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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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 : 承包方(乙方) : 合 同 编 号 : 陕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手机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号: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 基础上,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

2、程装饰装修面积:3、工程地址: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 纸。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限:天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第二条 管理人员的职责若本工程甲方自行派遣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协调、主材确认、工程验收,对 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派遣设计师及项目经理负责工地。设计师:在开工前代表公司,负责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陪客户选购主材。 项目经理:在开工后代表公司,负责材料、施工、调配人员以及解决工期中 出现的所有施工问题。以上人员的职责仅限于本条列明的职责,甲方应该

3、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 以便在履行合同中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一、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解决。(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二、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第四条 甲方工作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工作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原则。二、为施工期间提供水源、电源。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四、遵守物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场前甲方应自行到物业缴纳装修押金;如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扣罚装修押金的, 乙方承担扣罚责 任,最终在工程决算时在甲方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和

4、邻里之间的关系。六、不得有下列行为:(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2)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七、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 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有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 批准。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 防工作。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 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 收。十、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第五条 乙方工作一、应主动

5、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 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1) 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 不得拆改 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 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2) 保证居室内上、 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 规范、 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

6、规定,承担应由乙方交纳的出入证工本费。六、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的风俗习惯。第六条 工程变更一、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 双方应协商一致。 由合同双方 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 工程变更单, 作为竣工结 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见附件四)二、合同签订后,若甲方需要删减项目,或变更项目造成工程造价变低的,甲方 应承担删减工程造价的 20%的减项费用,同时相应报价的管理费不予减少。三、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 需提前与乙 方设计师联系, 在双方签订变更单设计师出图后方可进行施工。 凡甲方直接与现 场施工人

7、员私下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严禁施 工队和任何人与甲方私下交易。四、根据国家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 移位、拆除配电箱等项目。 请甲方与相关部门及其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协商, 另行 解决。第七条 工期延误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程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工期应顺延, 因甲 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工期顺延。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

8、顺延。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 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 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五、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 质量标准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照 B_标准。(A、陕西省建筑装饰施工标 准(试行)规定 B 、延安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质量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西安市装饰装修协会。四、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 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 测,检测过程支出的

9、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进场验收、各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对隐蔽部分作业面积 双方签字的确认),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中填写工程验收单。(2)竣工验收。乙方应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该自接收到验收通知后三日 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 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5)。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 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 要求办理复

10、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 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5)。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 件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 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水、电、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 五年。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 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 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 工费均由甲方负责。七、甲方凭乙方开

11、具的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 件七),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一、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 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第一次签订合同之日40%元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年 月曰30%元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年 月日25%元第四次质保阶段年 月曰至年 月曰5%元二、工程进度过半指进度过半或水电吊顶隐蔽工程结束。三、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该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签收资料后 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应该填写工程结算单;同时, 甲方应该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四、甲方支付工程款,必须到乙方财务部

12、门处支付,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出具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该收据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唯一凭证。乙方不委托 其他任何个人收取甲方应支付的工程款。 如甲方为了自身的方便,委托乙方相关 工作人员代交工程款的,均属于甲方与该工作人员的个人委托关系, 且因甲方与 该工作人员委托关系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方要求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乙方须提供全额发票。第 条 违约责任一、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 违约金,标准按合同总金额的15%支付;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 责任有责任方承担。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应及

13、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 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 %0的违约金。四、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 不顺延。五、关于停工: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将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如接收方拒绝签收通知的,发出通知方可以特快专递方 式送达,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拒绝接收方承担: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或变更工程款,经协商,在三日 内仍无结果。2、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自行变更工程或和乙方施工队私下交易,隐瞒乙方。

14、3、甲方提供劣质、不符合规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或在施工限定时 间内不及时提供材料或设备到场。4、同场其他非乙方施工队伍未予以配合, 甲方不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5、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6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预算规定中的材料。7、如双方同意复工,则责任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停工期间的损失,按合同总金额的1%并按停工时间、合同工期自动顺延。8、如乙方无任何理由自行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索赔停工期间的损失。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须签订书面协议,所有的口头承诺均无效。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 乙方为甲方的项目以预算书上文 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

15、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竣工后进行决算(见附件 二)。三、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于预算和主材料清 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施工图及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四、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第十四条 附则 一、关于合同中用于的说明:( 1) 本合同中“竣工”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 方以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2) 本合同中“验收合格”是指: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 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 均视为验收合格。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四、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减轻或 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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