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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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说明)标准名称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任务来源(项目计划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等298项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皖市监函2021357号),项目计划号2021-2-154。负责起草单位南陵县稻米产业协会单位地址南陵县籍山镇春谷中路177号参与起草单位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标准起草人(全部起草人,应与标准文本前言中起草人排序一致)序号姓名单 位职务职称电话1刘跃华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推广研究员2周金宏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农艺师3束孝海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主任推广研究员4桂云波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总农艺师推广研究员5李阳春南陵县稻米产业协会秘书长农技师6程太平南

2、陵县稻米产业协会副会长研究员7郭圣辉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8潘有珍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9黄 谊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副主任高级农艺师10艾家祥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土肥站站长高级农艺师11丁建英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环保站站长农艺师12徐 磊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农艺师13方世萍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项目办副主任农艺师14梁 元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植保站技术员助理农艺师编制情况1、编制过程简介南陵县稻米产业协会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省级标准编制工作,在“南陵大米”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2021年2月底就与协作单位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进

3、行协商,申报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省级地方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组建了标准编制工作组,编制工作组成员如下:李阳春、周金宏、刘跃华、束孝海、桂云波、郭圣辉、潘有珍、黄谊、艾家祥、丁建英、徐磊、方世萍、梁元等。编制过程:2021年3月5日,申报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省级地方标准编制项目计划。2021年7月16日,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省级地方标准编制项目计划获安徽省市场管理局公示。2021年7月20日,组建编制工作组,召开工作会议,明确了标准起草工作的要求,就标准的基本框架及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并对编写组成员的分工、工作进度和标作了具体安排。2021年7月20日 - 8月30日,编写组成员查找有关资料、

4、走访有关企业,收集相关资料,为起草标准作准备。2021年9月3日,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获安徽省市场管理局批准立项,项目计划号 2021-2-154。2021年9月11日,召开编写组工作会议,研究确定标准的主体内容为地理标志产品南陵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地域环境特点、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同时,对标准的关键性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2021年9月25日,形成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标准初稿。2021年9月26日,编制组召开统稿会,审阅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征求意稿的标准格式、表达方式、主要内容等,并进行规范。再次对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进

5、行修改,形成正式的征求意见稿。2011年12月 日,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申请挂网征求意见。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必要性:南陵大米生产历史悠久。新石器时期,南陵即有人类繁衍,西周时期已有水稻种植。清光绪二年(1876年)芜湖成为全国四大米市之一后至光绪三十年,南陵县每年通过芜湖米市外销粮食35万吨,丰年可达7万吨,南陵被誉为“芜湖米市、南陵粮仓”。“南陵大米”曾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批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南陵大米”集体商标被省工商局认定为省著名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南陵大米”作为地方优势产业,在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

6、了重要的作用。有必要规范南陵大米按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从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提高农民家庭收入。因此,编制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十分必要。目的意义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编制实施,开展南陵大米标准化生产、加工、销售,能规范南陵大米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行为,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引领产业发展、提高服务效能将起到重要作用。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编制,统一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南陵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地域环境特点、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将更好的确保南陵大米产品质量,控制其独特风味,对促进提升南陵大米产品产能效

7、益,打造南陵大米地方特色品牌,完善地方特色产品标准化体系构建,持续推进南陵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制定标准原则:(1)实用性原则。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是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和文献,分析南陵大米当前现状,调研县内各企业南陵大米市场情况,在现有国家、行业标准相关要求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鸡泽辣椒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01号文),结合南陵县稻米产业协会、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多年来对南陵大米市场研究、总结,以及近几年的检测报告起草的。符合当前南陵大米发展的方向与市场需求,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

8、高南陵大米产品质量和商品经济价值,提高农民经济效益,对打造南陵大米区域品牌,促进农民增收脱贫具有积极意义,本标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2)协调性原则。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编写过程中注意了与南陵大米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在内容上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协调一致。(3)规范性原则。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文件的内容,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4)前瞻性原则。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在兼顾当前南陵大米市场现实情况的同时,还考虑到了南陵大米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在标准中体现了特色性、前瞻性和先进性指标,作为对南陵大米产品发展的指导。与现行法律法规、标

9、准的关系据查阅,目前国内与南陵大米相关的现行标准有GB1350-2009稻谷、GB/T17891-2017优质稻谷、GB/T1354-2018大米、NY/T2978-2016绿色食品稻谷、NY/T593-2013食用稻品种品质,但这些标准某些特色特征指标不凸显,不能完全反映南陵大米内在品质优劣,不能满足南陵大米产品标准的要求。4、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详细说明)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内容,主要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批准对鸡泽辣椒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01号文)(见附件 1)批准的项目指标,结合南陵县稻米产业协会、南陵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多

10、年来对南陵大米市场研究、总结,以及近几年的检测报告编制。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地方标准主要章节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9部分。其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地域环境特点”、“要求”是标准的主要内容。第三章术语和定义:主要明确了“南陵大米”的定义,指的是: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以本标准规定种植、采收的稻谷原粮为原料,按本标准规定的工艺进行加工,得到的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大米产品。主要依据关于批准对鸡泽辣椒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01号文)及 GB/T 17924地理标志

11、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讨论确定。第四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主要依据关于批准对鸡泽辣椒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01号文)确定的范围制定(见附件 1)。第六章要求:南陵大米的优良品质,得益于保护区域内的水肥土热等综合协调。南陵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位于安徽省长江以南,属北亚热带湿润型季风气候,气候温暖湿润,雨水充沛,四季分明,季风明显,光照充足,雨热同季。温度、光照、雨水等条件十分有利于水稻生长需要。本章对南陵大米原粮生产的光照、温度、降水、土壤、水源、大气等环境条件作出要求;品种、种植、采收、加工等生产要求,主要依据关于批准对鸡泽辣椒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

12、保护的公告(第401号文)中的品种、栽培方法、采收、加工等,结合南陵县内多年的生产种植、行业加工的实际讨论确定。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安全卫生指标主要依据关于批准对鸡泽辣椒等3个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401号文)、GB/T17891-2017优质稻谷(见附件3)结合近几年的检测报告(见附件 2)确定。其他要求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基本参照相关检测标准结合南陵县内多年的市场运营实际讨论确定。5、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本标准未涉及专利、知识产权方面。6、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本次是地理标志产品 南陵大米的首次编制。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实施日期等)组织措施方面:成立相关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开展宣贯,纳入月度和年度考核当中;技术措施方面:印制标准文本和宣贯手册,通过办公系统、网站主页、定期培训会议等形式,加大宣贯力度,努力做到人人皆知、处处落实。实施日期:拟建议此标准在报省评审通过、发布实施后,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9、废止现行相关标准的建议无10、其它应予说明的事项无没有的请填写 “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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