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化教育计划案例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486543632 上传时间:2022-08-11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别化教育计划案例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个别化教育计划案例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个别化教育计划案例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个别化教育计划案例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个别化教育计划案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别化教育计划案例(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别化教育计划案例学生:贺某某学校和班级:永新县特殊教育学校培智一 (2) 班计划时间: 2015年 9月 2016年 7 月一、学生基本情况:1. 贺某某, 2007年 1 月 3 日出生, 2015年 9 月入学。从小由妈妈带大,之前有上过幼儿园, 但是由于不喜欢与别人交流又比较依赖妈妈, 所以在幼儿园没读多久就没有读了, 之后一直由妈妈一个人在家独自带, 接受学前教育不够系统。父母的教育理念及方法有很大分歧。 妈妈比较溺爱, 认为孩子很还小还是有些不懂事比其他正常的小孩发育的晚, 每天辅导, 给他进行不同程度的基本训练, 关 注学习成绩;爸爸对孩子严厉,感觉孩子总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不跟外

2、界交流,语言发展不好,就应该多培养他跟人交往,锻炼他的说话能力。2. 行为特点:刻板行为明显。( 1)每天早上起来不喜欢吃早餐,吃的话必须是用饼干代替早餐,不喜欢 喝牛奶。( 2)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一句话一个词不断地重复说。( 3)物品摆放整齐,每个玩具、生活用品都有固定的位置,如果有人把他 的玩具地方挪动了他会重新放回到指定的位置,如若你再动他就会发脾气。( 4)喜欢蹦床、荡秋千、转盘等反复重复动作的游戏,而且转很长时间都不晕, 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不会给别人, 一旦你强行拿走他会不断从你手中拿走,直到拿到为止。3. 语言特点:语言简单,断续,迁移能力差,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差,有时答非所问,

3、有时直接不理你。不听指令,老师或爸爸妈妈说的话不会去做。4. 社会适应特点:不喜欢与人亲近、交流,存在恐惧心理,不懂与人正常交流的礼貌,对不喜欢的人或陌生人常常斜视,喜欢一个人自言自语。二、长期目标:1. 刻板行为矫正: 经过一学期的矫正, 减轻对刻板行为的依赖, 加深对行为 本身的认识,使学生对适当行为有积极地理解和认识,体会到自主行为的乐趣。2. 社会适应行为矫正: 一是减少一个人自言自语, 尽量与人简单的交流。 二 是学会听指令做出相应的动作。 三是减少对陌生人和不喜欢的人斜视。 四是帮助 建立对陌生人的友善与信赖。3. 语言矫正: 养成听话时与讲话者对视的习惯, 加强目光交流, 逐步形

4、成听 明白再表达的语言交流习惯。三、短期目标1. 班主任利用每天的晨会对学生进行人际交往、 文明行为的教育, 安全课教 师对学生进行怎样与陌生人交往的教学, 让其对陌生人形成客观的认识, 降低不 信赖感和敌对感。2. 通过适时、 适度的交换座位改变学习、 排队做操等常规中的位置, 让其适 应改变带来的心理变化,减轻刻板行为的心理依赖。3. 课堂上, 学会跟老师进行朗读, 听老师的简单指令做出相应的动作, 时刻 注意纠正其在课堂自言自语的习惯、扳手指的行为,减少发声和扳手指的次数, 并进行奖励,强化正面效果。4. 外出活动时, 遇到陌生人或学生家长, 注意观察和纠正其斜视的行为, 正 面强化。5

5、. 课堂和日常交往中, 时刻注意强调学生与对话人的目光对视, 善意的、 微 笑的对视可帮助他建立信心,先听明白以后再回答。四、教育干预策略1. 营造良好的干预氛围。协调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要共同为其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语言、行为交流环境,以正面鼓励为主,以善意的暗示为辅,建立信任关系,改进教育康复的水平和效果。2. 及时调整干预策略。 对于孩子心理产生紧张、 负面影响较为明显的干预策略要慎用,随时发现随时调整。3. 注意行为矫正的反复性。 孩子的行为有反复的特点, 尤其是当他遇到不良的心理体验时容易退却和消极, 产生对过去刻板行为的依赖, 所以要时刻注意观 察和分析,及时进行矫正和肯定。五、评价办法1. 建立行为矫正、 社会适应矫正、 语言矫正跟踪记录, 明确记录其发生的次数、减低的次数、反复的次数等。2. 请任课教师、家长、班主任对其行为、语言、社会适应做出过程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3. 对其下学期个别化教育计划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明确计划的目标和策略是否适当和有针对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