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doc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86553959 上传时间:2022-09-27 格式:DOC 页数:59 大小: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9页
2023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9页
2023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9页
2023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9页
2023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四川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doc(5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3四川省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2023四川省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一】 第一局部 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_(以下简称甲方)监理人:_(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双方就_监理效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工程地址:_建立内容及规模:_工程总投资:_二、组成合同的文件_组成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建立监理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项:(1)工程建立监理合同;(2)合同专用条款

2、;(3)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书(即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有关附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文件;(7)双方就本工程进展协商、补充、变更等形成的有关书面协议、函件、 等文件。双方同意,上述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假设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三、监理人就本工程开展建立监理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2)审查承建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3)催促承建商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施行;(4)审查承建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方案,专项措施方案,并监视施行;(5

3、)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6)编制投资控制方案,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建商工程中期付款申请;(7)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8)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见证取样复检,必要时进展测试和监控;(9)监视承建商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催促承建商施行预控措施;(10)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展复验签证并进展旁站监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p 及处理;(11)分阶段进展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12)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

4、建商之间的争议;(13)监视检查平安消费,文明施工的施行;(1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市有关主管部门;(15)催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16)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开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17)审核开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18)编制监理工作开工资料和工程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12个月)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19)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21)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工作内容。四、合同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期满后

5、终止。五、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六、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元(大写_整)。本合同监理效劳费结算价以本工程监理效劳工程的施工结算价(经审计确认后的开工结算价)为根底,按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部发改价格_号收费标准下浮_%计取并最终结算价。七、本工程建立监理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一样。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展工程建立监理工作,按时按质完本钱工程建立监理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工作。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如因其他原因,监理期延长,在工程延期两个月内

6、业主不予补偿延期费用,超过两个月按以下方式补偿监理效劳费:(监理合同价格原定监理效劳期)延长效劳期(按月计算)上式效劳期均按月计算,缺陷责任期不计算在内。监理合同价格不含暂定金额。假设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直接由人民法院仲裁。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年_月_日合同订立地点:_本工程监理合同一式十二份,甲方七份,乙方五份。委托人:(签章)_监理人:(签章)_住所:_住所:_法定代表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或受权代理人:_或受权代理人: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帐号:_帐号:_ :_ :_第二

7、局部 合同通用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施行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当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承当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施行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立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

8、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持续时间增加、工期延误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此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场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12)“天”是指工作日。第二条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

9、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程度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

10、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立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局部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当,那么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受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

11、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早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消费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根据情况需要,假如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别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_利第十六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

12、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立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消费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平安和优化的原那么,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假如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进步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公布的建立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本钱的原那么,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立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

13、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那么应当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顿使用;对于不符合标准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平安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视权,以及工程实际开工日期提早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开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受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假如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那么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