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法律法规重点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86803003 上传时间:2023-11-29 格式:DOC 页数:110 大小:37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评法律法规重点_第1页
第1页 / 共110页
环评法律法规重点_第2页
第2页 / 共110页
环评法律法规重点_第3页
第3页 / 共110页
环评法律法规重点_第4页
第4页 / 共110页
环评法律法规重点_第5页
第5页 / 共1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评法律法规重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评法律法规重点(1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章环保法律法规体系1、国内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1)法律:宪法 环保法律;环保法律涉及环保综合法、单行法和有关法。(2)环保行政法规;(3)政府部门规章;(4)环保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5)环境原则;()环保国际公约;2、有关环保法律的综合法、单行法和有关法:(1)综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1989.1.2颁布并实行。()单行法: 污染防治法【水气固声放】、生态保护法【土野沙】、其她的【海洋环评】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生态保护

2、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等;其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有关法:是指某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她有关部门法律 【森草渔矿水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增进法等都波及环保的有关规定,也是环保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部分。3、 国内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中各层次之间的互相关系:(1)宪法是环保立法的根据和指引原则;(2)综合法、单行法和有关法的法律效力是同样的;(3)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3、;(4)地措施规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法与国内法不一致时,执行国际法;(6)国内法或签订时有保存或声明的除外。4、IA的定义及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I法的立法目的:为了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避免因规划和C实行后对环境导致不良影响,增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法。(2)EI的法律定义:指对规划和实行后也许导致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避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措施与制度。(3)EIA的原则:IA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CP实行后对多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也许导致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根据。第二章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1

4、、 规划环评的合用范畴(1)主体:国务院有关部门【各部委】、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省市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2)环境影响篇章或阐明 一地三域九指引【工农畜林能,交城旅自】 无水利编制的土地运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运用规划,及专项规划中的指引性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阐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九专项【工农畜能,水交城旅自】 无林业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都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如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

5、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告书VS篇章或阐明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篇章或阐明土地运用的有关规划设区的市级以上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区域的建设、开发运用规划国家经济区规划流域的建设、开发运用规划1、 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2、 全国防洪规划;3、 设区的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海域的建设、开发运用规划设区的市级以上海域建设、开发运用规划工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省级及设区的市级工业各行业规划全国工业有关行业发展规划农业的有关专项规划1、 设区的市级以上种植业发展规划;2、省级及设区的市级乡镇公司发展规划;3、省级及设区的市级渔业发展规划1、设区的市级以上农业发展规划;、全国乡镇公司发展规划;3

6、、全国渔业发展规划畜牧业的有关专项规划、省级及设区的市级畜牧业发展规划;2、省级及设区的市级草原建设、运用规划1、全国畜牧业发展规划;、全国草原建设、运用规划林业指引性专项规划1、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品林造林规划(暂行)2、设区的市级以上森林公园开发建设规划能源的有关专项规划1、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2、 设区的市级以上流域水电规划、设区的市级以上能源重点专项规划;2、设区的市级以上电力发展规划(流域水电规划除外);、设区的市级以上煤炭发展规划;4、油(气)发展规划水利的有关专项规划1、流域、区域波及江河、湖泊开发运用的水资源开发运用综合规划和供水、水力发电等专业规划、 设区的市级以上跨流域调水

7、规划、设区的市级以上地下水资源开发运用规划阐明: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属于流域建设、开发运用规划交通的有关专项规划、流域(区域)、省级内河航运规划;、国道网、省道网及设区的市级交通规划;、重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总体规划;、城际铁路网建设规划;、集装箱中心站布点规划;、地方铁路建设规划1、全国铁路建设规划;2、港口布局规划;3、民用机场总体规划都市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级都市专项规划1、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级都市总体规划(暂行);2、设区的市级以上城乡体系规划;3、设区的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旅游的有关专项规划省及设区的市级旅游区的发展总体规划全国旅游区的总体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开发的有

8、关专项规划1、矿产资源:设区的市级以上矿产资源开发运用规划2、土地资源:设区市级以上土地开发整顿规划3、海洋资源:设区的市级以上海洋自然资源开发运用规划4、气候资源:气候资源开发运用规划设区的市级以上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类记忆口诀: 洪涝灌溉属流域,一地三域只阐明。头带“全国”均阐明,“农业发展”属篇章。 开发地下水资源,跨域调水归水利;水利所有按书写,林业“森林”写篇章。 能源电力和煤炭,除开水电都阐明;油田气田要写书,油气发展只阐明。 港口布局和机场,尚有矿勘属篇章;都市总规镇体系,风景名胜要阐明;都市专项和其她,统统做书一定行。2、规划进行EIA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规划实行也许

9、对有关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2)规划实行也许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3)规划实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1)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多种天然的和通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涉及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都市和乡村等。(2)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领陆(领土)、领水、领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她海域(毗邻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3)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P环保管理的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

10、CP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根据规定的程序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筹划部门方可批准CP设计任务书。(4)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多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修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出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用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她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她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

11、定的排放原则。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原则的,限期治理。(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化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她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产激素。制定都市规划,应当拟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和任务。城乡建设应当结合本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或自然景观,加强都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6)产生环境污染和其她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保工作纳入筹划,建立环保责任制度;采用有效措施,防治生产建设或其她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

12、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7)新建工业公司和既有工业公司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运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运用技术和污染物解决技术。严禁引进不符合国内环保规定规定的技术和设备。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她忽然性事件,导致或者也许导致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用措施解决,及时通报也许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本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解决。也许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公司事业单位,应当采用措施,加强防备。()CP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

13、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C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9)违背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她根据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予以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回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她根据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二)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三)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原则排污费的。(四)引进不符合国内环保规定规定的技术和设备的。(五)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

14、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CP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规定,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CP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惩罚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原则的,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惩罚款。对违背本法规定,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公司事业单位,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她根据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导致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较重的,对有关负责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分。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毕治理任务的公司事业单位,除根据国家规定加收超

15、原则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导致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公司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当事人对行政惩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惩罚告知之日起1日内,向作出惩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惩罚告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惩罚决定的,由作出惩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导致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补偿损失。补偿责任和补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祈求,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她根据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解决;当事人对解决决定不服的,可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