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486383349 上传时间:2022-09-0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政局品牌建设工作意见(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实施品牌战略,提高我县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品技术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加强品牌建设,集中力量培育和发展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品牌产品做大做强,加快推进我县工业化进程。 二、总体目标 (一)发展名牌产品。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新创江苏名牌产品-2个,淮安名牌产品5个。到“*”末,全县形成国内同行业领先

2、地位的中国名牌产品1-2个,省级名牌产品5个,市级名牌产品30个。使全县名牌产品的品种数量、行业排名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较大提高。 (二)争创知名品牌。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新创江苏省著名商标2-3件,淮安知名商标5件。到“*”末,全县力争拥有注册商标100件,中国驰名商标1-2件,省著名商标5件,市知名商标30件,使我县注册商标总量和品牌知名度得到较大提高。 (三)壮大品牌产品规模。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对品牌产品实行重点发展、重点扶持、重点保护。到“”末,全县力争形成销售收入超亿元品牌产品2个,品牌产品在全县工业经济总量中的份额得到进一步提升。

3、 (四)扩大注册商标总量。加快推进全县企业品牌创建工作,促进企业注册商标快速增长,提升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的全年新申请商标注册数86件,力争完成35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使全县商标注册总量得到进一步扩大。 三、工作重点 (一)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企业是推进品牌战略的主体,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名牌意识,把创立名牌产品和实施品牌战略作为转移经营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品牌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品牌工作体系,完善品牌工作激励机制。 (二)加快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对打造名牌的核心支撑作用

4、,坚持推进技术进步与实施品牌战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自主开发能力,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专利技术、品牌商标等知识产权实行严格保护。在招商引资和资产重组过程中,要注重对企业优势品牌的保护和发展,积极培育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三)加强质量管理。积极贯彻is900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鼓励企业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努力提高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认真实施io100标准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走质量效益型和可持续发展的路子。积极借鉴和运用科学的质量方法,加快质量管理工作网

5、络化、规范化、信息化,推进质量管理创新,努力实现传统质量管理向现代质量管理转变。 (五)壮大品牌产品规模。充分发挥我县机械、食品、化工、纺织等产业的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以名牌产品为纽带,加快招商引资,推进资产重组,做强企业,做大产业,放大名牌产品的带动和辐射效应。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政策引导,促进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优势企业和支柱产业聚集,壮大名牌产品等级,发展规模经济。 (六)塑造品牌形象。充分运用新闻舆论、广告宣传、社会活动等手段,加强品牌的宣传工作,扩大我县名牌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帮助企业巩固市场、扩大市场、开发市场,以优质的产品、优质的服务、优良的信誉、优秀的企业文化,树立良

6、好的企业形象。进一步转变营销观念,发送营销方法,增加广告投入,鼓励企业参加高层次、大规模的产品展销、贸易洽谈、招商引资等活动,不断扩大我县产品市场份额。 四、加大扶持力度 (一)对已认定的各级名牌产品和著名、知名商标产品,有关部门要在技术改造、融资贷款、重点物资运输、用电安排、技改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鼓励农副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种植养殖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行业协会等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商标申请注册手续办理后,按照市政府淮政发42号文件,由市财政给予00元/件的费用补贴。 (二)对获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按照市政府淮政发*4号文件,由市财政一次性奖

7、励50万元;获省名牌产品或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万元;在有效期内,同时拥有市名牌产品和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00元。奖励费用由市财政划拨。 (三)对品牌战略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省优秀企业和省质量管理奖企业评选,其经营者优先推荐参加省优秀企业家和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评选。 (四)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我县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的宣传力度。县电台、电视台、涟水报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我县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进行宣传,宣传专栏每年不少于10期。名牌产品在新闻媒体做广告的,企业承担广告制作费用,新闻媒体免收广告宣传费。 (五)工商部门、

8、质监部门要加强“打假保名牌”工作,每年要组织专项打假活动,维护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正当权益,对盗用名牌商标、假冒名牌产品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消协、质量咨询、检测、科研等社会团体和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督和服务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品牌保护、市场调研、用户评价等工作,为企业品牌建设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涟水县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品牌战略推进工作,研究制订县品牌战略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和监督有关政策、措施和目标的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委,负责全县品牌战略推进的具体日常工作,

9、协调解决品牌战略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总量,并负责全县各级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的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县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全县品牌战略推进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经贸委是全县品牌战略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提出全县品牌战略的规划、措施和政策建议;涟水质监局负责国家、省级和市级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并协助县打假办做好名牌产品保护工作;涟水工商局负责全县商标建设和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的申报工作,并做好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县科技局负责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培育,并协助企业做好名牌产品的技术攻关;县经贸、财政、税务、金融、宣传等部门负责品牌建设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公安、交通、水利、建设、规划、城管及有关新闻部门负责协助品牌宣传工作,以及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广告宣传设施的规划、设置和保护工作。 (三)县政府每年下达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创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计划,并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将品牌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重要工作进行考核。 (四)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品牌战略推进工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