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软件园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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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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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沂高新区软件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SY2017022交易登记号:17CGGX0028 招标单位:临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代理单位: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七年五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项目说明、要求- 19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23第五章 附件- 24第一章 招标公告临沂高新区软件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高新区软件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计划编号: GXQ20170505-46 项目编号:SDSY20170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服务内容

2、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1临沂高新区软件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2、 具有有效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3、 投标人须有服务过3个(含)以上的商务办公写字楼项目的经验并符合以下条件:(1)单个项目服务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2)需出具房产局备案的项目物业服务合同;(3)外地企业须在临沂设有临沂分公司且有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 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在网上报名。6、 不接受联

3、合体形式投标。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60万元四、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17年05月12日2017年5月18日(每日08:3011:30时,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路8号)33号窗口3、购买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和一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3)有效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4)投标单位服务过的3个(含)以上的单个项目服务面积超过4万平方米的商务办公写字楼项目物业服务合同(房产

4、局备案的项目物业服务合同);外地企业须在临沂设有临沂分公司且有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5)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回执单(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网上登记后进行网上报名)。以上材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留存。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7年6月2日14时00分至2017年6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7年6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

5、城新区北京路8号)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地 址:临沂市双月园路与兴隆路交汇处联系人:潘主任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齐鲁园广场A座联 系 人: 许工 顔工联系电话: 1786228890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2.1“招标人”系指临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晟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6、2.4“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2.5“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2.6本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2.7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2.8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

7、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人5.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5.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

8、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5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5.6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6.投标有效期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6

9、.5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7.1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2、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半个工作日前,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半天交纳,以免耽误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报价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异地支票、现金交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临商银行

10、新华支行账号:8002703大额支付行号:3(电汇注明交易登记号:17CGGX0028 )投标人须在开标半个工作日前凭缴款凭证到交易中心资金结算窗口换取收缴通知书。7.2招标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7.3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7.3.1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7.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7.

11、3.3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7.3.4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7.3.5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递交保证金后因主观因素放弃投标;7.3.6中标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7.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8.基础资料提供8.1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

12、当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解决。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项目说明、

13、要求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第五章 附件9.2除本须知第10.1)款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变更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0.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14、(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10.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或在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10.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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