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年度发生三起与以上的,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四特别重大事故,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撤职、解除劳动关系处分。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警告、记过、降低岗级、撤职处分。第二十条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应预见的风险,未采取必要的防措施,导致在地质灾害、自然灾害中造成人员伤亡以与非生产作业环节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可给予事故单位通报批评,责成事故单位向股份公司“说清楚。对事故责任人按以下规定追究责任:一有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可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处分,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年度发生两起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目部车间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或警告处分,可给予事故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组织处理。年度发生三起与以上的,责成事故单位给予事故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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